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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皙似乎真的想要让歆瑶留在京城。 为什么呢? 歆瑶有些不解,但这一切都太迟了。 初初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歆瑶确实非常不愿意就那么身不由己的嫁到草原,她非常想要留在京城。 但当时的她初来乍到,既没有人脉,又没有时间,她脑海里那点儿零散的知识在这紧迫的时间里又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唯一的金手指在这上面更是不顶用,只能勉强当个心理安慰。 歆瑶毫无办法,只能被迫前往草原。 可现在她已经习惯草原的生活了,又经过这段时间京城的生活,歆瑶完全不想继续留在京城了。 太压抑了! 每天只能待在一个宅子里,出门的机会寥寥无几,而且还多是从这个宅子到另一个宅子里。 哪怕是公主府又如何? 不过是更大一点儿的宅子罢了。 完全比不得草原的自由、辽阔。 如果她一开始就生活在京城,或许还能忍下来,可一旦尝过自由的味道,没有人愿意继续回到牢笼里去。 这么一比较,草原其实也挺好的。 对享受过现代社会各种便利的设施的歆瑶来说,京城的生活质量也不怎么样! 况且歆瑶现在怎么也算贵族阶层了,京城和草原的生活差距确实存在,可实际上也并没有那么大,而且这些差距对于歆瑶来说,是可以通过金钱和权势进行弥补的。 歆瑶并不愿意留在京城。 “我知道皇兄是为我好。”歆瑶抬起头,眼神带着几分感激,更多的却是毫不动摇的坚定,“可我现在在土默特过的还行,我那些研究刚刚上正轨,还是在土默特更方便一些,若是挪到京城,麻烦费事不说,难免惹来不少眼睛盯着……后续更是会徒增不少麻烦。” 弘皙盯着她看了半晌,终是叹了口气,无奈地摆摆手:“罢了,你既执意要回草原,朕也不强留,不过——”他加重语气,“若你哪天想回京城了,随时递个信儿,朕派人去接你。” “我会的。”歆瑶福了福身,眼底泛起暖意。 歆瑶知道弘皙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她留下来,可对歆瑶而言,草原比京城更让她有安全感。 在草原上,准确的说在土默特,歆瑶是实际掌权者,现在的土默特已经是歆瑶的一言堂了。 而草原其他部落,不管是碍于歆瑶‘发明’的羊毛纺织、奶粉、牛羊育种等技术,还是碍于弘皙这个新皇,对歆瑶的态度都会非常友好,甚至于某种程度上歆瑶算得上一个风向标了。 之前阿喇布坦可能还想跟歆瑶掰掰腕子。 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弘皙已经登基称帝。 阿喇布坦是个聪明人,他是不可能愿意和歆瑶撕破脸皮的,更不可能明火执仗的和歆瑶作对了。 所以歆瑶在土默特的地位已经达到顶峰。 草原天高皇帝远,很方便歆瑶自由实验她的各种‘奇思妙想’。 在京城歆瑶只是一个公主,能压她一头的人多了去了,她在研究应用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 这一切都非常不利于歆瑶种种想法的实现。 而且京城现在表面风平浪静,实则已经暗流涌动,一个新皇、一个太上皇、还有一个监国理政几十年的前任太子,光他们之间就能催生出无数血雨腥风的故事,再加上歆瑶那些叔伯和宗室亲贵呢? 是,他们现在确实和和睦睦的,可未来呢? 权力面前哪有真正的亲情? 他们之间必然少不了各种明里暗里的冲突。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京城的水都清不了。 歆瑶怎么可能留在京城?她可不愿意卷入权力的漩涡,那简直是在玩一场地狱级难度的生存游戏。 歆瑶刚离开皇宫回去没多久,弘皙给她的赏赐就流水一般送了过来,里面各色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名贵摆件等数不胜数。 歆瑶拿着胆子不由咋舌,‘这赏赐着实丰厚!’ 回到土默特之后,歆瑶也没放松。 休息了两天,缓解了旅途的疲乏之后,歆瑶就打起精神先了解了部落这段时间的情况。 本来土默特就已经在歆瑶掌握之中了,歆瑶返京这段时间确实有人蠢蠢欲动,似乎是有别的小心思,可还没等他们行动,京城就传来了弘皙登基的消息。 这下那些还没完全冒出头的心思立马消散了。 原本他们就没把握一定能成事,才犹豫不决一直不曾行动,这下知道歆瑶的兄长登基成为新皇,她的靠山更硬了,他们只得收起自己那点儿不甘心。 除了这点儿还没冒头的涟漪,部落其他事情都按照歆瑶走前的安排有条不紊的进行,没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歆瑶便将心思转移到自己的事情上面。 她先了解了一番各个工坊现在的情况。 各个工坊其实都已经进入正轨,也有专门的人负责,歆瑶并没有在这上面花费太大的精力,只是大概看一看,了解一下情况,又稍微指点了一下方向就撂开手了。 歆瑶将注意力放在火统研发这里了。 她最先关注的就是目前了解火统研究的进程了。 事实上,在说服弘皙允许她研究钢铁冶炼时,歆瑶并没有对弘皙说假话,她之前带到京城的火统确实只是最先改良的第一版火统。 这一版火统在歆瑶和它的设计者看来,确实还有很多缺陷有待改进。 自从遇到佩兰之后,歆瑶就将草原上的汉人奴隶当成了她的后备人才库,着实从中挖出了不少人才。 其中最让歆瑶惊喜的就是一个叫石岩的少年,他在木仓械制造上面非常有天赋。 在歆瑶遇到佩兰之后,她才知道草原上现在仍然有为数不少的汉人,而且他们大多处境极差,因为自己前世的原因,她对这些人非常有好感,很为他们的处境担忧,刚好这时的歆瑶也有能力去帮助他们。 因此歆瑶想了各种办法来改善他们的处境,其中之一就是从汉人奴隶中大量招收学徒,让他们在歆瑶名下的工坊进行学习,既能学到一技之长,又能得到歆瑶的庇护,让其他人不敢轻易动他们。 石岩就是因此被歆瑶注意到的。 刚开始石岩其实是在羊毛工坊做学徒的,但是在歆瑶研究制作纺织机的时候人手不太够,就从其他工坊调了一些学徒过来,石岩恰好就在其中,歆瑶去视察的时候偶然发现他似乎挺擅长机械的,刚好这时候歆瑶已经有想要尝试制造热武器的念头了,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顺手将他和其余几个人一起起李铁匠那里锻造武器。 发现他在武器锻造上确实有天分,所以歆瑶在开始改良火统的时候就把他也加进去了。 结果这个算是凑数的人却给了歆瑶最大的惊喜。 他在木仓械上的天赋非比寻常,基本上是一点就透,歆瑶语焉不详的描述他都能想办法实现出大半功能。 这个火统就是他最开始的成果。 其实之后他也设计出了更先进的火统,设计图在歆瑶看来可行性还是蛮高的,但是受限于材料不足,只勉强做出了一把,无法量产。 歆瑶带火统去只是为了以防万一,而不是去邀功的,因此她带到京城的只有刚开始改良的第一版火统,后续的成品并没有拿出去。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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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