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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虔:“……” 他的小煜儿思绪果然还是如此的跳跃啊。 哪怕是能听见他心中所想,他还是不明白,箫子煜到底是怎么从这件事跳到另外一件事上的。 嗯,这也算是一种天赋了吧? 沈虔听着箫子煜那些过于离谱的脑补,感叹了一番,可面上却是神色不改,一个劲的给小白虎顺毛。 毕竟身边跟了这么一个小醋坛子,指不定哪天就又翻了,趁着现在还没那么严重,他得多揉揉。 “对了沈虔,你刚才说你是来这里找东西的,找什么东西啊?” “我在这里可呆着太久了,虽然大多时候都在沉睡,但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认得清清楚楚,包括往那里面走的那两个家伙,我都认识!” “你说你要找什么东西,我可以帮你的!” 小白虎蹭了蹭沈虔的掌心,一本正经的开口保证, “只要是这里的东西,那就没有我找不到的!说吧!你要找什么?” 沈虔听他这么一问沉默了下去。 小白虎还以为是沈虔不好意思,便又咧嘴笑道, “哎呀,别不好意思啊!咱们两个什么关系!反正这里的东西都是留给有缘人的,谁能够拿到就是谁的。 你遇到我运气好,那也是一种缘分,就是把这里所有东西拿走都不是问题!” “哦,那倒也不是,我也不知道我来找什么,但我敢肯定,我要找的东西在这里。” 沈虔淡淡开口。 箫子煜眼皮一跳,也被打断了思绪。 小白虎更是直接瞪大了眼,有些不可置信的问, “你都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 “是法器还是灵丹妙药,又或者什么符篆,活的还是死的,吃的还是用的,这些总得知道吧?” 沈虔又沉默了。 是个好问题! 但他还真不知道! 他来这里也是凭着感觉来的,找东西自然也凭感觉找。 “虽然,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有预感!我要找的东西肯定就在最里面!” 沈虔十分坚定,义正言辞。 小白虎只想翻个白眼,刚才故友重逢那激动的心情让他差点忘了,这家伙从小就不靠谱。 他还记得沈虔小时候带着他弟弟陌肆吃各种草药,玩各种符篆阵法。 三天一小折腾,五天一大折腾,只要折腾不死,那就往死里折腾! 虽然他后来被送走了,但也能够想到这俩孩子能够平安长大,有多不容易。 小白虎想着摇了摇头。 相比起沈虔小时候做的那些不靠谱事,现在不过是想找东西,却又不知道找什么而已,都不算事儿! “好吧,不过再往里面走,就是那两个家伙的地盘了,你要小心一点。” 小白虎提醒道。 “那两个家伙?” 沈虔脚步微顿,想起333之前提醒他的话。 “你说的是金鸾墨蛇?” “对啊!就那只鸟和那条坏蛇!” 小白虎提起来就是一阵咬牙切齿,甚至已经顾不得沈虔是怎么知道那两个存在的了。 “尤其是那条坏蛇!就知道扰我的梦,我还咬不过他!” “哼,这世上的蛇就没有一条是好的!” 沈虔:“你要是这么说……那我还是挺认同的。” 比如他那个在他和弟弟成年之后,就将他们赶下山,让他们自己出去闯荡的父亲。 想当初他只是好奇,然后带着弟弟下山溜达了一圈。 再回到山上,他那个好父亲,连东西都给他们收拾好了,让他们爱去哪去哪,反正别回去打扰他们就行。 箫子煜看着他们俩一问一答聊的还挺开心,垂着眼眸并不说话。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够了解沈虔了,可现在看来,他根本不了解自家师尊。 他有些羡慕这只小白虎,能够在小时候就陪着沈虔,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了,他们仍然可以聊的这么愉悦。 如果他也能够从小就陪着沈虔…… 那他绝对小时候就把人给拐走了! 哎嘿,这是一个表白的标题 越往里面走,沈虔就越能够感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那是一种他无法言说的迫切和兴奋。 这种感觉他很熟悉,以前每次遇到好东西的时候,他都会有这种感觉。 他向来相信自己的直觉,尤其是在知道自己是主角之后。 有些时候遇到别人根本看不上眼的东西,但直觉告诉他那是好的,那他就一定会拿到。 毕竟按照333的说法,这就是正常的套路。 