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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熟悉这片区域,这算是他管辖的地盘,他花了很长时间才让这片区域的秩序勉强达到一个他能接受的水平。 但最近他才发现,他的地盘上却频繁有孩子失踪。 前两天才失踪那个孩子他认识,是一个叫汤米的男孩,刚刚满九岁,喜欢在街角踢足球,见到他会睁着大眼睛乖乖喊红头罩先生。 然而就在三天前,他听到了那个孩子失踪的消息。 红头罩在一个屋檐下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叼了一支烟在嘴里。 他只是咬着滤嘴却没有点燃,目光阴沉地盯着前方的黑暗。 他讨厌涉及孩子的案子。 他将那支没点燃的烟从嘴里取下来,捏碎后扔在地上,然后继续前进。 社区公园不大,只有一个秋千架和几张长椅,长椅的靠背上被涂满了涂鸦。 白天这里是附近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到了深夜,就只剩下了空旷的黑暗和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秋千架的铁链在风中轻轻摇晃,发出细微的金属摩擦声。 莫蒂默在公园边缘的一棵树影中落下,他的目光扫过整个公园。 走到秋千架旁边时,他蹲下身来查看地面上的痕迹。 一眼望去地上全都是凌乱的脚印,有新有旧,有大人有小孩,甚至还有许多散落的烟头和零食包装袋没被打扫,完全看不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他站起身,目光扫过公园的每一个角落。 稍一抬眸,他忽然看到了什么。 在滑梯底部的阴影中,似乎是有一个不起眼的突起物。 他操控着黑雾将那个东西卷到了面前。 是一个布娃娃。 大约手掌大小,手工缝制,穿着一件碎花裙子,脸上用黑色的线绣出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那个微笑的弧度很大,几乎要从脸颊的两端裂开。 布料的颜色已经有些磨损,看起来像是被遗弃了一段时间,但整体保存得还算完整,裙子的边缘有几处脱线,露出里面白色的棉花。 耳机里传来提姆的声音:“你找到了什么?” “一个布娃娃。” 提姆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莫蒂默这么快就找到了线索,毕竟他们调查这件事查了这么久,可是什么都没查到。 不过他很快接话:“那确实是和之前失踪孩子的情况吻合。每个孩子在失踪前都会突然得到一个布娃娃,周围人都说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孩子们也都在那之后变得不太对劲。” “不对劲?” “据说是变得有些魔怔,把布偶当成自己唯一的朋友,平时也只跟布偶说话。” 莫蒂默恍然:“心甘情愿被吞噬的灵魂能给予的能量是最多的。” 提姆在那边挑挑眉:“类似于恶魔也会先诱惑人堕落?” “不知道,我没见过恶魔。”莫蒂默其实是不太了解恶魔这种生物。 提姆:…… “行吧,下次有机会带你见见。”说起来他们和恶魔打交道的时候还真不少。 莫蒂默用黑雾探查了一下这个布娃娃。 里面的填充物只是普通的棉花。 最让他奇怪的是,这个布娃娃身上他感受不到一丝熟悉的力量,感觉它就是一个普通的布娃娃。 就在他准备将这个布娃娃收起来时,一道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你找到了什么?” 莫蒂默抬起头。 红头罩站在公园入口处,一只手插在皮夹克的口袋里,另一只手自然垂在身侧。 他站立的位置恰好封住了公园唯一的出口。 他的目光落在莫蒂默手中的布娃娃上,眯了一下眼。 莫蒂默丝毫没有藏起布娃娃的想法,他甚至用黑雾将布娃娃往光线明亮的地方移了移,方便红头罩看清。 “……就是这个东西?” “嗯。” “所以又和之前你说的那什么世界核心有关?” “嗯。” 红头罩啧了一声。 他盯着那个布娃娃看了好一会儿,忽然伸出了手:“让我看看。” “不行。” 红头罩的眼神瞬间变得危险,他刚想说“那就打一场,谁赢了东西归谁”,没想到下一秒,布娃娃就被黑雾托着往他这边移动过来。 “不能用手碰,可能有危险。” 