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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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六个团,还有几支保镖队,大概有2000人,都是每年从退伍兵里选出来的,大多也都是独身。”  时霆屹继续补充,  “云旗山地堡里还有几个研发团队,大概有六十多人。比如新型武器和机械制造的研发,汽车或飞机的研发改装,新能源研发还有病毒基因研究抽空,我带你去地堡里看看。”  “而在山下周围,全是时家的酒店和家属楼,因为末世,已经通知所有人都可以带着自己的家人来这里避难,以后,也都会是是时家基地的成员。”  林业听完,目光里带着不加掩饰的赞许,做事周全、布局深远,有容人的胸襟,也有识人用人的眼光,更有让这些人死心塌地追随的魅力。  这个男人比他想象中要强大得多,也细致得多。  时霆屹笑着凑过来,  “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好兄弟很厉害,一点也不弱!”  林业轻笑,没有否认。  “是,你很强。”  这个男人,和他见过的所有上位者都不一样。  时霆屹在商场上的杀伐决断,面对林家人时的寸步不让,对苏莫白时的冷酷果决。  他把手下的人当成兄弟,既给足信任,也铺好后路。让所有愿意追随他的人在末世到来的时候,都能有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  这样的阿屹,让他觉得很安心。  焰风和飞云  两人回到云旗山别墅,先来了后山新建的马场。  莫六牵着一匹白马站在围栏中央。  那匹白马身姿优美,四肢强健有力,通体雪白,就像是昆仑山顶终年不化的积雪,没有一丝杂色。鬃毛和尾巴又长又密,随风飘动,犹如流动的瀑布,阳光下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晕。  白马安静地站着,睁着一双黑色大眼睛,睫毛又长又翘,耳朵不时转动一下,捕捉着远处山林里的鸟鸣声,很温顺,就像白玉雕成的艺术品。  “老大,林哥,我可是精挑细选了好久才找到的。”  莫六的语气里带着几分藏不住的自豪,他拍了拍白马的脖子,那马偏头蹭了蹭他的肩膀,  “纯种的安达卢西亚马,已经做过全面体检了,各项指标都是优等。”  林业走上前去,伸手摸了摸白马的额头。  白马微微低下头,温顺地蹭了蹭他的掌心,鼻孔里喷出一股温热的气息,它的皮毛触感细腻光滑,像是上好的绸缎,在阳光下泛着一层健康的光泽。  “确实不错。”  林业弯了弯嘴角,拍了拍白马的脖颈。这马性情温顺,眼睛里有灵气,和焰风站在一处倒真是般配,一红一白,一烈一柔。  时霆屹看着那匹马,也很满意。  “直接把它送进空间里,给焰风一个惊喜。”  林业点点头,意念一动,白马便从围栏中央凭空消失了。  下一秒,白马落在灵河边的草地上,站在一片草丛中,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然后,一声高亢入云,几乎要冲破天际的嘶鸣猛地爆发出来,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在草地上狂奔,蹄声快得像擂鼓,夹杂着焰风短促而激动的嘶鸣。  “啊啊啊我的宝贝!我的女神!我的爱”  焰风的嘶鸣声带着终于爆发出来的狂喜,撒开四蹄就朝白马狂奔而去,鬃毛在风中像赤金色的火焰一般猎猎燃烧,直接从河里趟了过去,水花溅起三尺高,把河里正在吐泡泡的大螃蟹冲得在水底翻了好几个跟头。  它冲到白马面前,一个急刹,四蹄在草地上犁出四道深深的印子,堪堪停在距离白马不到一步的地方。  “是谁把你送到了我身边!一定是伟大的马神!”  白马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半步,耳朵往后贴了贴。  焰风的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狂热,尾巴甩得快要飞起来,整匹马都在微微发抖,像是有太多的喜悦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白马放松了下来,耳朵重新转回前方,发出一声轻柔的、带着几分好奇的低鸣。  时霆屹和林业也进了空间,  就看到焰风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正围着那匹白马疯了一样地奔跑,它跑一圈就停下来凑上去贴一贴白马的脖子,再跑一圈又停下来舔一舔白马的耳朵,再跑一圈又拱一拱白马的肩膀,用马身贴一贴。  