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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罩揪着对方的衣领将他提起来,重重撞在墙壁上。 那人的后脑磕在砖面上发出一声闷响,那个男人的眼皮翻白了一瞬。 红头罩松开手,让他滑落到地上,然后站起身,从腿侧的枪套里拔出了一把手枪,子弹上膛的声音在狭窄的后巷中格外清晰。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动作却突然顿住了。 长期在生死边缘徘徊形成的本能让他警觉,他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 他猛地抬起头。 消防梯上,一道黑色的身影安静地站在那里。 那个人站在月光与阴影的交界处,黑色的斗篷将他从头到脚笼罩其中,看不清面容,只有一双眼睛的位置隐约透出两点暗红色光芒。 红头罩眯起了眼睛。 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悄然移向了腰间的另一把枪,手指已经触碰到了枪柄,随时可以拔枪射击。 “你是来阻止我的吗?”他问。 问出这话的同时,他的目光紧紧锁定着消防梯上那个黑色的身影,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 在他的认知中,蝙蝠侠家的所有人都遵循着同一条原则:不杀人。 蝙蝠侠如此,罗宾如此,夜翼同样如此。 而这个黑袍人,红头罩已经在心里把对方划分进那只老蝙蝠的阵营里了,他觉得对方也会如同其他人一样来阻止他。 消防梯上的黑影没有回答。 红头罩没有回应,但对方也同样没有如他预料中的那样对他动手,这让他心中有些疑惑。 红头罩余光看见倒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正在用残存的意识蠕动,手指在地面上徒劳地抠抓着,试图爬离这个地方,但他已经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红头罩不再等待,果断扣动扳机。 枪声在后巷中炸开,惊起藏匿在黑暗中的一群蝙蝠。 地上的男人抽搐了一下,然后彻底不动了。 红头罩保持着举枪的姿势,枪口还在冒着淡淡的青烟。但他的注意力不在那具自己亲手解决的尸体上,而是一直锁定着消防梯上那个黑色的身影。 出乎意料地,从头到尾那个人都没有任何动作。 他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那里,看完了整场处决。 红头罩缓缓放下枪口,但没有将枪插回枪套,他转过身,枪口迅速移向那人。 “你来这里干什么?”他问。 他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爽,他不喜欢这种被人监视的感觉,更不喜欢对方那副完全看不透样子。 回答他的是一阵夜风,吹动消防梯上锈蚀的链条发出叮当的碰撞声。 下一秒,消防梯上已经空了。 红头罩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四下搜寻后才确定黑袍人是真的离开了。 好了,这下更不爽了。 红头罩站在原地,片刻后才低声骂了一句:“……莫名其妙。” 果然是蝙蝠家的人,做事都那么让人生气。 他将手枪插回枪套里,转过身时还顺脚踢了一下地上那具尸体,确认对方已经死透,然后弯腰开始在尸体上翻找可能携带的物品来搜集更多的线索。 但在这期间他的眉头却一直都是皱着的。 他总感觉今天的黑袍人和他上次见时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 作者有话说: 无 落地窗外,大都会的夜色铺展开来。万家灯火从脚下蔓延至地平线尽头,与残余的暮光交织成一片暗蓝。远处是河流,光泽于夜色中沉降,桥梁上车灯曳为光带穿城而过。更远处的高楼顶灯于夜色中明灭。 莫蒂默站在窗边,目光安静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 他已经连续很多天来大都会了,几乎是每天下午都会开车过来,在克拉克的公寓里一起吃晚餐,待上一两个小时,然后开车回哥谭。 他没有刻意去记,但身体的行动往往比思考更快,每天一到时间,他就会拿起车钥匙,走出庄园的大门。 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来,他会来大都会的目的一直都很明确。 他是为克拉克而来。 即使是在现在情感被进一步稀释,对大多数事物都提不起兴趣的情况下,他依然能够清晰地认知到一件事,克拉克是特别的。 他隐约知道,在那次大都会事件之前,在他过度动用力量之前,他的心底深处已经开始因为克拉克而产生一些别样的情感。 那些类似喜欢、信任与依赖的情感,在当时或许已经变得很清晰了。 他能回忆起那时的感觉,记得和克拉克在一起时心底那种微微发暖的舒适感,记得克拉克握住他的手时那种想要回握的冲动。 但可惜,随着力量的消耗,那些情感现在已经几乎感觉不到了。 然而,每次见到克拉克时,当他看到那团耀眼的灵魂,当他感受到克拉克周身散发出的那种独特的温暖时,他的心底依然会产生一丝微小的波动。 