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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宗?”提到这个,沈肃面露不悦,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记忆。 …… 没有那么多管束,班黎的嘴巴根本闲不下来:“邬兄就不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悄悄话?” “听不见瞎猜什么,但我有一点很好奇,一直想问你。” 邬明清神神秘秘的将他拉到一边,耳语了几句,而后班黎露出十分震惊的表情,伸手用力拍了拍邬明清的肩膀,小声回答:“因为她像我高中时期专门抓早恋的教导主任,好看但严厉得能让你忘记她的好看,现在读者受众都不吃这一款啦,所以就没有划进去。” “不过,沈肃这个人开始想的人设就是女儿奴,想也知道,你拐了人家女儿,这会肯定在说你坏话呢?邬兄。” 邬明清迫切的想喊几声冤。 勤勤恳恳带娃的谢易敏听着两人的对话,一头雾水,发自内心的好奇道:“邬师兄,你们俩什么时候那么熟了?隔这么近大肆谈论宗主私事,不怕被听见吗?” 班黎:“缘分妙不可言。” 邬明清点点头默认了这一说法,随即竖起食指“嘘”了一声。 两人默契的像此地无银三百两。 - 勿闽城除干净了尸傀,除开他们朔水宗弟子和被救出来的其他宗弟子,就只剩下盘踞在此地的魔族,潜伏在暗处随时准备伺机而动。 夜晚住进一家还算干净的客栈里,分配的是两人一间房,班黎尿遁去了茅房。 邬明清背手脑袋靠在上面,整个人贴着墙盘腿坐在榻上小憩,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一惊一乍的,胆子愈发的小家子气了。 屋门没有任何预兆的开了,邬明清走过去关门,关严实了才转身打算回去躺会。 这一回头,邬明清看见了老熟人。 宋南芷撑着脑袋躺在他刚才的榻上,朝他勾了勾手指,像只半夜献媚的狐狸:“半日不见,清清夫君想要和本尊回去了吗?魔界欢迎清清夫君来做客~” 阴魂不散。 邬明清修为不及宋南芷,打开门就要跑路。 身后,宋南芷甩出带着刺的红色鞭子,死死缠上邬明清的腰身,毫不费力的将他拉了回去。 想到沈云绾就在隔壁,邬明清张嘴就要叫唤,又被女人死死捂住嘴巴,发不出一点声音。 四肢又被鞭子死死缠住,邬明清一急,铆足了劲咬下去,咬的宋南芷的掌心渗了血,口腔里充斥着对方的血腥味还不松嘴。 邬明清想,宋南芷不先放开,他就绝不松嘴,看谁耗的过谁! “咬的好,这下子本尊的身体上也留下了独属于清清的烙印。”宋南芷开心的把整只手往他嘴里使劲塞,想要他咬的印子更深一些,邬明清被顶到喉咙口,生理性想吐。 神经病来的。 绝对是神经病。 邬明清的心情糟糕透了,他的反抗在宋南芷眼里似乎是一种弱小猎物努力之后的无用功。 “乖乖睡一觉就好了,清清。”宋南芷说完,邬明清眼前模糊了,紧接着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 邬明清如今身在魔界,修为被压制着。 同样的手法,他中招了两次,吃一堑长一智,栽跟头不长记性。 宋南芷在朔水宗作为“稚水”时,没有随身带着衣物,邬明清那个时候就给她找了几件新的弟子袍穿,如今一袭黑衣在身,看上去与平时见的大有不同。 邬明清一醒来宋南芷就和他打招呼,“清清醒的好早,本尊睡在清清怀里怎么都睡不够。” 邬明清无心与她细小狭窄的蛇脑子争辩:“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这里是哪儿?”他浑身灵力阻滞,连逍遥剑都使不出来,魔界地域压制太强了,低阶修士完全没有法子抗衡。 “入夜了清清,幽冥北海听说过吗?外界的修士叫这里魔域。” 宋南芷抓着他的脚踝,轻轻一带,少年便不容拒绝的出现在她怀里。 宋南芷搂他搂的极紧,邬明清不明白她这样到底是想要做什么,“你费尽心思带我回魔界,到底要做什么?” 宋南芷慢慢弯下腰想要讨吻的姿势,可惜邬明清不解风情的躲开了。 黑衣大幅度压住白色弟子袍,她忽然主动提及:“勿闽城中所发生之事非我本意,是魔界那群老东西提议的。” “勿闽城的事情你和我说做什么用?”邬明清心中没什么大爱,“你们魔族嗜血如命,杀伐果断,自然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总得说个清楚,免得在清清心目中,我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 宋南芷的蛇尾从衣摆下钻出来,在远处的桌子上卷了一壶茶水过来。 