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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很正常。”布鲁斯这么说道。 提姆喝了一口手上端着的红茶,目光在布鲁斯的后脑勺和侧脸之间来回扫了一圈。 提姆没有再继续追问,转而换了个话题,语气轻松了一些:“对了,迪克昨天还说了他想周末回来一趟。说是想阿福做的小牛排了。” “他就是想找个借口回来蹭饭。”达米安嗤笑一声,毫不留情地拆穿,“在布鲁德海文没人给他做饭,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离开韦恩庄园活不下去了。” “你可以当面跟他说这句话。”提姆说,“我赌他会在你说完之前就把你撂倒。” “他可以试试。” 布鲁斯听着身后两个儿子的拌嘴,脑子里想着另一个还没认回来的儿子的事,不由有些头疼。 他们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分岔口,左边通向布鲁斯的卧室,右边通向提姆和达米安的房间所在的那一侧。 布鲁斯在岔口处停了一下,侧过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说了一句:“早点休息,明天还有事。” 他转向左边,脚步声沿着走廊渐渐远去。 提姆站在原地,看着布鲁斯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拐角。他端着那杯已经半凉的红茶,没有立刻走。 达米安也没有走,他站在提姆身侧,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布鲁斯消失的方向,然后收回视线,语气里带着一丝难得不带攻击性的好奇:“有点不对劲。” 他们两人倒是很少有这么平和聊天的时候。 “嗯。”提姆点了点头,将茶杯送到嘴边又喝了一口,“的确不对劲。” “你觉得他今天在咖啡馆遇到了什么?” “不知道。”提姆说。 两人都能感觉布鲁斯在聊到这个话题时,不知为何,居然隐隐透出些愁绪,很淡,但还是被两人察觉了。 很少见出现能让布鲁斯出现这种情绪的事,这让两人心里都跟猫抓似的心痒,好奇会是什么事。 提姆将茶杯从唇边移开,看着杯中微微晃动的深褐色液面,“我打算查一下今天白天咖啡馆附近的监控。” 达米安看了他一眼,沉默了片刻后转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走了两步,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话:“查到了告诉我一声。” 提姆没有回答,但他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他端着茶杯,也转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走廊里的灯光在他身后自动熄灭,留下一片安静的黑暗。 作者有话说: 无 早晨,莫蒂默沿着通往咖啡店的固定路线走着。 这条街他每天都走,已经非常熟悉了。路过那家电器行时,橱窗里的几台电视正同时播放着不同的节目。最左边那台在播早间新闻,音量开得很大,隔着玻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店主是个中年男人,每天开店第一件事就是把电视打开,调到新闻频道,声音拉到最大,仿佛怕整条街的人错过什么大事。 “……今日凌晨,大都会中心城区一栋高层公寓发生严重火灾,火势迅速蔓延至上层住宅。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有多名居民被困……” 莫蒂默微微侧过头,看向那台正在播放新闻的电视屏幕。 画面是航拍的,浓烟从一栋高层建筑的中部滚滚涌出,橙红色的火焰舔舐着破碎的窗户,消防车的红蓝灯光在楼下交织成一片闪烁的光点。 现场很混乱,记者语速飞快,背景里充斥着警笛和火焰燃烧的轰鸣。随着画面放大拉近,一个红蓝相间的模糊身影出现在屏幕中,那人正从浓烟中冲出,怀里抱着一个裹在毯子里的小孩。 镜头跟丢了一瞬,又重新捕捉到那个身影,此时他已经再次冲回了烟雾弥漫的楼层里。 “超人先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截至目前已成功救出十余名被困群众,暂无人员伤亡报告……” 莫蒂默站在人行道上,隔着那扇橱窗,看着电视屏幕上那抹一闪而过的红蓝色身影。 画面切得很快,那个身影在镜头里只停留了不到两秒就再次消失在滚滚浓烟中。 他在论坛里看到过这个名字,超人,也有很多人叫他“明日之子”,还有“大都会的守护者”。 