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除了那道绿光,四下里完全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暗,非常奇异,比普通的黑暗更稠密、更厚重。 「雷尔……他死的时候才十八岁,当时一定很害怕吧。」小天狼星的声音沙哑,「他一个人来到这个山洞里,四周都是黑暗,只有湖水的声音。他喝下毒药,看见痛苦的幻觉,然后阴尸抓住他,把他拖进水里……」 他挣扎了吗?叫了吗?还是很安静,因为他知道这是自己必须付出的代价? 莱姆斯眼神微动,什么也没说,旁边的克利切也格外沉默。 「我们是兄弟,在同一个屋檐下长大,吃同样的饭,听同样的教诲,但我们走上了完全不同的路。」小天狼星沉重地说。 「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胆小鬼,不敢反抗母亲,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不敢离开那个家。但其实是我错了,他一直都很勇敢,只是用的方式和我不一样。」 「我们往前走吧。」莱姆斯轻声说,「把雷古勒斯带回来。」 小天狼星深吸一口气:「嗯,带他……回家。」 他们绕着湖岸往前走,一边是粗糙的岩洞壁,另一边是无边无际、光滑如镜的黑色湖面,终于找到有异样魔力波动的地方。 一条粗粗的绿色铜链从湖水深处冒出来,连带着一只小船。 莱姆斯看了看:「这只小船只能坐一个人。」 小天狼星变成了大黑狗,率先跳上船,莱姆斯跟上,然后克利切也坐进来。 ——现在船上确实只有一个人了。 他们乘着船渡湖,逐渐能看到湖底那些惨白的尸体,或者说,成百上千个因为伏地魔的野望无辜去世的人。 大黑狗无法抑制地发起抖来,他意识到,他的弟弟就在这里,是淹没在湖底的尸体其中之一。 他们终于来到湖中央的小岛,这里摆着一个石盆,里面是满满一盆的翠绿色液体,散发出闪闪的磷光。 「克利切。」小天狼星变回人形,叫了一声,「一会我来喝这些魔药,等湖底的阴尸爬上来,你负责在里面找到雷古勒斯,然后带他回家。」 「是,小天狼星少爷。」克利切深深鞠躬,鼻子都贴到了地面,滑稽地抽泣了一下,「克利切会带雷古勒斯少爷回家!」 小天狼星再看向莱姆斯:「月亮脸,喝下药水会感到无比痛苦,我可能会精神崩溃,拒绝再喝,你来确保我把这些药水不停地喝下去。」 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石盆,灰眸映出液体的绿色微光。 莱姆斯叹了口气上前,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语气里带着一种沉重的劝阻。 「我们找到雷古勒斯,把他带回去,这已经足够了。既然知道盆里那个是假的,真的在你家,再去经历一遍,除了折磨你自己,还能改变什么?」 小天狼星的手按在台面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阿兹卡班留给他的一切——疯狂、自我厌弃、神经质的颤抖……在这一刻似乎又回来了,甚至比那时更甚。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一种混杂着愤怒、悲伤和愧疚的洪流在不断冲击着他的理智。 「我知道,我改变不了雷尔已经死去这个事实,不过那是他最后的遗物,我想拿回来,而且我必须知道……我必须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莱姆斯听了没有再劝,小天狼星的痛苦,他无法全部理解,但也能感同身受。 小天狼星重新转向石台,变出一个杯子,伸出颤抖的手盛满药水,没有停顿地仰起头,将杯中物一饮而尽。 接着是第二杯、第三杯…… 起初是一阵极致的干渴,喉咙像是被点燃了一般,每一寸黏膜都在尖叫着渴求水分,视线开始变得模糊,周围的景象如同水波般荡漾开来。 「伤风败俗的家伙,肮脏的杂种,家族的败类,龌龊的孽子……」 是母亲的声音,冷漠、尖利,带着不容置疑的憎恶。 他仿佛变回了那个在家里永远不合时宜的小男孩,母亲眼里没有一丝温度,鞭子打在身上很痛,对他仿佛对待仇人,父亲则在一旁面无表情,仿佛在欣赏一出闹剧。 