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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维,去探城南如今战况几何,告诉何臧,若是这种情况下都能兵败,让他提头来见!” 北衙禁军统领韩维领旨后飞奔而出,眼不斜视,不敢多看那跪了满地的文臣。 闻人青梧还是没有让他们起身,而是看着那一片乌纱帽顶,一边踱步一边继续说道:“朕知道你们中不少人在背后指责朕是穷兵黩武之辈——可若是战时不穷兵黩武,难道等着做亡国奴的时候再去重武抑文吗?!” “安国侯战死、忠武侯归隐,十二名将半数陨落,所以有些人便认为现如今是文臣当道、可以权势滔天了吗?!——朕已遣锦衣卫彻查镇南关兵败一事,朕倒要看看我朝最神勇的昭平大将军为何会失守、安生了十几年的西凉国又为何会如此知悉我大楚的军事布防!” 闻人青梧说到这里停止了踱步,坐回到龙椅上,冠冕垂珠轻晃,凤眸里全是冰霜冷色:“是谁把‘狼’放了进来,现在认罪尚可酌情免掉将来株连九族之罚。” 无一人出声。 “很好,”朱唇微勾,露出一个讽刺的笑,“那就等锦衣卫的调查结果吧。” 韩维去而复返,回时带了满身的硝烟味,呛得几名文臣忍不住咳嗽,又担心御前失仪而拼命捂住口鼻不发出声。 韩维单膝跪地呈报:“启禀陛下,何统领承诺半日内结束战局,将那西凉狼兵击退。” “很好,让他尽量多抓几个活口,朕留着有用,你也带着北衙禁军去协助。” “可是” 北衙禁军负责宫城守卫,南衙禁军负责城池安防,若是调动了北衙禁军,若是有什么心怀不轨之人趁乱进宫,只怕是防不住。 闻人青梧当然明白这一点,抬手示意韩维不用继续说下去:“去吧,这里还有御林军,出不了乱子。” 韩维这才定了心,抱拳应道:“是!”随即再度飞奔而出。 “都起来吧,长安之围已解,可别案子还没审出来就先吓死一批。” 闻人青梧落下这不轻不重的一句,便转身走了。 女帝回了寝宫,侍女为她解下厚重的冠冕和龙袍,换上更轻便的行服,然后一齐退下了。 女帝性情古怪,向来不喜人近身,就连最懂事的宫女也不能在旁久待,只能在偏殿等待传唤。 宫女退下后,闻人青梧支着额,看向桌案上的一封书信兀自出神——信上没有字,只是描摹了一朵花,她知道此花名为杜若。 这信是东方落月从镇南关寄来的。 死郭北 那人曾于出征南下前,在京郊与女帝道别。 昭平大将军东方落月,楚国十二名将中唯一一名女子,将门虎女。其父安国侯东方擎苍、大哥御南将军东方晓辉、二哥熙和将军东方晨星,在近几年的战事不断中相继死于边疆,为国捐躯。 “若我此去不返,岂不是恰好成全了安国侯府满门忠烈之名?” 闻人青梧伸手将落在她肩头的纯白花瓣拂去,轻声道:“将军,慎言。” “将军死社稷,没什么需要避谶的。” 东方落月浑不在意地笑了笑,乌黑的眸中折射出细碎的光亮。 她是楚国最能征善战的杀伐星,背负双刃斩马刀,袖藏十字连环弩,腰佩子午鸳鸯钺,手持兽面冷钢戟,身披玄铁战甲,乌发高束于顶,胯下神驹通体漆黑,名曰盗骊。 鲜为人知的是,女帝也有一匹枣红骏马,名曰赤骥。 《穆天子传》有言:“天子之骏,赤骥、盗骊。” 《天马歌》曾道:“天马来,从西极,经万里,归有德,承灵威,降外国,涉流沙,九夷服” 东方落月放开手中缰绳,让盗骊自去一旁吃草。 闻人青梧拿出一坛桑落酒,与东方落月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了起来。 “有股花果香,不过今儿个的酒怎的如此烈,跟那关外的烧刀子一样。” “蒸馏过,酿成芳酎,悬食同枯枝之年,是河东刘白堕亲手酿制的。” “好酒啊!——西南之地多毒虫奇障,只怕又是好一阵子不能痛快饮酒了,只能喝些特制解毒的药汤子,能淡出个鸟来!——酒坛子倒是精致得紧,我带去洗净了种花试试。” 朝晖愈发刺目,须得抬手遮眼方能缓解。东方落月言罢眯着眼仰头干了最后一口酒,借着微醺的酒气,俯身从花丛中摘取一抹白,送到唇边轻轻吹去沾上的浮灰,递予闻人青梧。 “我最喜这杜若花,含清露,满芳洲,虽行远,莫相忘。” 