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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吃过之后,他们都给予了方便面高度评价。 尤其在得知这个方便面是郡主为了他们特意发明的之后,他们对郡主更崇敬了,也更疯狂的去购买方便面。 作者有话说: 无 一场秋雨一场寒。 才入秋没多长时间就开始下雨,这一场雨下下来,天气骤然变冷了,歆瑶穿了好几层衣服,还得裹着厚厚的披风才不至于觉得冷。 歆瑶此时正站在窗前望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水。 她看见远处有几个人缩着身子在雨中快速的跑过,歆瑶隐约能看见冰冷的雨水打在他们身上,在他们的周围蒸腾起几分雾气。 看见他们在雨中狼狈的样子,歆瑶感觉自己似乎能感受到几分寒气。 她紧了紧自己的披风,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歆瑶这才感觉身边的温度似乎不对,她回头一看,原来是春杏进来了。 刚才那阵冷风就是春杏进来时带进来的。 “郡主,您站这儿干嘛呢?” 春杏走到歆瑶身边探头朝外看了一眼,除了雾蒙蒙的雨幕外什么也没看见。 “看雨。” 歆瑶兴致缺缺道。 春杏不明白雨有什么好看的,她下意识想问出来,可看到歆瑶的沉闷的脸色,她一句话没说,默默的站在歆瑶身后陪她看雨。 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歆瑶心情异常烦闷。 虽然平常她也不是很爱往外跑,可自己不愿意出去和被迫出不去可不一样。 看着这茫茫的雨雾笼罩在苍茫的天地之间,外面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了,歆瑶的心情不由自主的又低落了几分。 一直一来歆瑶都喜欢晴天,喜欢蓝天白云阳光明媚的晴朗天气。 尽管歆瑶也读了不少如韩愈的“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1”等诗人赞美雨的诗句,可她始终都不喜欢雨天,一到雨天心情就会比平时要低落不少。 更何况现在这还是一场冰冷的秋雨,这一场雨下来温度瞬间下降了十几度。 本来下雨之前,中午吃饭时歆瑶还需要有人在旁边给她打扇才不至于吃完饭就立刻一头汗了,当时穿的也还比较单薄。 这一场雨下来就立马变了。 不仅不需要打扇了不说,穿的衣服盖的被子都得换了。 本来歆瑶盖着正好的被子换成了一个厚重的被子不说,身上还得裹上好几层衣服,箍的歆瑶感觉想抬个胳膊都有点儿抬不起来了。 这一场雨下下来弄的歆瑶整个人难受极了。 才穿越过来时,因为是初夏,又处于皇宫这个天下最富贵的地方,各种设施也比较齐全,所以歆瑶也没发现什么不适应的地方。 后来天气热了,可歆瑶已经到草原了,自己也有了相当的自由,又有冰在,因此虽然天气很热可歆瑶也没受什么罪。 到了现在,歆瑶可算是体会到古代的不便之处了。 歆瑶现在地处北方,草原的秋季已经很冷了,可现在偏偏又不到燃烧火炉取暖的时候,只能依靠多穿衣服来避寒,可也因此造成了行动的不便。 以前我也没觉得秋天这么难过啊! 现在都穿这么多了,到了冬天可怎么办? 那得裹多少层衣服才行啊? 偏偏因为草原游牧生活的习性,还没办法建火炕之类的取暖设施,冬天恐怕就更是寒冷了。 我尚且可以通过增加衣物,烧火炉等方式取暖,可普通牧民可怎么办? 怪不得之前每到冬季游牧民族总是容易侵扰边境呢? 原来是因为他们的冬天太难熬了。 他们可和现代人不一样,他们并没有那么多的取暖手段。 尤其是以前,那时棉花还没能大面积耕种,人们并没有发现棉花在保暖方面的用处,取暖手段很单一,不说北边的游牧民族了,就是中原地界也不乏冬天冻死的人。 现在这时候虽然棉花已经广泛用于取暖,可大部分普通百姓家里的棉花也是将将够用,勉强不让自己冻死罢了。 想到这些,歆瑶心里就有些烦躁,可她之前也没关注过这方面,毕竟暖气多方便啊! 谁还会去关注各种取暖方式? 所以到了现在歆瑶有心解决一下牧民冬季的取暖问题,都有些无从下手。 春杏见歆瑶一动不动的看着窗外的雨水看了好久,整个人看着很不高兴的样子,便想起了阿娜日前两天给她看的一个东西。 “郡主,你知道吗?阿娜日居然真的尝试用羊毛戳出了一个花园!” “真的?”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歆瑶心情振奋了一些,她之前就随便和阿娜日提过一句,没想到阿娜日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当然是真的!” 春杏信誓旦旦道:“这是奴婢亲眼看见的,其实阿娜日还没完工,她本来让我保密,想直接把成品给您看的。” “那你怎么现在说出来了?” 歆瑶好奇的看着春杏。 春杏眨了眨眼,看着歆瑶神情认真道:“因为郡主现在不高兴。” 不等歆瑶再问,春杏垂眸解释道。 “奴婢想让郡主高兴,所以才提前告诉郡主这件事。” 听到春杏这番话,歆瑶心里复杂难言。 如果春杏不是…… 想到这里,歆瑶立即打住自己的种种想法,把注意力转到羊毛毡上,她本来想说去看看阿娜日的成果的。 结果突然想到自己其实之前忽略了一件事! 羊毛在现在这时候最大的用处应该是制作毛线而不是羊毛毡啊! 有了毛线就可以织毛衣了啊! 现在这时候正适合穿毛衣啊! 有了毛衣她就不用再穿这么多层衣服了。 而且羊毛对牧民们来说最不值钱了。 用不怎么值钱的羊毛制作御寒的毛衣,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太划算了好吗? 而且毛衣的原材料也比较易得,最近这段时间为了制作羊毛毡歆瑶的工坊对处理羊毛也有了不少心得。 他们知道怎么处理羊毛才能又省时又省力。 这意味着 春杏的办事效率还是非常快的。 歆瑶交代完第二天,她就按照歆瑶的要求让工坊的员工准备好了已经搓成了的羊毛线。 这会儿歆瑶正坐在书桌前写毛衣的发展计划呢! 春杏进来了。 她搬着一个底面积看着不大但却很深的竹编篮子进来了。 初初见到春杏这样子,歆瑶还有些奇怪。 “春杏,你怎么抱了一个竹篮?里面装了什么?” 春杏有些气喘吁吁道:“郡主,我这篮里装的可是您昨天要的羊毛搓成的线!” “真的?” 歆瑶眼睛一亮,立马丢了笔快步走到春杏旁边。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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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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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