如果好东西全都显现出来,人人都在争夺,那么哪里体现得出主角的特殊呢? 而他,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像他这样光环开到挺大的主角。 随便踹块石头,那都得是个灵宝。 随便扯一根杂草,那都得是灵药! 对于自己身为主角的直觉,沈虔是绝对信任的。 沈虔脚步速度更快了,箫子煜对于这些只能表示习惯成自然。 他了解沈虔,也知道沈虔身上有很多他不知道的秘密,可他从来没有探寻的打算。 既然沈虔不愿意说,那他也没必要问,反正他始终是他,这就够了。 而且他关心的不是这些。 沈虔刚才说的金鸾黑蛇,他都有听过,和这只小白虎一样,都是上古兽族残留的血脉。 一个秘境,层层阵法叠加,三只上古兽族血脉守着。 他的师尊还那么迫切的想要进去,不知道寻找什么东西。 箫子煜对这里是越来越好奇,对沈虔要找的东西也是越发好奇。 穿过这片枯树林,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条小溪,看不见来处也瞧不见尽头。 溪面上血雾笼罩,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血腥和腐朽的气息。 沈虔微微皱眉,他不喜欢这种味道。 这种味道和小白虎刚才身上的味道是一样的,看来这小家伙就是在这里沾染上的。 “你很喜欢这里吗?” 沈虔忽然询问,小白虎眨了眨眼,“你怎么知道?” 他应该没有表现的那么明显吧? “刚才你身上全是这个味道,你要是不喜欢就不会在这里呆那么久,更不会染上这种味道。” 沈虔轻声开口,他说着便将小白虎放下了, “既然对这里很熟,那就带我们走吧。” 沈虔实在不喜欢这个味道,让他难受的紧。 一直在身旁沉默的箫子煜连忙上前一步,默默地握住了沈虔的手,双手交扣着。 箫子煜抬手将人一搂,让沈虔靠着自己,感受到熟悉的温度和气息,沈虔稍微缓和了些。 他一声长叹,忽然转身,整个人都埋到了箫子煜怀里,然后蹭了蹭,鼻尖又是一动, “让我抱抱,还是咱们小煜儿身上的味道好闻,再让我抱抱~” 小白虎:“……” 等等,这两个家伙是不是忘了这里还有一只小老虎啊?! 不过他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这是他可以随便看的东西吗? 话说,沈虔应该没有杀虎灭口的爱好吧? 小白虎纠结了,犹豫了。 他欲言又止的看着那紧紧相拥的两个人,然后别过了头,悄咪咪的顺着溪流往另外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算了,他还是先去找那条坏蛇吧。 话说这里的味道真的有那么难闻吗?他怎么不觉得…… 小白虎一边走,还一边在想,沈虔刚才嫌弃他,甚至不肯抱他,就是因为他身上有这个味道。 现在那么抱着自家小徒弟,又抱又蹭的,也是因为这个味道。 可是,他觉得还好啊…… “师尊,那只小白虎跑了。” 箫子煜等到差不多了才开口提醒,在沈虔看不见的地方,他嘴角微微勾起来。 沈虔从开始就知道小白虎往另一边去了。 虽然他现在被箫子煜抱在怀里,什么都看不见。 可他耳朵没聋,那么大的动静他还是能听见的。 更何况他能听见箫子煜心中所想,自然是知道箫子煜就等着小白虎走了之后才提醒他。 沈虔微微仰头望着箫子煜,抬手勾住他的脖颈,手上的力度迫使他低头。 箫子煜眸中掠过一丝诧异,但也十分配合。 又是一个轻柔的吻。 箫子煜眨了眨眼。 即便不是第一次了,可被沈虔突然这么一弄,此刻的他仍然是脑海一片空白。 沈虔却盯着他的反应若有所思。 如果这样可以让箫子煜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也能够让自己落个清净。 那以后还可以多亲一下,反正又不会少块肉,亲亲又不会痛。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又在心中生根发芽…… “师、师尊……?” “好了,你说你和一只小白虎争风吃醋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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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