他也看过一些关于他的报道和讨论,毕竟那太多了,论坛中还专门开出过一个超人相关板块,他曾经点进去过,发现这位超人还真是乐于助人,救火,挡灾难,搬运失事的飞机,把快要倒塌的大桥撑住。 那些帖子下面的评论大多是赞美和崇拜,偶尔也有一些质疑和阴谋论,但总的来说,超人在公众舆论中的形象是正面的,明亮得几乎不像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莫蒂默对超级英雄没有太多的概念,他来哥谭的时间不算长,对这座城市乃至于这个世界的特殊生态都还在逐步适应的阶段。但他确实对超人产生了过一丝微弱的兴趣。 不是因为他救了多少人,也不是因为他那些被媒体反复渲染的英雄事迹,仅仅只是好奇他的灵魂会是什么样的。 一个被称为“明日之子”的人,一个以拯救他人为己任频繁出现在全球灾难现场的超人类,他的灵魂会是怎样的?是否会因为承载了太多的期望和责任,而呈现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质地? 莫蒂默站在电器行门口,多看了两眼那台已经切换到天气预报的电视屏幕。 店主从柜台后面探出半个身子,隔着玻璃冲他喊了一句:“感兴趣就进来看,站着多累。” 莫蒂默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今天和往常没太大差别,临近中午,莫蒂默收到一条来自克拉克的短信,大致是说他有点事,这两天大概都不能在下班后来找他了。 即便这样,莫蒂默依旧在咖啡店里待到了下午太阳落山,甚至比平时克拉克陪他回家的时间更晚。 作为一座受污染严重的城市,哥谭的夜空别说星星了,连月亮也很少能被看见。今天晚上难得能看到一点,但穿过云层的月光太过稀薄,落在街道上也只勉强勾出建筑的轮廓,照不亮路面。 经过那家电器行时,橱窗里的电视已经关了,只剩下黑黢黢的屏幕。 莫蒂默目不斜视地经过了那里。 忽地,他脚步一顿。 街边那盏路灯似乎有些接触不良,灯管内的电弧发出细微的滋滋声,光线忽明忽暗地闪烁了两下。 它再一次暗下去,周围陷入短暂的黑暗。两秒后重新亮起来的时候,原本站在灯下那道模糊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黑色身影悄无声息从阴影里落下来,披风在身后展开。来人没有废话,一拳砸在最前面那个混混的脸上,骨头和指节碰撞发出闷响。 侧身避开一根挥来的铁管,反手扣住对方手腕一拧,关节脱臼的声音清脆利落。最后一脚踹在第三个混混的胸口,那人倒飞出去,撞翻了一排垃圾桶,倒在垃圾堆里不再动弹。 整个过程快得不到十五秒。几个小混混们已然从凶神恶煞的霸凌者变得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哼哼唧唧地爬不起来。 那张被面具包裹住的脸转向角落瑟瑟发抖的受害者。 那位有些瘦弱的青年见小混混们都已经被面前的黑暗骑士揍趴下了,在蝙蝠侠的示意下迅速从地上爬了起来,抱着怀里的包迅速往外跑。 经过那道高大身影时小声说了句“谢谢”。 黑暗骑士在目送受害者跑远后又瞥了眼地上装死的混混,算好警察们来的时间后边离开了这里。 其中一个小混混在蝙蝠侠消失不久后捂着被揍肿的脸偷偷瞄了眼已经消失的那个人先前站立的位置,脑子里迷迷糊糊地想着今天蝙蝠侠揍人的力道怎么感觉好像跟平时不太一样。但很快,他就因为身上太疼而放弃了思考,没多久就和旁边两个同样疼得没心思想别的事情的人一起被押上了警车。 事实上小混混的感觉还真没错,因为今天出现在哥谭夜晚的人的确不是真正的蝙蝠侠。 真正的蝙蝠侠今天中午就离开了,据说是宇宙那边出了什么意外,情况似乎不简单,他走得很急,甚至没来得及详细交代。 通讯那头传来的消息断断续续,只知道他短时间内回不来。为了防止哥谭的罪犯们发现蝙蝠侠不在哥谭而集体暴乱,夜翼被紧急召了回来,穿上那套备用战甲,站在哥谭最高的几栋楼顶上,假装成他父亲的样子。 他的身形和布鲁斯相近,披风一遮,远远看去确实难以分辨,但近看就不太好说了。 “你走路的姿势不对。”出发前达米安对着穿上蝙蝠战甲即将代替布鲁斯夜巡的迪克这样说道,眼神里带着不加掩饰的挑剔,“蝙蝠侠走路不是那样的。” “我就是这样走的。”迪克的声音从面罩下传出来,带着一丝委屈,“我模仿了他好几年了,哪里不对?” “肩膀。”达米安冷冷地指出,“你肩膀晃得太厉害了。蝙蝠侠走路的时候肩膀几乎不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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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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