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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蒂默感受着克拉克那边传来的温度,“离你近点就不会冷了。” 克拉克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轻声开口:“你身上有花香。” 莫蒂默偏过头看他:“我没有喷香水。” “不是香水。”克拉克说,“可能是刚才在花园里沾到的。” 莫蒂默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袖口,什么也没闻到。他抬起头,看着克拉克:“你闻得到?” 克拉克点了点头。 他当然闻得到,他的嗅觉比普通人灵敏太多,即使在夜风中,也能捕捉到那一丝极淡的花香,淡淡的,却很好闻。 “可能是风把花园里的味道带上来了。” 莫蒂默没有深究,过了会儿,他忽然说:“你下次来,可以不带甜甜圈。” 克拉克愣了一下:“你不喜欢?” “喜欢。”莫蒂默说,“但你不用每次都带。” 克拉克想了想,然后问:“那我带什么?” 莫蒂默没有立刻回答。夜风从他们之间穿过,远处的灯火在夜色中明明灭灭。 朦胧中,克拉克听见莫蒂默说:“带你自己来就行了。” 他握着栏杆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下,差点没控制住力道在铁栏杆上留下指印。 他好半晌都没有说话,他觉得自己今晚大概会睡不着觉了。 底下不远处,另一个人也看到了他们。 迪克三人全部成功从宴会溜走后便各自分开了。迪克没走太远,就在宴会厅附近转悠,结果走着走着,他的视线无意间越过了落地窗,落在了露台上,看到上面似乎站着两个人。 他先是认出了莫蒂默,那身白色西装在夜色中很好认,他站在栏杆前,夜风吹动他束在脑后的长发和衣角。 迪克想着莫蒂默估计也是出来透气的,毕竟参加一场宴会下来确实挺累人的。 但紧接着他就看到了莫蒂默身边站着的那个穿着深蓝色西装的高大男人。迪克眯起眼仔细辨认了一下,是克拉克·肯特,他怎么和默跑到露台上去了?两个人还站得那么近。 迪克看着落地窗外那两个并肩而立的身影,脑子里冒出 两人刚从露台回到宴会厅,玻璃门在身后合拢,将夜风和寂静留在外面,暖黄色的灯光和混杂着香水与酒液的气味重新将他们包裹。 莫蒂默眨了眨眼,适应了一下光线的变化,克拉克走在他身侧,正低头将相机的镜头盖取下,准备补拍几张宴会场内的照片作为报道素材。 就在这时,一声尖锐的碎裂声划破了大厅内和谐的交谈节奏。 靠近大厅中央的位置,一名端着托盘的服务生忽然将手中的托盘猛地一掀,托盘上的几支高脚杯飞了出去,砸在大理石地面上,碎裂的玻璃向四面迸溅,酒液泼洒在旁边的红色地毯上,迅速洇开一片深色的水痕。 水晶杯碎裂的声音,是这座城市最熟悉的开幕曲。 周围的宾客惊叫着向后退开,有人被溅到了裙摆,有人捂着嘴倒吸一口凉气,原本流畅的社交乐章在这一瞬间被粗暴地打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那个服务生身上。 只见那名服务生没有停下动作,他在丢掉托盘的同时,右手迅速探入外套内侧,在几名靠近的宾客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从外套内侧抽出了一把刀。 刀刃在吊灯的光线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冷光。 他在所有宾客们变得惊恐的目光中直直朝着宴会中心布鲁斯·韦恩的方向冲了过去。 “老天!”有人尖叫出声。 人群像是摩西分海般,以布鲁斯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开去,几名靠近的女士提着裙摆惊慌后退,酒杯被碰倒,桌椅被撞歪,原本井然有序的宴会厅在短短几秒内陷入了一片混乱。 布鲁斯站在原地,眉眼沉了沉。 他的身体在刀尖指向他的那一瞬间做出了极其细微的反应,肩部微微下沉,重心转移到了后脚,那是因训练数十年后留下的战斗本能。 但在下一个瞬间,他强行控制住了自己。 他现在不是蝙蝠侠,他是布鲁斯·韦恩,是哥谭的花花公子,一个在突发事件面前应该表现出惊慌和迟钝的普通人,他不能在这里展现出任何经过训练的反应。 刀尖在视野中迅速放大,持刀者的脸上带着一种扭曲的表情,嘴里含混地喊着什么听不清的词句。 布鲁斯在心中快速计算着距离和时机,他准备在刀尖触及他之前侧身避开,假装是被脚下的地毯绊了一下,或者假装惊慌失措间向旁边倾倒,顺便将站在他身侧的那位穿酒红色礼服的女士推开,让她远离危险区域,这样既不会暴露身份,也能保证她的安全。 估算好时间,他的身体开始向右侧倾斜,同时伸出手推向那位女伴的肩膀,动作看起来像是惊慌中试图躲闪时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人。 但没想到由于那位女士穿着细高跟鞋,又因为惊吓浑身僵硬,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推弄得失去了平衡,脚踝一歪,惊呼一声便朝着地面摔去。 她手中的酒杯脱手飞出,摔在地上,万幸这块地被铺上了地毯,酒杯掉在地毯上并没有碎裂。 女人跌坐在地上,手掌撑在地毯上依旧一阵钝钝的疼。 她惊魂未定地抬起头,看向那个持刀者冲来的方向,本以为会看到什么可怕的场景,但她抬眼看到的却是一片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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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