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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施琅的杀戮道就是以自己以为的善恶为标准来评判的,得罪他的善人留一口气,恶人统统碎尸万段,斩草除根就没有那么多后顾之忧了。 “你心有魔障,难成大器!” 沈云绾一个化神期,不敌已经是大乘期的林施琅,她朝墙角喊道:“魔尊打算一直看戏么?” 躺在地上装死的宋南芷爬起来,脸上还有灰,她呵呵一笑,“看来本尊的伪装还得精进些,总是被识破,多不好意思~” 沈云绾道:“魔尊用同一张脸,想要不被识破还是有些难的,除非摊上一个瞎子。” 邬明清差点又被沈云绾气的吐血,后半句的瞎子,总感觉是在暗戳戳的骂他。 宋南芷在原地活动活动筋骨,打了个哈欠,要不是刚刚沈云绾叫她了,估计她都要睡着了,这会被叫醒了还有闲心打趣,全然不顾当下是什么状况:“本尊和沈峰主都已经是睡过同一个男人的同盟了,沈峰主非要戳穿,本尊也没办法呀,下次能不能替我保密呢。” 听了这番话的沈云绾恨铁不成钢的看着邬明清,开口说:“好得很!你什么时候又和她宋南芷搅在一起了!” 邬明清实话实说:“这三年来,师尊总有不在的时候,我带着孩子身边离不开人。” 林施琅冷笑:“见异思迁,这种人和谁都是逢场作戏,信不得的,姑姑,还是让我一剑把他杀了得了。” 宋南芷叫道:“你岂敢!”作势要和他拼命的架势。 邬明清握着那节枯枝,扯了扯沈云绾的衣角,道:“我不能死的,师尊!小师妹还需要我!” “你这个废物也配提我妹妹?”林施琅真觉得林意绵没有什么地方需要一个废物的。 邬明清说话带着一丝哽咽,他将泪水咽下去,表情严肃:“大家都希望小师妹能回来,我也是这样希望的。林峰主和宋南芷刚才也见到了她的残魂,都能为我作证,我想救她,一年以后我再去死,行吗?” 林施琅能感知到林意绵微弱的气息,却依旧不相信他,“你凭什么让我们相信你?” 邬明清咬咬牙,他不是不清楚公开自身体质的后果:“我是纯阳之体!” 此话一出,在场三人眼神皆变得微妙起来。 纯阳之体……这样的特殊体质在修仙界着实少见,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争抢,不过用途只会是作为炉鼎罢了,采补修为一事,上不得台面。 良久,沈云绾问林施琅:“这样的情况下,你还要让他死吗?” “那就不杀了,暂时留着他,既然是纯阳之体,那就让他日日放心头血养我的妹妹,反正祸害遗千年,死不了。”林施琅笑笑,他不喜欢亏本的交易,邬明清这个废物还有点用,那就留着好了,免得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和亲人闹出隔阂就不好了,多伤感情:“这样如何,姑姑,我做的好不好?” 若是忽略他之前的所作所为,林施琅此刻就向长辈讨夸奖的小辈。 沈云绾无心与他你来我往,她赶林施琅回朔水宗:“回去。” “你自己招的那些弟子,既然出关了就要好好教诲。” 林施琅:“都是宗门分配给我的,怎么隔了些日子就变成我自己招的了,那么多怎么教的过来,要累死我得了!” 作者有话说: 无 上药肩伤发烧整 沈云绾闭了闭眼,映月峰的剑修确确实实有些多了,“宗主有事找你,回去吧。” “那我把那边的魔族杀了再走。”林施琅说的轻快,仿佛借着修为把“魔尊”杀了也是顺手的事情,修为比他低的,他一般都不放在眼里。 沈云绾伸手拦下他:“不可,你先回去,我还有事晚些回。” 林施琅给她几分薄面:“这也不能杀,那也不能杀,我走就是了……” 邬明清没想到林施琅私底下的性格是这样的,莫非闭关闭久了,给人憋出什么毛病来了。 “饶你一条命还瞪我?还想要剑,你以为我会给你吗?”林施琅拿着两把剑,自己的本缘和林意绵的青云,本就不待见邬明清,瞧见他看过来,肚子一股无名火,嚷嚷着要走:“这破庙我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了,姑姑。” “行了。”趁林施琅发牢骚,沈云绾拿了张传送符干脆利落贴在他身上。 不想回去,由不得他。 一瞬间,林施琅不知道被传到哪里去了,邬明清记得沈云绾的传送符有点不大好用。 沈云绾拉他起来,邬明清不死心的开口:“师尊,怎么没让他把剑留下,弟子没有防身之物,在外头总受欺负。” 沈云绾明明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拿回青云剑。 “魔尊不就是你的防身利器吗?还要别的什么?”沈云绾还未同他算账,邬明清倒先开口要这要那。 “魔气都要溢出来了,生怕别人不知道?” 若是不然她那个侄儿将青云剑带走,怕是又要打起来,到时候受伤最重的不还是邬明清? 邬明清道:“师尊不信弟子?就算师尊今日没来,弟子也会有其他办法自救的。”反正他作死怎样都不会死,只会痛,痛过之后,就好了。 沈云绾上前用指腹抹掉他嘴角的血迹,看着全身上下的伤口,目光最后落下他被鲜血浸透的肩头,连连皱眉,说:“你在外面待的太久了,也是时候回去了。” 在她眼皮子底下才不容易受伤。 邬明清想起记忆里那个宗门的一切,“才三年而已,弟子的历练还没有结束,不能回去。” “什么时候才能算结束?你该回家了,邬明清。” “回家,回朔水宗。” 沈云绾心疼他在外漂泊太久,邬明清的固执从来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化解的,他见惯了紫岭山外的繁华,流连忘返,最后竟是连家都不想回了么? “朔水宗不是我的家。”邬明清矢口否认那个长大的地方。 “好,你不承认没关系,我们稍后再说。”沈云绾放了一瓶丹药在他手里,不再与他争论,眼睛看向旁边的宋南芷,“魔尊好有闲情雅致?在魔界戏看不够吗?方才过招,怕是实力有所保留。”她看过了现场的打斗痕迹,明显这位魔尊没有使出全力,林施琅的傲慢弥补了这一点露出的马脚,她晚来一步,怕是林施琅就会被宋南芷用魔界秘法连越几级杀掉了。 宋南芷轻咳一声,笑道:“怎么会呢,沈峰主,境界高低摆在那里,打不过就是打不过。” 怎么,你们修仙界,打不过还不让装死。 宋南芷清楚实力的差距,相差境界太高,她不得已做了些手脚,免得到时候带着一个犟种跑不脱,因此她目前看来表面看起来伤势极重,事实上还没有邬明清受的那一剑来的伤重,“方才……谢过沈峰主不杀之恩,至于清清,他不想回去,那便不回去就是了,沈峰主何苦为难他。” “本尊又不是没去过朔水宗,那儿不是好地方。”一些弟子在暗地里踩高捧低,连她都看不下去。 “好不好不是你说了算的。”沈云绾无视掉宋南芷,一把抱起低着脑袋听她们说话的邬明清,“城门要关了,我们该进城了。” 怀里的青年不知在想什么,还在发愣,突然回过神道:“我们?师尊,你要留下来吗?”沈云绾哪次不是来了又走,这次留在雷州城是还有什么要事在身上吗? 沈云绾的每个决定都出乎意外,“我陪你把伤养好再回去。” 三人回到宋南芷安排的住处,谢阿宝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白媚恪守职责一直在陪他玩。 谢阿宝一看见邬明清回来了就特别高兴,他是认识沈云绾的,不过没说过话,也不知道叫什么好,他爹还躺在人家怀里,不像一般的爹。 “爹,你受伤了!” 谢阿宝走近了才发现邬明清身上的伤,衣服上都是血,顿时什么多的也不想了,开始在那里嗷嗷哭。 邬明清被他哭的脑袋晕,无奈道:“停,爹要去上药,你和你宋姨待会。”哭丧的时候要是有这么大声,也算是没白养这小子。 “哦。”谢阿宝这才停止哭泣,一时哭的太凶,哭嗝不断,只得捂住嘴无助的看向宋南芷。 屋内,沈云绾给他上药,处理伤口,邬明清肩膀受伤那处,越离伤口越近的地方,连着肉,混着血,粘连在一起,脱衣服成了一个难题,邬明清怕痛,沈云绾怕他痛。 “算了,师尊,你来吧,轻点就是了。” 长痛不如短痛,邬明清提前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准备,眉头皱的死紧,也是怕疼的。 于是,沈云绾慢慢将他肩膀的衣物撕开,伤口比她想象的还要触目惊心,甚至可以看见皮肉外翻,裸露在外的骨头。林施琅从不手下留情,纯喜欢折磨人的名头也在沈云绾这里打响了。 处理好邬明清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沈云绾问:“疼吗?” “上完药不疼了,师尊,让我睡会吧。”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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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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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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