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页(第1页)

唐玉说,大海很大很大,根本看不到远处的边界,但是那些出海的渔民方向感很好,他们不管驶出多远,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关于小鸥的身世和祖籍,王贤没有告诉过唐玉跟曹静和,只是记录在了花名册里。而细作牺牲后,只要任务仍在继续,就不可能差人去报丧,以免身份泄露。  如今,小鸥的爹娘是不知道女儿的死讯的,也不知道他们老两口还是否健在。  ……  翌日清晨,一辆简陋的马车驶出城门,陈平驾着车,载着唐玉跟曹静和往郊外而去,他们只说是给一位故人立冢,陈平也便以为是家主和夫人的旧友,遂没有多想。  陈平麻利地挖好了坑,曹静和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把蓝色的油纸伞,将它放了进去,再一抔土一抔土地添上坟头,在上面立了一块木头做的碑,碑上只字未提。  唐玉跟曹静和把店里做的糕饼和粥从食盒里取出,放在小鸥的坟前,两人始终沉默着。  心痛,无言。  不知过了多久,曹静和才轻轻用衣袖拭去眼角的泪水,抬眸冲唐玉说:  「你身子尚未大好,素日里又鲜少出门,这会儿该累了吧?」  唐玉确实也有些乏了,便由曹静和扶着慢慢站起身来,虽说他们是坐马车出来的,没走多少路,可耐不住冬日里寒凉刺骨,冷风吹得人头疼。  唐玉鲜少出门不仅是因为身体不好,更是因为不想被人认出来自己是唐家六郎。在卧底的身份得不到证实之前,他不想平白给自己添出许多麻烦来,更何况昌平侯当年带着一家老小逃出长安时,没人去管宫里唐玉的死活,他若这个时候突然被人发现来了汴京,不知又要生出多少是非。  曹静和扶着唐玉登上马车,陈平关闭车门,继续赶着马车回城。随着马车的颠簸,唐玉以手抵唇轻咳了两声,曹静和刚要伸出手来帮唐玉拍一拍后背,唐玉却忽然捉住了她的手腕,面色严肃道:  「静和,我刚才想到一件事。」  「什么事?」  「朱思淼既然声称自己是小鸥,那就证明他可能知道大周细作的很多代号,他甚至可能已经知道小鸥牺牲了,所以才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冒名顶替,反正是死无对证了。」  曹静和乌黑的眼珠转了转,警觉道:  「这个朱思淼到底是什么来头?原先我们只是觉得江沧行为怪异,如今看来,朱思淼可能也藏着什么秘密……」  ═══════════════════════════════════════  道阻行则至  朱思淼一时成了汴京城里的风云人物,想打探到他的行踪不是难事。  短短几日,曹静和就掌握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朱思淼患有头疾,朱万全为他找了普济堂医馆的名医看诊,但那名医施针十分讲究,只有在特定的温度、湿度之下施针才有奇效,所以朱思淼每次都要亲自前往医馆,到专门施针的房间里去躺好,等着名医前来。  三日后,是朱思淼再次去看诊的日子。  巧的是,之前曹守拙给唐玉找的大夫也是普济堂医馆的。  这日天气还算晴好,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妇人挽着一位官人的手臂踏进普济堂,那官人戴着帷帽,旁人看不见他的脸。迎面提着药包走出来的老渔翁一眼便瞧见了那妇人。  「静和娘子,你怎么也过来了?」  「哟,老伯,是您呐!」  自打上回在街上寒暄过后,曹静和便记下了这老渔翁,他姓李,街坊都叫他老李头。  曹静和抬手指了指老李头手里的药包,关切道:  「老伯,您这是怎么了?」  老李头摆了摆手,笑道:  「不是我,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硬朗,是我那孙儿,自打一出生就有哮喘的毛病,药不能断啊!」  老李头言语间,目光已忍不住落在曹静和旁边的官人身上。那人长身玉立,披着一件月白色绒边斗篷,帷帽下的轻纱落在肩头,看上去既神秘又清冷。  「诶?这位便是你家官人?」  「是啊,正是我家官人,他身子不太好,吹不得风。先前这里的郎中给开了几副药,药效倒是不错,我们再来请人家给号号脉。」  帷帽下的唐玉微微低下头,歉意地说:  「老伯,请恕晚辈失礼。」  「哪里哪里,官人的身子要紧,快些进去吧!」  说完,那老李头连忙侧身让出一条路来,请曹静和跟唐玉往里面走。  