红头罩:…… 他看着那个被黑雾稳稳托到他面前的布娃娃,又看了一眼不远处安静站立的黑袍身影,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他沉默了几秒,竟然真的老老实实隔着一段距离仔细打量着面前被黑雾托在空中的布娃娃。 黑雾甚至在他看完正面时会主动将布娃娃翻到了背面,方便他检查缝合线的细节。 红头罩打量了好半晌,也没发现这东西有任何不对,看上去这似乎就是一只普通的,甚至于有些破旧的布娃娃,和任何一家二手商店里都能买到的那种没有任何区别。 “需要进行更细致的检测。” “我检查过,这就是普通布娃娃。” “我只相信自己。” 莫蒂默不说话了。 他当然不可能让红头罩独自带走这个布娃娃。 红头罩显然也知道这一点。 气氛沉寂好一会儿,红头罩忽然呼出一口气,率先做出退步。 “……好吧。”他说,“我允许你跟着我,但不准拖后腿,不准问太多问题,不准在我做事的时候指手画脚。” 莫蒂默点头:“好。” 红头罩又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随后转身便朝着公园外走去。 “跟上。” 红头罩带莫蒂默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正是莫蒂默刚来这个世界时住过的那栋烂尾楼对面。 红头罩没有走正门,而是从消防梯爬上了四楼,用钥匙打开了一扇看起来和普通住户没有任何区别的门。 会把蝙蝠家的人主动带到自己的安全屋里,这事讲给以前的红头罩听,他大概只会嗤笑一声,顺便掏出枪帮说出这话的人醒醒脑子,偏偏这事就是发生了。 连耳麦对面的迪克听了这事都感叹着“活久见”。 莫蒂默跟着红头罩踏进了公寓中。 安全屋内部出乎意料的整洁,家具不多,但都被收拾得很干净。 红头罩走到桌边,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文件夹扔在桌上:“这是我查到的资料。” 不过随后他又嗤笑了一声,“不过肯定没有那老家伙那儿知道的多就是了。” 莫蒂默走到桌边翻开文件夹,里面是几个孩子的照片和个人信息。 最上面的一张照片是一个黑头发的男孩,笑得露出了一颗虎牙,眼睛弯成了月牙形,看起来天真无邪。 照片下方写着:托马斯·“汤米”·德雷克,九岁。 “……汤米·德雷克?” 红头罩正在烧水,听到他的问题头也不回。 “嗯,和那个杂技演员同姓,巧合而已,没有亲戚关系。” 他的语气很随意,但莫蒂默注意到,他在提到迪克时语气中带着一种连他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熟稔。 莫蒂默忽然就想到了蝙蝠洞里那个被黑布遮挡的陈列柜。 他没有说话,继续往下翻。文件夹里还有一些现场的照片。 后面的基本都是些孩子们失踪前最后的监控截图。 红头罩端着一杯水走过来,随手指了指其中几张照片的角落里一个模糊的轮廓,“基本都是在那些人失踪前的二十四小时内。” 莫蒂默盯着那些照片看了一会儿,随后又看向那个漂浮在空中的布娃娃。 他忽然操控着一丝黑雾钻进了布娃娃体内。 下一刻,漂浮在空中的布娃娃线做的嘴巴忽然诡异地向上弯起。 ;“马上……就要……开始了……” 那声音像是无数个小孩子的合音叠加在一起,尖锐而清脆,带着不属于孩童的苍老和阴冷,让人听了头皮发麻。 说完这一句,布娃娃便再次恢复了之前的样子,像是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红头罩紧皱着眉:“什么鬼东西。” 耳麦那边,虽然没看到那一幕诡异的场景,但清楚地听到了那个声音的蝙蝠和小鸟们正在疯狂追问着发生了什么。 但莫蒂默一个都没理,他只自顾自地思考着。 看起来,这是世界核心专门留给他的话。 莫蒂默回过神来,就见红头罩忽然伸出手。 “耳机。” 莫蒂默抬眼看他。 红头罩的表情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烦躁:“接下来的事我不想让那群人知道。” 莫蒂默犹豫了片刻,忽略蝙蝠侠低沉的“no”和其他小鸟们的劝阻,伸手取下耳麦,交给了红头罩。 红头罩接过耳麦,轻松地将它捏碎。 紧接着,他眯眼再次看向面前的人:“你身上应该没有那群人留的窃听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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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