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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照面就把自己的老底秃噜干净,萧瑟都怀疑雷无桀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张初月唇边漾开一抹清浅的笑,“张初月,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初月,巧了,我也要去雪月城。” 雷无桀惊喜,“啊,你也去雪月城,那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路同行,你长得这么好看,一个人在外面肯定不安全,我和萧瑟都是男子,我们可以保护你。” 萧瑟叹了口气,低声嘟囔一句“夯货”,就懒懒坐在唐莲之前坐着的位置上。 张初月对雷无桀挺有好感的,用木棍挑出一个热乎乎的大红薯递给雷无桀:“尝尝吧,这红薯刚刚烤好,很甜的。” 早就被红薯味香迷糊的雷无桀兴奋的道了声谢,顾不得红薯皮上的灰尘和热度,双手交替着快速剥皮,一边吸气一边吹气,然后大大地咬了一口。 一口下去,红薯的甜香在雷无桀的口中爆开,他满足地喟叹一声,“软糯香甜,好吃好吃,萧瑟,你也吃,真的很好吃。” 见他要掰了一半给萧瑟,张初月又挑出一个灰扑扑热乎乎的大地瓜到萧瑟脚边,“小(萧)老板,别客气,喏,你也尝尝。” 看着咕噜到自己脚边的红薯,他嘴角一抽,迅速将自己的千金裘往后拉了拉,避免擦蹭到灰,一口回绝,“谢谢、我不饿。” “哎萧瑟,你赶紧吃,这红薯真的真很好吃,吃完身子热乎乎的,很舒服,不信你尝一口。”雷无桀掰下一半剥好的红薯塞到萧瑟手里,大眼睛期待的看着他。 其实萧瑟早就被红薯的香味征服了,奈何他有洁癖,强忍着不舍才拒绝了,但这会儿雷无桀都把剥好的塞到他手里了,他要是再拒绝,那就有点不近人情了。 萧瑟犹豫了一下,最终屈服于红薯的香味,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而后咽下,刹那间,他察觉到体内有一股暖流缓缓流淌到七经八脉,受损的隐脉也有了一丝的回暖。 他压下眼底的震惊,一口接一口的吃着,吃完了手里的半个,又把脚边已经放凉的红薯剥了,继续吃。 什么灰不灰的,都已经不是皇子了,还有什么可矫情的。 少年歌行10 雷无桀吃的很快,没几下就吃了三个大红薯,要不是实在吃不下了,他想把剩下的两个全吃了。 似乎看出他的想法,张初月轻笑一声,拿出两张湿纸巾递给萧瑟和雷无桀,“擦擦吧,再如何英俊变成花猫也不好看了,若以后想吃,我这里还有。” 雷无桀接过湿巾,赶紧擦了擦嘴巴,又胡乱的擦了擦手上的黑灰。 萧瑟仔细查看湿巾的质量,十分好奇这究竟是什么做的,为什么是湿润的,且上面还有淡淡的花香,很是好闻。 这时,突然飘来一股蔷薇香,雷无桀使劲儿在空气中嗅了嗅。 萧瑟仔细的擦着手,瞥了他一眼,“你属狗的吗,闻什么呢。” 雷无桀挠了挠头,“不是啊,你有没有闻到一股香味,不是初月身上的香,而是一种” 见他憋了半天憋不出来是哪种香味,张初月好心的提醒道,“蔷薇。” 萧瑟这会儿也闻出来了,“的确是蔷薇之香。不过,这是蔷薇露的味道。” 然后他就给雷无桀科普起蔷薇露的来历。 张初月之前见过月姬,知道这香味是她身上散发的,不太理解的问道:“身为杀手,涂抹这么浓烈的香露,是真的不怕被反杀吗?” 前世她和花花少年歌行11 唐莲一把将雷无桀推开,与冥侯缠斗在一起,好在唐莲吃过张初月的疗伤丹,双方打的有来有回。 月姬把视线落在一旁的雷无桀身上,抽出腰间束衣剑,“既然小兄弟也是雪月城的人,那杀了你也不算枉杀。” 说着,提剑就朝雷无桀刺了过去,速度之快,内劲之强,将周围的霜雪震荡开,雷无桀不甘示弱,直接赤手空拳和她打了起来。 萧瑟欣赏的看向雷无桀:“雷门无方拳,拳未到,气先到,的确不错。” 双方在院子里打的惊天动地,破坏力超强,雷无桀连霹雳子都用上了,最后冥侯挥出一刀。 那一刀,雪风瞬间狂暴起来,仿佛沉睡中苏醒的猛兽,在这股狂风的席卷下,雪地中仿佛奔腾出万里宝马,它们伴随着狂风嘶鸣,杀气腾腾的朝着雷无桀奔去,那股磅礴的气势,似要将一切阻碍撕得粉碎。 看到这种不要钱的特效,张初月不得不感叹一句高武世界还真是多姿多彩啊。 虽然知道雷无桀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张初月还是出手了,不为别的,只因这个破庙已经经不起折腾了,他们还要在这里借住一晚,要是四处漏风,这跟住在外面有什么区别。 她连少歌剑都没用,磅礴的灵力一震,雷无桀面前突然出现一堵厚实的冰墙,冥侯的金巨刀砍在上面,震的他倒退数十米,连刀都震飞了。 月姬担忧的扶住冥候,握着束衣剑的手紧了紧,眼神不善的盯着坐在火堆前的张初月,刚想冲上去,冥侯及时的拦住她,冲她摇了摇头,捡起甩出去的金巨刀,对张初月拱了拱手,离开了。 雷无桀看的目瞪口呆,敲了敲面前厚厚的冰墙,震惊的瞪大眼睛。 “哇,初月,你是怎么做到的,这也太厉害了,随手一挥就有出现这么坚硬的冰墙,连冥侯的金巨刀都砍不破,你的修为该不会到了逍遥天境了吧,你才多大,看起来比我还小,不过,你是我见过最天赋异禀的天才了。” 唐莲和萧瑟来到冥候砍一刀的地方,那里只留下一道浅浅的印记,两人相视一眼,同样对张初月的实力感到了恐怖。 张初月对于雷无桀的彩虹屁夸的有点不好意思,轻咳一声,对唐莲说道,“唐莲,你还是去后院看看吧,刚刚月姬他们离开,就是不想让某些人渔翁得利。” 唐莲闻言,几个纵跃,落在后院。 雷无桀见状,立马跟了上去,萧瑟倒是没过去,慢悠悠地走到张初月身边施施然坐下,随意的甩了甩千金裘宽大的袖子。 “想不到初月小小年纪实力竟如此高强,确实当称一句天才,就是不知初月再次踏入江湖的目的是什么呢?” 张初月无语,一只手支撑着下巴,歪头凝视他,嘴角挂着浅浅的微笑。 “萧老板,你好像对我很感兴趣,总想试探着我的底细,你是觉得我会危害北离江山,还是能动荡江湖势力?亦或是,对你图谋不轨?你为什么不直接问我,非要拐个山路十八弯,这样显得你很聪明吗?” 萧瑟被她的笑容差点晃花了眼,尴尬的扶额,“是我狭隘了。” “确实挺狭隘的。”张初月认同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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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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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