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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杏知道她陷入了一个误区,毛衣是一个以前从没出现过的新产品,其他人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春杏试探性道:“那首先应该让他们认识到毛衣的好处吧?” “对。” 歆瑶赞赏性的看了春杏一眼。 “要不然把这件事交给你去做吧!毛衣的样式由春兰负责,你就负责其他的琐事。” “好的。” 春杏认真的接下了这个任务。 毛衣的事情由春杏和春兰负责,歆瑶只需要把控大体方向即可。 因而她便有心思开始计算秋果走到哪儿了。 这一算歆瑶就发现可能哪里出问题了。 因为按照她之前收到的信上关于京城事物的处理的情况,秋果此时应该已经回来了才对。 可现在秋果却还在路上,歆瑶自然有些焦灼。 不知道秋果路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是迷路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此时被歆瑶惦记的秋果其实已经快要抵达土默特部落了。 其实她本来应该早几天就要回来的,但临出发前接到了瓜尔佳府上的消息就耽误了几天。 ——————————————— “你路上是遇到了什么状况吗?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终于见到秋果回来了,歆瑶忍不住关心的询问道。 见歆瑶如此关心她的行程问题,秋果内心很激动,她努力保持冷静,然后才回答歆瑶的问题。 “奴婢一路上其实挺顺利的,之所以回来晚了是临时有事儿晚出发了几天。” “有事儿?” 歆瑶不由皱起眉头,极为担忧的询问道:“是出什么事儿了?” “不是。” 秋果立马摇头否定了歆瑶的猜测,然后满脸笑容的对对歆瑶解释道:“是好事儿呢!” 嗯? 歆瑶疑惑的望着秋果,她实在想不出秋果能在京城碰到什么好事儿? 秋果忍不住卖了个关子。 “郡主还记得去京城之前您之前交代给奴婢的任务吗?” 啊! 听到秋果这么一问,歆瑶顿时有了个猜想:是不是关于土豆、辣椒的事儿有着落了? 歆瑶极为笃定道:“是种子的事吧!” 秋果惊讶极了,她真的没想到歆瑶居然一下子就猜出答案了。 看到秋果脸上惊讶的表情,歆瑶知道她猜对了,她悄悄在心里舒了口气,心里不可抑制的浮现淡淡的喜意。 一方面她猜对了秋果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她对于土豆和辣椒等种子期待已久,现在这些事情有了眉目,歆瑶自然很高兴。 虽然歆瑶的空间里其实有与现在未经科学家培育优化的种子相比质量更好的种子,但是那些种子她又没办法直接拿出来使用,只能望洋兴叹。 歆瑶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晚上一个人偷偷进空间里摘俩番茄,摘根黄瓜洗洗吃了。 其他的东西都没法生吃,歆瑶即使想自己偷偷吃也没办法,毕竟且不说空间里能不能生火做饭了,首先她就没这能力啊! 歆瑶的厨艺仅仅停留在煮泡面这一水平了,其他再难一点儿的她就不会了。 因此歆瑶得知之前吩咐秋果找的种子有眉目了,等不及秋果回答,她迫不及待的询问道:“你都找到了什么种子?具体每样都有多少?” 见歆瑶如此急迫,秋果连忙跟歆瑶解释道:“郡主,现在我只带回来了一小部分种子,剩下的需要过段时间才能运到。” “哦。” 歆瑶当即吩咐道。 “那把你带回来的种子先拿来给我看看。” “是。” 秋果在回来前就猜测到郡主对这些种子可能比较重视,因此特意把种子放在了比较好拿取的位置。 现在郡主有吩咐了,秋果立即吩咐随行人员先去把那几框种子卸下来,然后整理一下搬过来给郡主看一看。 种子拿过来后,歆瑶立即兴致勃勃的走过去蹲在框前去近距离查看那几框种子。 等看清其中一筐大概一手长还裹着泥土的椭圆形的种子时,歆瑶隐约有了个猜想,她立马伸手想要去拿起来仔细看看。 “郡主!” 见歆瑶似乎想要用手去接触框里的种子时,秋果赶紧制止道:“这种子也太脏了,您别自己上手拿啊!” “没事儿。” 