唐玉来到那郎中跟前,轻轻伸出手腕,郎中把两根手指搭上去,闭着眼睛仔细号着脉。曹静和立在一旁,已开始警惕地打量起普济堂里的人。  暂时还没有看到那个朱思淼。  没过多久,郎中便缓缓睁开眼睛,面上的神色放松了下来:  「恭喜阁下,阁下此前的内伤已无大碍了。」  「真的吗?」  唐玉心头也长舒了一口气。  这几日他打坐运气调理经脉时,能明显感觉到血脉畅通了,呼气吸气都顺畅了不少。只是他自己也不敢确定身子恢复到了什么程度,刚好曹静和要来普济堂查一下朱思淼的具体行踪,二人便正好一同过来了。  那郎中顿了顿,又捋了捋山羊胡,详细地说:  「内伤虽已痊愈,但体内余毒仍未彻底清除啊。这些毒暗藏在肺腑之中,伤及根本,寻常针法很难将其排出,只得暂且用药压制着,别让这毒继续扩散。」  曹静和闻言,忍不住追问道:  「那就没有别的办法能彻底排出余毒吗?」  「也不是没有。」  那郎中却叹了一口气,说:  「北疆的雪域中有一种草药,用它入药,再配以施针引毒,方能彻底将余毒排出。从前咱们普济堂就有这味药,因其十分珍稀,价钱不菲。只可惜,现下是没有这味药材了。如今咱们和戎狄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谁还敢去北方?即便能去,能不能采摘到还得看天意。」  也就是说,唐玉只能先靠吃药压制着体内的余毒,不让其继续扩散,但若要全部排出,还得等到那个名贵又稀有的药引子。  曹静和挽着唐玉的手臂,两人坐到一处人少的长凳子上,白苓已拿了药方去药柜那里排队,等着给唐玉抓药。  曹静和轻轻拍了拍唐玉的手背,十分小声地在他耳畔宽慰道:  「等以后我们能证明自己的身份了,我就请皇上把大内的高手派出去给你采药,我就不信治不好你的身体!」  帷帽下的唐玉轻轻牵起唇角,心里却不禁有些感慨命运弄人。  出事那天他只想着尽可能地拖住戎狄人,给曹静和争取逃出长安城的机会。戎狄人那时杀红了眼,他们自己败局已定,便想在走之前多拉几个汉臣下去陪葬,他们说谁是大周的细作谁就是细作,不需要证据,全部杀死。  那时,他们看每一个汉臣都不顺眼。  唐玉最终寡不敌众,手上的兵器都被打没了,只剩下那瓶贴身放着的毒药。看着龇牙咧嘴的戎狄人提着血迹斑斑的刀向他走来,唐玉却冷静地估算着时辰——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曹静和醒来后逃出长安城了。  戎狄士兵主要抓的人是他,他才是官身,是汉臣的身份,而曹静和一介妇人,稍稍乔装一下,以她的聪慧总有办法逃走的。  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唐玉打开了那瓶毒药想要自尽,他不愿死在戎狄人手里,被他们乱刀砍死。这是汉人的尊严——君子正衣冠,他要体面地走。  这一次,老天爷真的没有偏向他,哪怕他眨一下眼,犹豫一瞬,都可以等到那个前来救他的黑衣人,而命运偏偏就是这样不凑巧,等他吞下第一口毒药之后,救他的人才赶到。  他把曹静和丢在庙里的佛像后,便以为那是今生的最后一面了,到底也是陪伴了自己八年的妻子,虽然他们从未有过夫妻之实,但她确实也尽职尽责地打理着他的宅院。  抛开细作的身份,她是一个很贴心很温柔的女人。  唐玉在离开前,不舍地多看了她几眼,他已经分不清楚自己对曹静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了,但他也不想弄清楚了。  他是个即将赴死的人,那一刻,什么都不重要了。  世事难料,神秘的黑衣人打翻了他手中的毒药,帮他解决了剩下的戎狄人,却又扬长而去。而他在垂死之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向他跑来——她为什么不逃走?!  不可置信,气恼,懊悔,无奈。  唐玉的心里似有千言万语,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曹静和的确是一个训练有素的细作,她的生存本领太强了。  他们一起躲在破庙的佛像后面时,曹静和会把包袱里挟带的干粮分好,估算着能撑几日,还会去破庙的后山上接干净的泉水,帮他清洗伤口,防止化脓。  戎狄撤出长安后,他们暂时回到家中,曹静和又大着胆子决定带他去汴京寻医。她是个不喜欢等的人,说干就干,说走就走。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