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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女蕊妖娆的走到唐莲面前,“呦,这不是莲吗?” 唐莲耳尖微红,表情却十分正经:“蕊~” 萧瑟无语,“你们一个叫莲,一个叫蕊,听起来还真像一对老相好。” 张初月不想看他们打情骂俏,和萧瑟说了一声,自己跑去赌了。 她用金子兑换一匣子明珠,开始在赌场里游走,她如蝗虫过境一般,疯狂敛财,哪怕对方作弊,她也能轻松翻盘,一点没有出千的嫌疑。 事实上,张初月花了10积分买了逢赌必赢的光环,不过光环有时间限制,二十分钟,所以,她得抓紧时间。 二十分钟一过,她立刻收手。 美人庄的人顿时松了一口气,只不过看她赢走美人庄将近一年的收益,差点抱头痛哭。 她这边刚完事,萧瑟那边就打起来了,没来得及兑换明珠,一挥手就将全部明珠收起来了,运用缥缈步法瞬息来到萧瑟身边。 “现在什么情况。”见白发仙和唐莲,还有一个提着长枪的男人打了起来,她好奇的问道。 张初月的突然出现,萧瑟没有半分惊讶,扬了扬下巴,“很明显,打起来了。” 张初月优雅的翻了个白眼,“废话。” 萧瑟摸了摸额头,有些无奈。 这时,一个小少年不知打哪儿飞来,他将身后的剑匣往前重重一放,只听机关咔咔声响起,无双剑匣打开。 “云梭、清霜、绕指柔、玉如意” 他每叫一个名字,一柄剑就会从剑匣里飞出来,速度快的只能看见一道寒光残影。 白发仙躲的游刃有余,一点也没有因为无双的剑多而慌乱,倒是误伤了很多黑衣人,那些人大概都是截杀黄金棺材的杀手吧。 张初月看了一眼,“原以为是御剑之术,没想到只是内力驱使。” 她知道这个世界其实可以以武入道,只不过那些人寿命太短,没时间研究更多,但能摸到门槛也是很厉害的了。 至少海外仙山上的莫衣,那是个练武奇才,如今已经到了鬼仙境界,是个很好搞定却又很棘手的家伙。 少年歌行18 而且她合理怀疑莫衣是以武入道了,若按标准来衡量,鬼仙在修仙的品阶来说,大抵是元婴中期左右,试问,有谁修炼内力能修炼到他这个境界的。 说句当代少年歌行19 所有人都下意识看向她,萧瑟问出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为什么是他?” “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剩下的无论多么不可能,也一定就是真相。一般情况下,人们的固有思想都是,杀人犯不会留在案发现场,而留在案发现场的人,绝大多数不会是杀人犯。” “如果当时冥侯刚好失忆,天泉老人说点软和话,露出一副慈善面孔,小小年纪的冥侯应该分辨不出来好坏吧,加上后期培养,哪怕他是杀手,长此以往,他对照顾自己的天泉老人也有了尊敬和孺慕。” “啧,糟老头子坏得很,又阴又毒,而且他在江湖上的名声不难打听,为人狡诈奸猾,是个十足十的败类,毕竟能培养出滥杀无辜的杀手,能是个什么好东西。” 别说,你还真别说,一通分析下来,众人都颇为同情的看向冥侯和月姬。 的确,月姬笑送帖,冥侯怒杀人,他们可是杀手榜排行第九的杀人王组合,这些年,但凡接过他们帖子的人,以及接帖子的周边人全都被他们杀了个干净。 能培养出这种杀人如麻的杀手,能是什么好东西。 月姬和冥侯对着张初月怒目而视,周身的气势陡然暴涨,他们一人手持金巨刀、一人手持束衣剑,就要冲上去和张初月打一架,哪怕知道打不过,可他们不想憋着这口气。 “你们确定要和我动手?”张初月饶有兴致的说道,“若我动手,你们今晚谁也别想活着走出去,但你们的仇人却还在逍遥法外,不太划算吧。” 司空千落悄然来到唐莲身边,眼睛亮晶晶的看向张初月那边,压低声音问,“大师兄,这人谁啊,好厉害的样子。” 唐莲还没说话,雷无桀就凑到她身边兴奋的说道,“她叫张初月,很厉害的,萧瑟说她已经到达逍遥天境,而且她是道剑双修。” “道剑双修?”司空千落眼睛更亮了,惊叹道,“她才多大啊,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的样子,实力居然到了逍遥天境的地步?真的好厉害啊。” “是啊是啊,她还会” 雷无桀还想说更多,就见月姬和冥侯改变策略,直接飞身去抢黄金棺材,唐莲和司空千落赶紧上前去阻止。 那群黑衣人见状,立马加入群战,雷无桀自然不能干看着。 一群人你打我,我打他,他又打我的,乱成一团,最后还是冥侯更胜一筹,扛起黄金棺材,唐莲一个暗器发出去,冥侯为了躲避暗器,只能将黄金棺材扔了出去。 黄金棺材摔在地上,棺材盖滑了下来。 张初月嘶了一声,小声嘀咕一句,“这么摔,也不怕把里面的人摔成脑震荡。” 萧瑟: 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棺材上,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黄金棺材。 只见一只修长有力,指关节分明的手伸了出来,抓着棺材边缘,站了起来。 雷无桀瞪大眼睛,一脸惊愕,“诈、诈尸了?” 棺材之中,一光头和尚笔直站着。 他身着素白僧袍,似不受尘埃沾染,纯净得如同初雪,额间妖冶的红色花钿与出家人的身份形成鲜明对比。 见他眼角微微上挑,眉梢含着几分邪魅,尽管双目紧闭,却仍能感受到那股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放荡不羁,嘴角还挂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神秘微笑,浑身散发着一种诡异而迷人的气息。 妖僧,妥妥的妖僧呐!(有照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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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