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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你从来就不信我,我们的一开始就不够纯粹,我也确实一直在为了自己的各种目的接近你,我不够信你,所以瞒了你很多事,我没有办法……” 和陆烬重逢之前,温星二十二年的人生中,只有一个渺小的愿望。 ——离开幽雾。 桃男像是被封锁于幽雾的囚鸟,被严格限制出入边界线,哪个地方出了个桃男,消息一泄露出去,很快就会有人上门来买,来偷,来威逼利诱。 拿去做什么?拿去玩、送人、转卖。他们被剥夺所有正常人的权利,受到无尽的伤害,可是外界根本都没什么人知道这世上还有他们这样的人存在。 离开了幽雾,就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哪怕惊慌害怕,只要稍作掩饰,旁人只会觉得他是一个容易害羞脸红的普通人,不会有人知道他身体的异样,来利用、欺凌。 离开幽雾,才能和妈妈团聚。 陆烬是他能遇见的,最有可能攀附的高枝。 可是要如何才能让冷心冷面的陆烬愿意帮他一把? 年轻人,爱是万能的钥匙。 “可是……”温星眉头轻蹙,眼皮低垂着,沉默两秒复又抬头,“哪怕参杂着各种因素,我对你的感情也并非全然虚假,你信吗?” 水声停止,陆烬将花洒关掉,没说话。 “我那时候以为,你至少是有那么一点……喜欢我的,可你后来竟然要把我送人,我很可能无法活着离开幽雾,我当然恨你!” 温星说到这事,声音忍不住颤抖着拔高,眼眶通红:“我那时候只想逃,我本来没想杀你,我……” 他突然卡住,说不下去了。 而陆烬盯着他,突然问。 “那你呢?” “……嗯?” “你说过么,温星。” 那你说过你爱我么? 温星几乎没有犹豫,眼皮快眨两下就回答:“我爱你的。” 话音落,四周却更加陷入死寂。 陆烬的脸明明没有变化,可温星敏锐地察觉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嘲弄和失望。 手松开,一直被握在掌心的花洒掉落在地,发出一声闷响,几滴残留的水珠溅在地上。 陆烬低头看了一眼,很快移开视线,他伸手,指腹轻轻擦过温星的眉眼,把上面的水珠拭去,动作温柔缱绻,可说出来的话却是相反。 “你每次紧急思考,或是撒谎,眼皮就会不自觉地快速眨动。” 就像蝴蝶,它们察觉到危险时,便快速开合翅膀,露出鲜艳的花纹试图吓退敌人,好趁机逃走。 陆烬很早就发现这一点。 你的喜欢你的爱,究竟有几分是真心。 之前陆烬懒得探究,只要人在身边,其他都不重要。 可温星日渐消瘦,如同快速枯萎的花朵。温星厌恶他,恶心和他接触,甚至因此得病,陆烬几番犹豫,才决定对他温和一些。 温柔一些,或许时日久了,温星就会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温星,你哪里都不能去。”陆烬终于对温星的问题给出回答,“我要你就待在这里。” “那么我有一个要求。” “你不能和别人结婚。”温星坚定地说:“订婚也不可以,你要我在你身边,哪怕我没有身份也可以,但我绝不做见不得人的初恋 陆家三兄弟长得一点都不像。 陆诚面相更偏阴柔一些,笑起来时眼睛弯弯,添了几分亲和力。 温星嘴里包着饭,不知作何反应,只怯生生地看着他。 “我带你去个地方。”陆诚说:“不用担心,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我,”温星摇摇头,下意识拒绝:“我不能离开这里的……” “我带着你,没人能拦得住。”陆诚站了起来,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我带你去找我的好弟弟,好不好?” 第一次见面,且陆诚是小时候杀掉陆烬兔子又被陆烬挑断脚筋的人,温星直觉不该跟他走。 但往外头看,四周安静异常,温星喊了几声环姨,也没人应,整个陆家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似的。 陆诚就安静地挂着点笑意,等着他。 今天是不走也得走的,温星大抵明白,便放下筷子起身,跟陆诚往外走。 陆诚走路时脚步很轻,仔细看却有些不稳,温星往他的脚看去,发现他穿的鞋子都是特制的,大抵是为了缓解脚部的压力。 陆诚带着他走了条偏僻的小路,绕到一个偏门,推开,外头已经停着一辆车。 “不是带着手机么?”陆诚为他打开车门,顺便叫他放松些,“你要是察觉危险,随时可以联系我弟弟求救。” 温星捏了捏兜里的手机,坐上了后座。 车辆穿过繁华市区,驶至一处静谧林荫之间,穿过外围的绿植景墙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处富有意境的私宴宾楼。 陆诚带着温星往里走,有侍者迎上来,恭敬地引路。 行至公共茶歇区,陆诚忽地停下脚步,温星也跟着停住。 前方四五米处,迎面走来两个男人,一个戴着金丝边细框眼镜,文质彬彬。另一位看起来十分年轻,头发微卷,长着一张十分漂亮的脸,艳而不妖,叫人一眼难忘。 陆诚往前两步伸出手,戴眼镜的男人与之相握。 “殷少爷,好久不见。”陆诚笑得恰到好处,像是老朋友而非仅几面之缘的交情,“您也是过来用餐?” “是,”殷正青点点头,脸上的笑容相比来说要淡一些,礼貌而疏离,他看了眼陆诚身旁的温星,微微颔首,同陆诚道别,“不耽搁您,回头再叙。” 原本还想聊两句,这殷正青家里老头子位居国家网络传播总局局长的位置,不久就要退休了,殷正青很大可能会接任这个位置,对于陆诚来说,多接触这样的人总是有好处的。 不过眼下有事,陆诚也不勉强,笑着点头。 殷正青领着年轻男人离开,两人肩擦着肩,低声说着什么。 温星看得入神,忽地,年轻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只一秒,又转了回去。 “走吧。”陆诚在温星耳边打了个响指,“估计那边也快开席了。” 陆诚带着温星走进一个包间,窗外竹林掩映,置石与浅池静卧其间,清幽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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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