白马被它绕得眼花缭乱,也不怕它,只是甩甩尾巴,温顺地站在那里,任由焰风凑过来嗅来嗅去,偶尔发出一声温顺的轻鸣,用鼻尖回碰一下焰风的脖子,像是在回应它的热情。  焰风瞬间就疯了。  它高高扬起前蹄,发出一声响彻云霄的嘶鸣,然后在草地上撒开四蹄狂奔起来,跑出一个巨大的弧线,又猛地刹住,回过头来看向白马,  “你看,这片草原都是我的!以后也是你的!我是马王,你就是马后”  没一会儿,两匹马就开始在草原上并肩奔跑了。  白色的身影和赤色的身影在草地上追逐交织,赤金色的鬃毛和银白色的尾巴在风中飞扬,像是两道流动的霞光,一红一白,穿过青草地,趟过灵河、绕过军帐越来越远。  然后焰风就带着那匹白马跑到远远的地方去了,远到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小点在草原的尽头贴在一起,  时霆屹看着那两道越来越小的身影,是满心的羡慕。  两匹马的爱情,就是如此的简单、直接、热烈。  没有任何弯弯绕绕,没有试探没有犹豫没有欲言又止,看对眼了就冲上去贴贴,喜欢了就追着跑,想在一起了就随时能缠绵。  他也好想当一只能随时发情的马,也想在草原上追逐心爱的身影,也想理直气壮地说"你是我的",而不是整天用"好兄弟""我中了精神污染"当借口,还得绞尽脑汁编出各种理由才能名正言顺地把人抱进怀里。  想贴就贴贴,想骑就骑,想抱就抱,想亲就亲想在草地上打滚,想在灵河里扑腾,想在军帐的软床上翻来覆去。  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和他在一起  忽然身旁传来一声压抑的闷哼。  林业站得好好的,突然就感觉不对劲了。  那股熟悉的热感毫无征兆地涌上来,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猛烈、更汹涌。就像是身体深处有什么被点着,酥麻感沿着经脉蔓延,从脚底一直窜到头顶,连骨头缝里都是那种让人腿软的酸痒。  "阿业?"  时霆屹眼疾手快地接住他,一把将人打横抱起来,大步走进军帐放到软床上,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和颈侧,有点热,  “怎么还没天黑,就难受了?”  林业脸很红,有些轻喘,  "……不知道……突然就……"  时霆屹也躺了下来,把人轻轻揽进怀里,手探进下摆缓缓往上推。  “放松,交给我。”  他的唇几乎贴着耳,声音低沉而温柔,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蛊惑力。  林业浑身发软,又酥又麻,他咬着牙,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阿屹,别……去灵河。”  时霆屹满脸都是忧心忡忡的正经表情,  “总泡灵河怎么行?每次都泡冷水,时间长了会伤身体的。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可不舍得让你受这种苦。”  他说着,手上却一点要停的意思都没有,反倒更加得寸进尺,  “为了帮好兄弟,我愿意牺牲自己反正咱们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有经验,你尽管放心。”  说完,他就吻上了林业的唇。  时霆屹很会掌控节奏,知道什么时候该轻什么时候该重,知道哪个地方碰一下怀里的人就会整个人软成一团,知道哪种声音代表舒服、哪种声音代表还不够。  他花样百出,每一次都变着法子地折腾,就是想让林业感受到他带来的极致的放松与愉悦,就是要让他在自己的掌心走上巅峰,每一次要让他永远都难忘。  要让林业从此以后想起这种感觉时就只会想起时霆屹。  林业没想到他会做到如此这般,紧闭着双眼,感觉羞耻,却又无法抗拒。  这副身体实在太过敏感,被时霆屹碰一下就像是通了电,连推开他的力气都使不出来,每次推过去都会被时霆屹反手扣住,十指交缠着按在枕头上。只能无意识的不断叫着阿屹、阿屹、阿屹不知是在求他停下,还是在求他继续。  过了好长好长的时间,才平息下来。  时霆屹给林业清洗干净,帮他穿好衣物,就把他抱进怀里。  “现在是不是好些了。”  林业揉了揉酸麻的手腕,脸上红晕未退,小声说,  “你去漱漱口吧。”  时霆屹轻笑,  “我不嫌还想多回味一会儿。”  “你……”  林业的脸更红了,不再说话,不想理他。  时霆屹却是勾起他的下巴,拇指轻轻擦过他还有些微肿的下唇,又吻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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