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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穿越杀癫了,宠疯了》作者:山居浮生【完结+番外】 简介: 。 强强穿越重生将军霸总双男末世异世基建无脑架空 猛将变美人,被霸总掐腰宠疯了! 朔云关破,将军林业浴火而亡。 再睁眼,他成了一个被下药的小网红。 身体软,皮肤白,逃命时撞进一个男人怀里。 对方捏着他的下巴:“中药了,带回去。” 时霆屹,帝都顶级家主,不近男色女色,直到捡回这只小狼崽。 他圈着他的腰,低声笑:“我的林将军,末世来了,你拿什么保护我?” 林业累得眼皮都抬不起来,习惯性地想摸腰间的刀,却摸到一把细腰。 妈的,这副破身子怎么上阵杀敌? 林业说这个世界还有三个月就会迎来末日。 时霆屹就开始囤物资、建地堡、召回全族,把家底都掏给他,还把一枚戒指戴到他手上, “我信你,这一次,我陪你一起疯。” 猛将变美人,战力爆表,霸总先爱,宠到末世。 尸人 景乾末年,朔云关。 城门大开,门洞两侧的墙砖上布满刀砍斧劈的痕迹,城头的旌旗早已被撕成碎片,只剩几根光秃秃的旗杆杵在那里。 空气中到处是尸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腐臭味。 远方传来一片低沉的嘶吼,几百只尸人正从北边的荒原上涌过来。 它们走得不快,但不停,摇摇晃晃地挤在一起,浑浊的灰白色眼珠直勾勾地朝着城门的方向。 尸人的嘴里全长着和毒蛇一样的毒牙,又细又尖,从溃烂的嘴唇里翻出来,上面挂着黏涎。 它们身上还穿着赤罗兵的皮甲残片,有些还挎着弯刀,但已经不会用了,只会张开双臂往前扑,扑到了就咬。 林业举着火把,双眼陷在深深的眼窝里,布满血丝,骑在战马上静静地等着。 他的身形消瘦得厉害,嘴唇干裂,头发像干草一样,乱蓬蓬的黏在头盔里,身上的铁甲也是破破烂烂,左肩的护甲已经没了,露出里面可怖的伤口。 他胯下的战马叫焰风,跟了他六年。 从前是一匹通体赤红的烈马,跑起来鬃毛像着了火,可如今也瘦得皮包骨,肋条一根根数得出来。脖颈上的皮松松垮垮地耷拉着,身上的伤口一道叠一道,最深的那道在左前腿上,结着厚痂。 焰风的头低垂着,鼻息粗重,但它站得很稳,四蹄不挪半分,跟它的主子一样,要战到最后一刻。 半年前,赤罗国的巫师察罕,炼了一门邪术。 用自己精心培育的蛇毒混入军中饮用的酒水里,说要造一支"打不死的铁军",刀枪不入,不惧生死。 谁知中了那蛇毒的士兵们全然变了样,先是浑身抽搐,继而失去神智,眼珠变白,牙齿疯长,没有心跳,不怕疼,不怕饿,不睡觉,不分白天黑夜地游荡,变成一具具只知撕咬的行尸。 最可怕的是,牙上的毒液还能通过咬伤传播,被咬的人最多活不过半炷香的功夫,便会浑身痉挛着也变成尸人。 这本是赤罗国的一招毒计,想要冲垮朔云关的防线,结果赤罗人自己先没控制住,传染速度非常惊人。 短短几天,整个黑木城三万户百姓,六千守军都化成了尸人。就连察罕自己也没逃掉,他在骚乱中被自己亲手造出来的东西咬了脖子。 尸人没有将领,没有旗号,却本能地朝有活人的地方涌来。 黑木城西南一百八十里,就是朔云关。 从出事的第一天起,身为朔云关守御使的林业就知道事情不妙。 那一天,斥候从北边狂奔回关,马都跑吐了血,斥候从马背上滚下来,脸煞白,嘴唇哆嗦了半天只蹦出一句话, "关帅,黑木城……没了。" 林业第一时间下令封闭四门,任何人不得进出。同时派遣三路信使,八百里加急,向京城报信求援。 他登上北城楼,就看见远处的地平线上,第一波尸人的影子正晃晃悠悠地浮出来。 他回头看了一眼关内,街巷里还在冒炊烟,孩子们在土墙根下追跑,铁匠铺的锤声叮叮当当那时他还不知道,这些人间烟火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尸人比他想象的要难对付得多。 它们不怕箭,除非箭矢正中头颅,否则身上插着十几支箭也拦不住半步。刀砍在胳膊、腰上,也不过是削掉一块腐肉,它们还是会朝你扑过来嘶咬。 即便是砍断了腿,它们还会继续在地上四处爬着抓咬。 