闻人青梧接过杜若花,指尖触到了冰凉的玄铁护指,她知道那护指下是本该属于女儿家的双手,却因为常年握持兵器而指节变形、布满薄茧。三十斤的玄铁重甲将她包装成魁梧的模样,殊不知内里有多少新伤旧伤。 闻人青梧顿感疼惜的不行,心头酸软一片。 “此去镇南关,不知何时复相见,待卿凯旋之时,长安城内外必种满杜若花。” “好!就冲这满城杜若白,还有这桑落酒,定不负使命!” 言罢翻身上马,策马前驱,蹄声如闷雷滚滚,那道远去的背影扭过头看向原地目送的女帝:“陛下想要这江山,末将去打下来便是!” 闻人青梧望着那背影出神,半晌才喃喃道:“朕宁可负天下人,只求得将军一人心。” “陛下!——” 宫女的惊呼让闻人青梧猝然从浅眠中惊醒,失神间失手将桌案上的烛台打翻,灯油泼在那封从镇南关寄来的信上。 顷刻间,信纸上的杜若花在烈焰中化为灰烬,火光映在女帝浅棕色的眸子里,刺得眼底发疼。 桌案上本就整洁,没有堆放易燃物,那火烧过片刻便也自己熄了,剩下一小撮灰白余烬,倒像是某种冥冥中的暗示。 闻人青梧瞪着神色慌张跪于阶下的宫女,厉声质问:“大胆!为何如此冒失?!” 宫女连忙将叩头:“陛下息怒!宫外传来消息,昭平她” “什么?”闻人青梧骤然起身。 宫女将头磕在地板上,声音里带了哭腔,哽咽着接上了方才的话—— “昭平大将军殁了!” 闻人青梧后退半步,等不及换朝服便匆匆奔了出去,全然不顾天家举止礼仪。 她远远地便看见一名江湖打扮的女子立于宫墙之外,手中提着一对染血的子午鸳鸯钺,她心尖骤然一跳,继而漏跳了一拍。 那女子见到闻人青梧,将那对子午鸳鸯钺交给旁边的御林军守卫,然后扑通一声跪下,声泪俱下:“民女沈桃,乃安国侯府家,随了侯夫人的姓,多年来应夫人遗愿,以医女身份随军照料昭平大将军” 闻人青梧突然感到一阵眼前发黑,被眼尖的宫女扶了一把才勉强站稳,她用力掐着美心,沙哑道:“朕知道你,继续说。” 沈桃几乎泣不成声,几番哽咽之后才找回话音:“一个半月前,镇南关遭受百万大军突袭,大战持续了整整七天七夜,驻守镇南关的征远军不足十万,将军多方求援但却迟迟未有援兵!强撑二十日后,城门破了,那时正在转移最后一批平民将军她率最后仅存的一千伤兵残将以身为城门,战至最后” 最后,沈桃在城里东躲西藏了好几日,才避过西凉狼兵的搜索,去到城外战场时,只见尸横遍野、血流漂杵。几十万人堆成的尸山像一片巨大的坟场,埋葬无数英魂。 她在那尸山血海中翻找了整整三日,那些没能及时埋葬的尸身开始散发出剧烈的恶臭,哪怕以厚布巾掩住口鼻也无法遮挡,令她几度险些晕倒在尸体堆里。 沈桃勉强捡回这一对将军随身携带的武器,因为刀刃恰好还有些许金属反光叫她看见了,但她在那附近并未找到将军遗骸,那钺大概是血战中遗落在战场的。 后来沈桃昼夜奔袭,只能走山路以避免遇到沿途设卡的西凉国士兵,她接连跑死了三四匹好马才赶到长安报信。 “你是说昭平她尸骨无存?”闻人青梧几乎是在呓语。 “陛下!征远军自有将军统领以来便有一条铁律从未被打破——未得主帅令者寸步不得退兵!——如今这情形,当真是” “闭嘴下去吧。”女帝打断她未尽之言,让几名侍从送沈桃回了安国侯府。 闻人青梧从御林军守卫中接过那对子午鸳鸯钺,目光落定的一瞬间便确信了,那是东方落月的武器——也是老侯爷传给她的遗物,手柄处是四爪云龙暗纹,大楚没有其他人人敢用这样纹饰的兵刃,而西凉国则没有如此精良的锻造工艺。 三尖七刃的构造,精钢锻造的刀身,如今已是残破不堪,布满细碎的豁口和触目惊心的卷刃,锈色的血迹斑斑驳驳地附于其上,也不知是敌人的血还是她自己的血。 她曾说过,自己是为大楚武装到牙齿的战士,弩箭射完了便换成长戟,长戟用折了则换成斩马刀,大刀砍豁了还有鸳鸯钺,钺使废了还有拳脚功夫,哪怕是手脚断了也还有牙能咬、头能撞,还能再杀敌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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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