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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很想问季镜,他的执念……是什么? 可季镜既然没有要说的意思,他也不会主动去问。 一个人的执念或感动或痛苦,都不是随便一个人能触碰的。 虽然他认为季镜很好很重要,虽然季镜对他也……不错? 但他认为,一切的前提是季镜是他的宿主,而他是季镜的系统。 如果不是这种关系绑在一起,季镜还会认可他这个人么? 齐忱的思维陷入了死胡同,兜兜转转就是走不出来、理不明白。 眼前突然多了两只手,齐忱疑惑转眸看过去,就看见季镜很自然地伸出两只胳膊。 他们两个绑在一起,要么齐忱蹲着与季镜齐平,要么齐忱抱着季镜走。 想到季镜应该是想走远看看,齐忱一顿,选择了一直都知道 寒冷的气息突地消散,空气中很快弥漫着潮湿阴冷的气息,齐忱有些茫然地看向四周,一滴雨水滴落在他的脸上,带着微弱的凉意,雨势愈来愈大,他有些茫然地在雨中走着,却又忽然停下了。 不远处的地上躺着一个人,一身红衣沾满泥污,黑发散乱,遮盖住了大半张脸,雨水顺着发丝滴落在地面凝聚成一片片小水洼,齐忱有些艰难地走到他的身边,有些不敢查看他的情况。 四肢筋脉皆被挑断,经脉更是破碎的不成样子,眼前的人双眸紧闭不知是死是活,齐忱脱力般俯身想把他抱起来,一时间不知道何去何从。 他环顾四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不远处就是季镜原来的宗门清风宗。 《终遇仙途》中主要讲的是主角宋闻迟踏上仙途的的种种事件,对大反派季镜并未过多赘述,寥寥几笔就概括了季镜命运多舛的一生。 可齐忱一直记得,关于季镜所有的剧情。 这个幻境比原剧情中对季镜的描述更加详细,就像是季镜亲身经历过一遍。 可如今得齐忱就是一个外来者,被迫观看属于季镜的一生。 眼前的场景突然发生了变化,天地间魔气肆虐环绕,无数戴着黑色面具周身弥漫着黑气的人跪拜在地上,天空中密密麻麻地点缀着数不清的赤瞳,被伴生魔们完全覆盖,黑压压地一片。 远处高大的王座上,坐着一个神情冷漠妖异至极的男人,他漂亮的唇微弯,一双桃花眼似讥似讽,神色睥睨地看着底下的人。 齐忱遥遥地看了过去,那个男人也看了过来,恍惚间齐忱好像对上了他的那双带着讥诮的眼睛,可再看过去,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阖上双眸,百无聊赖地玩弄着一只白玉笛。 齐忱突然想起原剧情中提到沈离鹤的本命灵器就是一支白玉笛…… 季镜被逐出宗门后入魔,后来成为魔尊,这个场景既然是成为魔尊的季镜,那下一个场景是…… 齐忱瞳孔蓦地一缩。 场景又是一变,峭壁高耸,崖壁光秃秃的,冷冷的风呼啸,日光猩红,把崖壁染得带着黄昏的悲哀的暮气,远远地齐忱看见了一座乌黑的山崖,最顶端站着齐忱再熟悉不过的红色身影。 他突然想起原剧情中季镜的结局,紧紧用一句话概括。 【万赎崖上炸开了一大片血雾,盖住了天边的残阳。】 不行! 齐忱莫名肯定,如果他现在不去阻止,这将会是他见季镜的最后一面。 这次如果……真的会死的。 他用了平生最快的速度向那抹红色的身影跑去,在偏西的落日的暮光中,那么红色身影越来越显眼,也越来越模糊。 他努力地瞪大眼睛,担心一眨眼那个人影就消失不见。 巨大的恐慌席卷而来,齐忱控制不住地发抖,他担心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个人。 当手抓住他的那一刻,周围的景色像是未保存仔细的已久的油画渐渐褪色,只有眼前的人依旧鲜活。 齐忱有些愣怔地看着好端端站着的人,有些狂喜地抱住季镜,等真正感受到温热的触感,他才稍微冷静下来。 此时他们周围涌动着很多血红的触条,环环缠绕住他们,一圈圈不断收缩,齐忱迅速用手中的寒绯砍掉两人之间密密麻麻的血红触条。 触条被砍断后又迅速生长,难缠的紧。 它们像是有自主意识,有目的地朝着两人靠近,齐忱下意识地看向季镜,迅速把寒绯塞给季他。 寒绯是季镜的本命剑,自然在它主人手里发挥的效果更大。 他们两个即将杀出去的那一刻,无数触条的尽头走出来一个面目全非的怪物, 也不能说是走,因为那个怪物已经看不出人形,血红色的触条像是从他身上生长出来,一条条向外蔓延爬在地上支撑着它往前移动。 齐忱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因为不管用什么词都形容不了它的可怖恶心。 他看向季镜,在另一边,织成网似的血红触条从圆台上冒出,铺天盖地地扑向季镜。 齐忱见他能应付转开视线,手腕一翻,手中出现了一把和寒绯除了颜色几乎一模一样的剑,虽然撑不了多长时间,但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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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