那波动太小了,小到几乎连他自己都没有在意过。 但在所有他接触过的人当中,只有克拉克能让他的心底产生这种波动,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也从没有试图去分析它。 身后传来脚步声,克拉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用围裙擦干手上的水珠。 他将围裙叠好搭在椅背上,走到莫蒂默身边,在他旁边站定,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窗外的夜景。 两个人并肩站在窗前,谁也没有说话,窗外的夜色在他们面前安静地铺展着。 “现在要回哥谭吗?”克拉克问。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打破此刻的安宁。 莫蒂默看着窗外那片灯火。 “可以晚点回。” 克拉克看了他一眼。 莫蒂默的侧脸在窗外的夜色和室内的灯光之间形成一道柔和的轮廓线,从他的角度恰好能清晰看到莫蒂默眼角下方那颗小小的痣。 即便两人已经在一起了这么久,每次看到莫蒂默的那张脸,克拉克依旧会觉得惊艳,有一种让人想要一直看下去的吸引力。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轻声开口:“最近是发生了什么吗?” 莫蒂默的睫毛很轻地颤了一下,像是蝴蝶翅膀的一次翕动,如果不是克拉克正看着他的侧脸,几乎不会注意到。 “没有。”莫蒂默说。 克拉克的目光在莫蒂默鸦羽般的睫毛上顿了一下,他没有追问,转回头和莫蒂默并肩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夜景不再说话。 两人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站在窗前,谁也没有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也差不多到莫蒂默平时回哥谭的时间点了。 莫蒂默从窗边转过身,走向玄关,克拉克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换好鞋,从挂钩上取下外套穿上。 莫蒂默整理好衣领,伸手握住门把手,准备拉开门。 “默。” 身后传来克拉克的声音。 莫蒂默的手停在门把手上,回头看向他。 克拉克站在客厅靠近玄关的地方,正安静地注视着他。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袖子推到小臂中间,双手垂在身侧,他身后的客厅里,暖黄色的灯光在他周围勾勒出一圈柔和的轮廓,将他整个人笼罩在一片温暖的光晕中。 “要是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他的声音很轻,表情也很柔和。 莫蒂默握着门把手,对上了克拉克的眼睛。 克拉克在聊天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他的家乡堪萨斯,他说那里的天空永远是湛蓝的,清澈,明亮。 莫蒂默没见过那样的天空,但他莫名觉得那应该是和克拉克差不多的样子。 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莫蒂默感觉到自己心底那丝微小的波动又出现了一下,又轻又短,像是冰层之下有什么东西轻轻地跳动了一下。 他缓慢地眨了两下眼:“好。” 克拉克听着这简短的回应,嘴角向上弯起。 莫蒂默拉开门,走了出去。 克拉克站在玄关里,听着走廊里渐远的脚步声,然后是电梯门打开又合上的声音,他没有立刻离开门口,他靠在门框上,低头看着地板上那一道从门缝里透进来的走廊灯光,抿了抿唇。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带着一丝担忧。 克拉克是一个很敏锐的人,这份敏锐让他能够作为一名优秀的记者挖掘到别人挖不到的新闻,也让他作为超人时能够在救完人后很好地安抚受害者的情绪,他能感觉到别人隐藏的情绪,能读懂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 在与莫蒂默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他早就发现了莫蒂默身上的异常。 莫蒂默的情感总是很淡,和因为内向或害羞导致的寡言不同,他感觉到更多的像是情感本身就很稀薄的状态。 他对很多事情都缺乏反应,对那些正常人会有情绪波动的场景表现出一种近乎冷漠的平静。 克拉克在很早之前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同样,他也意识到了另一件事,莫蒂默选择和他在一起,似乎并不是因为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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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