歆瑶方才的动作被秋果那一声给打断了,知道秋果是干嘛之后,她毫不在意的伸手从中随意拿了一个种子出来。 见没法阻止郡主的行为,秋果只好吩咐丫鬟赶紧去打盆水来,以便于待会儿郡主能及时把手洗干净。 在秋果吩咐丫鬟的时间里,歆瑶已经把这上面的泥土扣干净了,她也看清楚了这块椭圆形的种子。 它果然是红薯啊! 看到这圆嘟嘟的红薯,歆瑶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了烤得流出蜜的烤红薯,她鼻间仿佛嗅到了香甜的烤红薯的味道。 歆瑶立刻就馋了。 我现在好想吃烤红薯啊! 反正现在我也有条件,那我为什么不去做呢? 想到这里,歆瑶立即吩咐道:“秋果,你找人把这个红薯拿几个到厨房,吩咐厨房的人把它放在火里烤熟。” “好的。” 秋果虽然不知道郡主怎么想到要把这个红薯烤着吃,但她二话不说立即去执行郡主的决定。 秋果看了一圈最后选定了她印象中常去提膳,应该跟厨房里伺候的人比较熟悉的小丫鬟去做这件事。 在大帐门口目送小丫鬟拿着红薯离开后,秋果刚好碰见了之前去端水的丫鬟回来了,她赶紧带着她走到歆瑶身边,亲自上手帮歆瑶洗干净手上的污渍。 红薯才送走没一会儿,歆瑶就坐不住了,她满心期待的等着红薯烤好送上来。 不知道等了多久,在歆瑶快要丧失耐心的时候,烤好的红薯终于送上来了。 为了方便实用,厨房里的人呈上来的是切成两半的烤红薯和一个小木勺。 这样子歆瑶可以直接用勺子挖取,不必再脏了手。 闻着香甜的烤红薯气息,歆瑶当即挖了一勺送进嘴里。 她的表情瞬间凝固了。 作者有话说: 无 这怎么一点儿都不甜啊! 不仅不甜,它吃着里面怎么还有很多筋啊? 这口感也太差了吧! 一股脑抱怨完,歆瑶这才想起来:现在的红薯是自然品种,并没有经过一代代优化培养,其实并不是她常吃的那种甜红薯。 它不甜才是正常的。 想明白这些,歆瑶第一反应就是失望。 我吃不到甜甜的烤红薯了。 可转念一想,歆瑶又想到红薯身上有一个其他种子都比不了的最大的优点。 它节省种子啊! 红薯可以以扦插的方式种植。 在种红薯之前要先育苗。 红薯是怎么育苗的呢? 可以先挖一个长方形的坑,然后将红薯一个个摆在坑里,再在上面盖上一层土,盖上塑料薄膜,然后就等着红薯慢慢发芽。 等红薯芽长好后,将红薯芽薅出来,一根红薯芽就可以栽一窝红薯。 仅仅一块红薯长出来的红薯芽可以栽种好多窝红薯呢! 这一框种子就能种植不少红薯,而且长出来的红薯秧子还可以继续扦插,再种一茬红薯。 唯一可惜的就是现在不是红薯播种期,而且红薯一到春天就容易变质腐坏了。 想到这些,歆瑶有些愁,红薯真的不是很好保存啊! 一不小心就会坏了的。 我能不能现在先育苗呢? 想到这个方向,歆瑶开始拼命在脑海里回忆红薯的育苗时间和育苗注意事项。 红薯一般是在二三月即尚且春寒料峭的初春时开始育苗的,育苗时要把选好的种薯用枯草薄土进行覆盖,然后等它长出三四十厘米高的红薯芽,之后用这些红薯芽进行扦插种植。 至于还有什么注意事项歆瑶真的不记得了,她能记得红薯育苗的时间和方式已经很不错了。 剩下的只能交给属下,让他们自己去想办法了。 我自己再怎么着急也没用啊! 想通了这一点,本来焦躁的歆瑶立刻平静下来了。 既然秋果已经找到了红薯的来源,现在虽然只得到了这一筐红薯,可未来却肯定能得到更多的红薯。 我还有什么着急的必要吗? 无非就是再费些事儿罢了。 即使这一筐红薯真的坏了,或者长出来的红薯芽的质量和数量不太理想,可我完全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下一次做的更好。 代价不过是我的计划可能要推迟一两年,可说实话,在草原推广农业并不容易,我也不是非要用农业才能达成目的的,既然如此,我何必在这方面看的那么重呢? 想明白了这些,歆瑶彻底舒缓下来了,脸上的表情也透着几分轻松。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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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