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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面上忽然绽开的一朵浪花,清透又恣意。 “我只要你好好活着。” 说完,他纵身跃入海中。 炫蓝色的鱼尾重新舒展,巨大的尾鳍在阳光下泛着一层银辉,如一道流影,转瞬便没入深蓝的海浪中,只余下一圈圈荡漾的银光。 阿万屹呆呆地站在海边。 海浪一次次涌上沙滩,漫过他的脚背,又退回去。 他就那样站着,像一块望夫石,一直盯着业殿下消失的海面一动不动。 “业……” 他低声念了一遍,声音散在海风里。 “我记下了。” 七境破·海誓 林业很快就带回来一艘海盗船。 远远就见海平面上出现一个黑点,然后越来越大,变成一艘通体漆黑的双桅大船,船头还挂着一只狰狞的鲨鱼头,船身侧面有修补过的木板痕迹,风帆半卷着,桅杆顶上还悬着一面破破烂烂的黑色旗子,被海风吹得猎猎作响。 等到船再靠近些,阿万屹就看到,一条修长的蓝尾将庞大的船身拖得破浪而行,浪花如白银泻地,如箭一般朝荒岛驶来。 林业游到浅滩处,将船稳稳地停下。他浮出水面,朝阿万屹招了招手。 “阿万屹,上船吧。” 阿万屹睁大眼睛,看看那艘大船,又看看蓝发在海风里飞扬的业殿下。 “你这是从哪里偷来的?” 林业斜了他一眼,尾巴在水里懒洋洋地一甩。 “谁说我偷的,是光明正大捡回来的,这船上又没人,就是没有人要的船,我看着怪可惜的,就捡回来了。” 他说得理直气壮,尾鳍还在水里得意地拍了两下。 阿万屹默默闭上了嘴,爬上那艘船,里外转了一圈,发现船舱里堆着成箱的淡水、腌肉、衣物、干粮,底舱还有几桶火药和十来支火铳,甚至连航海图都齐齐整整地挂在船长室里。 他忍不住又看了业殿下一眼。 这是没人要么呵呵,你比我还像海盗。 于是。 阿万屹就趁夜开船回了宫殿,见到国王。 严格些说,是林业拉着船,在阿万屹苍白的脸色中,回到了吐克里国。 一条人鱼拉着一艘大船在海里如炮弹般破浪前行,这一幕要是被任何人看见,大概都会以为是海神显灵。 林业游得极快,蓝尾每一次摆动都带起一道长长的水痕,船身被拽得破浪而行,船头高高翘起,又重重落下,溅起的浪花足有丈许高。 船上的阿万屹死死抓着船舷,看着海面两边飞速后退的浪墙,表情非常的精彩,脸上的皮随风抖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紧抿着嘴,额角青筋隐隐跳动,硬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到底是海上生长,要是换成旁人,早就吐得七荤八素了。 路上顺风顺水,船在夜色中悄然靠岸,停在吐克里国都城港口外的礁石湾里。 阿万屹就带着国王亲卫的密信悄悄入了宫。 林业游到附近一处僻静的海湾里,半浮在水面上,望着远处宫城的灯火明明灭灭。 等着他的消息。 很快,国王就对外宣布。 吐克里国的八境·血族亲王与狼人族王 第八境。 林业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张高台王座上面。 他的右手正端着一只水晶高脚杯,杯中盛着半杯暗红色的酒。 不对,这不是酒。 林业分明闻到一股血腥气,黏稠而浓郁。 他低头一看,杯沿上还残留着一圈淡淡的红痕,像是刚才有人喝过。 这是一杯血。 卧槽! 林业手一松,水晶杯从指间滑落,在地上“啪”地摔得粉碎,暗红色的血液溅了一地。浓烈的血腥气在空气里弥漫开来,带着一种吸引力。 林业暗自叹气。 这次自己还不是人,成了吸血鬼了。 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嘴里有两颗长长的锋利的尖牙。 并且,地上那片血的味道一直在吸引他,他喉咙不自觉地动了一下,那种渴望来得很原始,像是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对血液有着本能的饥渴。 他快速地扫了一眼周围。 下面是一张很长的长桌,铺着深红近黑的天鹅绒桌布,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餐具、烛台和雕花碗盏,烛火摇曳,把整间大殿照得明明灭灭。 桌子两边坐满了吸血鬼。 他们无一例外都穿着华贵,衣料是上好的绸缎和天鹅绒,颜色非黑即红,衬得一张张苍白的脸愈发没有血色。 男男女女都有,全都皮肤白得像瓷,嘴唇却红得过分,像是刚刚饱饮过一顿。有些人的眼睛在烛光中泛着一层淡淡的红光,有些人的指甲比常人的要长上一截,泛着青灰的光泽。 可此刻所有人都被那摔碎的酒杯吸引了目光,十几双眼睛齐齐望过来,目光里有恭敬,有探究,还有一丝他看不太清的暗涌。 就在这时,一个坐在长桌左首的男人站起身来。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丝绒长袍,领口别着一枚血红色的宝石胸针,面容俊美中透着几分阴沉,嘴角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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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