她蛇尾的颜色和秘境里的巨大蟒蛇一样的墨黑,没等邬明清仔细瞧她的蛇尾,宋南芷又将蛇尾迅速缩了回去。 “你渴了?” “水源。”宋南芷杯中茶水一点一点往下,倾倒在少年脑袋上,从乌黑的发丝顺势而下,邬明清偏了一下头,又给硬生生掰正回来,“药王谷那位不是在那里么?清清叫她回去看看你们朔水宗各峰的水源,何愁制不出解药?” “宋南芷,你放我回去,我去和她说。” “别乱动。”那条黑色的蛇尾再次从衣摆下钻出来,抚上邬明清的脸,轻柔描绘着他的唇。 就这样从茶壶里倒进杯子再倒在邬明清身上,不断反反复复机械的动作,直到邬明清身上被她倒了整整一壶凉透的茶水,头发衣服湿了大半,宋南芷才露出满意的表情。 “清清衣服湿着不难受呀?要不要换一件?蓝色也很衬清清,”宋南芷从他身上下来,眨眼功夫,一套淡蓝色广袖长袍便出现在他眼前,“这种事情,叫个跑腿的魔兵去说就好了,本尊害怕清清亲自去了这一趟,以后就不会再回来了,多不划算呐。” “左护法,你去知会一声。” 宋南芷这一句吓得邬明清一愣一愣的,没想到除了他们还有别人在。 隔着厚重的帘子,李玉何跪在外边恭候多时了,“是,陛下。” 果然没死,没想到还有光明正大偷听的癖好。 邬明清摸不透宋南芷的心思,蛇类进食习惯张开嘴生吞猎物进肚慢慢消化,而此刻他就被一只半人半蛇的女人咬住耳垂厮磨,蛇信子在他的嘴唇上游走,凉的他浑身一颤,止不住想躲闪逃离。 最原始的恐惧本能的让他紧闭双眼,宋南芷的眼睛化作了竖直的蛇瞳,脸上也浮现出了少许鳞片。 邬明清感觉到冰凉湿润的分叉扫过他的眼皮,那种感觉一下子挥之不去,再如何也习惯不了。 宋南芷看着少年紧闭双眼,一副害怕的要命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 记着少年尚未辟谷,她轻声问:“清清睁开眼,可要吃点什么垫垫肚子。” “魔界的东西,清清吃不惯,本尊叫人给你去最近凡人住的城镇采买好了。” 说着手伸向邬明清平坦的小腹,胡乱揉了一把,那么小一处地方,塞一枚蛇卵都塞不下。 邬明清听到她说的,有了主意,睁开眼:“宋南芷如若不然你带我直接去好了?你在我身边,修为高出我那么多,怎么样我都没本事离开你半步……” 这么想也是,宋南芷答应了,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温度偏低的蛇尾上,“清清别耍花招。” 通过魔界的传送阵法,宋南芷轻而易举地带他来到了凡人办的夜市,邬明清半哄半就换上了那身淡蓝色衣袍,平时穿的无非是那身白色弟子袍,板板正正太朴素,换上以后更偏向富贵人家宠着长大的小公子。 过去的十七年眼盲,即便过节,邬明清也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闷着,那处院落就像是圈住他的一个玻璃罩子。 这算是邬明清这么多年来接触热闹夜晚,头一回逛,看什么都新奇着。 离开了魔域,邬明清身上的压制消失了,他没忘记出来的真正目的,看见什么就和宋南芷说想要,以至于他现在手上捧了一堆吃的,身后宋南芷的钱袋子似乎是个无底洞,一点不耐烦都没有表露出来。 “宋南芷,我去下茅房,你帮我拿一下。” 邬明清想半天才想出一个拙劣的借口,宋南芷根本不上当,“清清还逛不逛了,不继续逛,我们就要回去睡觉了。”修士体魄非一般凡人身躯,可运转净化体内杂质,她怎会连这一点都不清楚。 邬明清无法,不能就这样回去了,魔界哪里是人能待的地方,又借口说:“宋南芷,那边好像有表演,我们过去看看吧。” 街市的空地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中间的表演者是一名中年汉子,他一只手拿着正在燃烧的火把,另一只手拿了一只酒碗,低头喝了一口,含在嘴里没有咽下去,摔碗为开头信号,举起火把嘴张开一吹,半空中猛然炸开金红烈焰,接下来连连吹出数口绵延不断的火墙。 火光照在邬明清脸上,他跟着人群鼓掌,毫不吝啬的夸道:“好生厉害!”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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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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