然后幻象变了,他看见詹姆斯和莉莉倒在地上,身体没有温度,小哈利的哭声隐约可闻,彼得·佩迪鲁的老鼠尾巴露在外面,正得意洋洋地向伏地魔邀功。 「不!詹姆斯……」他终于发出一声嘶吼,「我不想喝了,让我死吧……」 莱姆斯咬着牙,搂住小天狼星的肩膀,代替他继续灌药水,努力不让自己落泪影响到他。 「很快了,大脚板,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喝完了……」 小天狼星机械性地吞咽着药水,感觉自己回到了阿兹卡班,冰冷刺骨的空气包裹着他,铁栏杆外一个个摄魂怪缓缓飘过,对他的灵魂垂涎欲滴。 他看见了浮肿苍白的雷古勒斯,浑身是水,眼睛空洞地注视着他,「哥哥,好冷啊……我孤单一人在这里,好害怕……」 雷古勒斯当年看见了什么呢?母亲的失望?哥哥的不理解?伏地魔的残忍?还是看见了他自己的死亡? 「雷尔,对不起,我对你不够关心,对不起,我来晚了……」小天狼星喃喃道,看到弟弟的幻象,他的情绪又稳定了一些,就这样喝完了最后一滴药水。 「很好,很好,小天狼星,你做到了!」 莱姆斯把盆里的挂坠盒和纸条拿出来收好,赶紧禁锢住渴得想跳进湖里喝水的小天狼星,给他弄水喝,却发现所有水都会自动消失。 就在这时,湖里成百上千的阴尸暴动了,白森森的脑袋和手冒出黑糊糊的湖水,男人、女人、孩子……都睁着凹陷的、没有视觉的眼睛,朝岩石这边攻击过来。 克利切穿梭在其中寻找他的小主人,顺带帮他们挡住其他阴尸的攻击,莱姆斯托着小天狼星往小船走去。 「还有意识吗,大脚板?变成狗,我们得离开这儿。」他喘着粗气,一边走一边用盔甲护身挡阴尸。 小天狼星听到了关键词,再次变成大黑狗,动物形态下精神上的痛苦少了许多,只是依然干渴无比,多次伸出舌头,试图舔旁边的湖水。 「找到了!雷古勒斯少爷!」克利切发出一声惊呼,控制住一个苍白的青年带到岸边。 莱姆斯手忙脚乱地拖着大黑狗上岸,后面还有阴尸源源不断地追过来,克利切拉住他们,啪地幻影显形来到布莱克老宅。 被吵醒的布莱克夫人画像掀开帘子,还没开始叫骂就看到这一幕,僵硬片刻又把帘子拉了回去,谁也没看到她眼角隐约浮现的水光。 脱离了岩洞的魔法,雷古勒斯不再张牙舞爪地试图攻击人,他回到了十八岁时离开的家,安静地躺在那里,像睡着了一样。 旁边的小天狼星变回了人形,靠在雷古勒斯身边,跟他的兄弟一样苍白,若不是胸口还有一点起伏,莱姆斯几乎以为他也死了。 只有布莱克兄弟俩在一起的时候才能看出来,他们长得很像,现在看来,不止长相,连认定了就不会后悔的执着也一模一样。 克利切不知施了什么魔法,让小天狼星的脸色好看很多,至少能说话了,然后他找出了真挂坠盒,拿给莱姆斯。 「这就是黑魔王藏起来的东西,克利切用各种方法都没办法打开,没能完成雷古勒斯少爷的交代……」 说着,悲伤的小精灵又要以头抢地,被小天狼星虚弱地喝止。 两人都能感觉到真挂坠盒上无比邪恶阴冷的黑魔法气息,毫无疑问这是个来头不小的东西。 「对了,雷古勒斯留下了纸条。」莱姆斯把那张羊皮纸拿出来。 只见上面写着: 致黑魔头 在你读到这之前我早就死了,但我要让你知道,是我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偷走了真正的魂器,并打算尽快销毁它。 我甘冒一死,是希望你在遇到对手时能被杀死。 rab 「魂器?」莱姆斯没看过这个词,有些疑惑。 小天狼星却是不敢质疑地瞪大眼睛,狠狠磨了磨牙:「魂器?!那个老疯子!他居然分割了自己的灵魂!」 难怪雷古勒斯会突然改弦易张,伏地魔做了这样丧心病狂又没有理智的事,最终只会把跟随他的人带上绝路。 「分割灵魂?」莱姆斯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灵魂是能被分割的吗? 「一个非常、非常邪恶的黑魔法。」小天狼星脸色难看地说,「我们得告诉邓布利多。」 莱姆斯按住他:「我去吧,再问问邓布利多有没有帮你解毒的方法,你好好休息。」 小天狼星点头:「你把魂器也带上,我知道这玩意儿,但是不知道怎么销毁,邓布利多应该知道更多。」 莱姆斯召唤出守护神,询问邓布利多现在是否有空,他有十分重要的、关于伏地魔的事要告诉他。 过了一会,邓布利多的凤凰守护神过来了,问莱姆斯现在在哪,他过来找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