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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那你妹妹也找不到尸骨了吗?」 见曹静和脸色有些为难,少女这才意识到自己不该问这样的话,连忙歉意地说: 「姐姐,对不起,我……我不该这么问!我不是存心的!」 「没什么。」 曹静和一向谨慎,面对陌生人很少会多言,只随便搪塞道: 「她客死他乡,我们只带回了一些物件。」 谁知那少女一听,却感慨道: 「哎,你们好歹是知道自己的妹妹已经死了,可我……我都还不知道我哥哥到底死没死呢。」 这是什么意思? 见曹静和面露疑惑,少女索性盘腿坐在一旁,耐着性子说: 「我六哥原是长安宫里的御前侍卫,长安沦陷那年,我父亲带着全家逃亡,迁至汴京。我曾苦苦哀求他把六哥也带走,可父亲却说来不及了,不能为了找他,就连累整个家族都跑不掉了。」 曹静和心头一惊,她情不自禁地侧目看向一旁的唐玉。唐玉戴着帷帽,他看不清那少女的脸,少女也没有在意他,只继续诉说道: 「戎狄投降后,父亲打听了一下,说是当年那些御前侍卫都被戎狄人杀死了,有一小部分侥幸活了下来,是因为他们投降了。父亲说,叛降是奇耻大辱,家族背不起这样的骂名,他不想再打听六哥的下落,只当他是战死了。家里的祠堂已经摆好了他的灵位。」 「那你为何要把衣冠冢立在这呢?」 曹静和愈发不解了。 「父亲不喜欢六哥,我求他立个衣冠冢,他一直没放在心上。我怕六哥真的死了,一个人在下面孤苦伶仃,连个祭奠他的人都没有。那些衣服,是当年从长安逃亡时,我匆忙从六哥房里拿走的,我还盼望着他有朝一日能回来和我们团聚,他那些衣服都好好的,都没穿过几次……」 六哥的衣服,她珍藏了整整八年。 曹静和明显感觉到,唐玉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他藏在袖子里的手慢慢向曹静和靠拢,却悄无声息地在她手心里画了个叉。 那是他们之间的暗号,唐玉应该是不想让曹静和说出他的身份了。 少女沉默了片刻,暗暗抹了抹脸上的泪水,只歉意地说: 「对不起,我说这些实在是交浅言深了!」 说完,她又连忙诚恳地问道: 「我今日出来得匆忙,没有带银子,不知姐姐家住何处?来日我定登门将米糕的钱送上。」 唐玉掩藏在长袖下的手再次悄无声息地在曹静和掌心划了个叉号。曹静和即刻意会,便笑着说: 「两块米糕而已,不值钱,姑娘不必挂心。」 那少女闻言,未再强求,却从腰间摸出一个小小的荷包,递给曹静和,说: 「我们唐家从不白拿人家的东西,哪怕是两块米糕也不行。今日就当我欠了姐姐一个人情,姐姐日后若需要帮助,就拿这个荷包去昌平侯府,说找唐七姑娘,我便知道了。」 说完,少女放下荷包,将两块米糕从食盒里取出,放到了那小小的坟冢前。主仆二人没有过多停留,想来是怕被府里的长辈们发现,便急匆匆地回去了。 曹静和沉默了良久,才缓缓伸出手抚了抚唐玉的肩膀。 无疑,方才那个明媚灵动的少女,便是唐玉曾经提起过的妹妹,家里人都唤她小七。 唐家虽子嗣多,但能养大的却没几个,老二才十二岁便病死了,老三先天不足,大病一场后成了傻子,老四和老五则连十岁都没活到。老大虽然一直活着,但是和小七年龄差得太大,兄妹俩没有什么感情。 在昌平侯的所有孩子里,只有唐玉是嫡子,而把他母亲害死的那个姨娘,正是老大的亲娘何姨娘。 当时,昌平侯宠妾灭妻,装不知道,不肯惩治何姨娘,其他姨娘也多是看热闹,只有小七的亲娘吕姨娘一身正气,一直帮唐玉说话,却也因此失了宠。 可想而知,这些年,小七的日子恐怕并不好过。 唐玉缓缓解下了帷帽,曹静和这才发现,他竟不知何时已泪流满面。 印象里,唐玉鲜少有这样的情绪,不声也不响,就任由眼泪一滴滴往下落,连身体的抽搐都没有。他们方才离得那样近,他只需摘下帷帽,兄妹便可相认。 曹静和沉默着,什么都没说。 她太能理解唐玉的心情了,昌平侯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怎么和妹妹相认? 他只要活着,就证明他是当年长安宫里的叛徒,他现在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也自然没有办法面对一直挂念着他的小七。 唐玉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来到汴京后听到的半信半生疑 雪停了之后,只剩下遍地的白,白得直晃人眼。 各家铺子都早早地打开门,伙计们拿着大扫帚清扫起门前雪,防止有人滑倒摔跤。 太阳出来后,曹静和又挎着小篮子出了门,路上虽积雪严重,但是一点也抵挡不住百姓们出来采购年货的热情。小孩子们早已买好了爆竹,恨不得从腊八一直放到正月十五,街上时不时地就能听到「砰」的一声,不知又是谁家的调皮孩子把一节小炮丢到了街上。 偶尔会有赶着骡子车或马车进城的农户,拉着满满一板车的货,进城来交易。卖完了自己的东西,又采购了满满一板车的年货拉回了家。 忽有爆竹声不小心惊扰了那骡子,骡子撂了蹶子,农户便气得拉紧缰绳,生怕这畜生横冲直撞。街上举着冰糖葫芦的小孩子们跑来跑去,一不小心撞到了人,糖葫芦上的糖浆便蹭了人一袄襟。 曹静和循着小孩子的脚步找到了那卖冰糖葫芦和糖人的白胡子老叟,买了一串山楂红薯年糕的「豪华版」糖葫芦,藏在小篮子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绕过几个小巷子,出现在了江府门前。 咚咚咚! 曹静和抬手叩响了门环。不多时,元宝的声音便从里面传来: 「门外何人?」 曹静和这一次是有备而来,她特意给元宝买了冰糖葫芦,就是想哄着他先给自己开门,把自己放进去。免得等会儿江沧从里屋出来,再不让自己进门。 「元宝,是我啊!」 元宝听到曹静和的声音,竟是眼睛一亮,连忙把门拉开一条缝,曹静和凑上前去,举着冰糖葫芦在门缝那里晃了晃,笑着说: 「元宝,我来看你了!我给你带了冰糖葫芦,小篮子里还有我亲手做的米糕!」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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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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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