唯一能彻底杀死它们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用火烧,二是砍掉脑袋。 可说起来容易,几百个摇摇晃晃冲过来的尸人,你一刀一刀去砍脑袋,后面的尸人已经把你围住了。 火油也有限,库中的火油加上城中百姓拿出来炒菜的油都不够用。 尸人越来越多,就像臭水沟里的老鼠,打也打不完。 林业带领林家军苦守朔云关半年,挡住了无数次冲击,代价也是惨烈的。 守城的将士们不管是谁,只要是被咬了,都会毫不犹豫的自我了断。 或是扔下刀自己走进火海里,浑身烧着了也不吭一声,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着,让火烧成了一段焦炭。 或是自己就抹了脖子。 他们都知道变成尸人后会怎么样,不愿伤害自己的兄弟。 京城那边一直没有回音,三路信使去了六拨,连一个回来报信的人都没有。派出去的三支求援小队也都跟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听说最近的平远县城里的老百姓们早就闻风逃走,县太爷也带着家眷跑了,就连几百个守城兵们也都各自散去带着家人逃亡。 朔云关成了最后一座还在苦撑着的关城。 城中的粮草眼看就要见底,井水也被尸水污染。 林业不知道是信没送到,还是京城那边也发生了什么。 他只知道,不会再有援军来。 林业实在没有办法,他带着两百亲兵从西门杀出了一条血路, 然后让25岁以下以及有家室的林家军带着城中的百姓们先行逃离。 可大家都不愿离开。 那些跟了他七八年的兄弟,全都站在他面前,一脸的倔。 “将军,我们不走。” "我们走了,你们怎么办?要走一起走。" “要杀一起杀,要走一起走。将军不走,我们也不走。” "对,我们不走!死也死在朔云关!" 林业当时发了好大的火,他站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吼, “你们死在这里干什么?变成那种东西来咬我吗?这是军令,滚,马上都给老子滚!” 他嗓子都吼劈了,连带着喉头咸腥的血涌了出来,他站在城墙上,闭上眼睛,浑身发抖。 老兵们抱着他的腿哭,求他一起走。 他一个一个地把他们掰开。 “走,都给我走……好好活着……” 一千多林家军和百姓们终于离开。 那之后,城里的粮草彻底断了,井水也被污染。 朔云关已是一座死城,是再也守不住了。 林业已经三天没合眼。 他把最后的几桶油拎了出来,浇在四座城门的门洞和城墙根底下。 等那些尸人涌进来,他就把火把往地上一扔,整座城就会变成一片火海。 他自己也会被烧死在里面。 这样挺好,他也不想变成那种东西。 这时,几个人拎着油桶跑到了城门前。 赵大柱把油桶往地上一摔,剩下的火油淌出来洒了一地,他咧嘴大笑,举起那柄豁了口的大刀。 “小林子,其它几个城门已经都点着了,保管让它们有进无回。” 周二铁从另一边的甬道上小跑下来,背上背着两把短斧,默默地把油桶放在地上,从背后抽出斧头,斧刃上豁了好几个口子,沾着黑褐色的血,也不知道砍了多少尸人的脑袋。 “你不用多说了,咱们兄弟几个可是拜过天地的,怎会留下你一人。” 刘保命身上的白袍子早就看不出原色了,上面全是血污和黄水印子,腰上挂着的药囊瘪瘪的,什么药都没了。 他手里也拎着一桶油,走到近前没废话,拔了塞子,把油从头到脚泼了自己一身。 油腥味混着他身上的药草苦味,他仰起头大笑了三声, “哈哈哈,就是,你别想一个人走,咱们兄弟一起手牵手,十八年后照样还是一条好汉。” 石小满才十五岁,个子还没长开,瘦得像根竹竿,手里举着一把大刀,刀身比他还长,手都在抖。 “林大哥,小满这条命是你救的,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小满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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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