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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侍卫转头看向明仪,无声请示。 明仪轻轻颔首,“我们在镇上住两天,正好休整一下,这段日子,大家累着了。” “是。”于侍卫掏出五十两银票放在柜台上,道:“有劳王兄弟多费心,我们先把订金给你,务必多找几匹马;要是能一人一匹马更好,我们有二十一人。” 王牙人硬着头皮点头,“我尽力,有就给您带回来。” “好。” 定金交付,不怕人赖账。 真要是不长眼,那就是活腻了。 走出牙行。 明仪带人在镇上找了一家酒楼入住,好生洗漱一番,换了身干净衣裳,整个人跟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换下来的衣裳,明仪拿去洗干净晾晒在住的屋内窗户边儿,两天时间应该能干;到时候能直接带走,让她丢了又舍不得,如今,她的衣裳都是好料子做的,很多只穿了一次,包括她刚换下来的这身,也只穿了一次。 不过,穿一次的时间有点长,半个月了才换。 在酒楼睡上半天加一夜,彻底缓了过来;再吃饱喝足,她闲了下来。 走出房间,却见宁家人也在一楼大堂用膳。 “宁老爷子,宁大先生,宁二先生,宁弈小公子。” 明仪迈步下楼,一边走一边跟他们打招呼。 宁家人抬头一看,均是露出笑意,纷纷回了一声。 “程娘子醒了,睡的可好?”宁老爷子慈和淡笑,他身上的衣裳换了,休息好了的他看上去又恢复了初见时的儒雅智慧。 明仪点头,“睡的很好,看您脸色红润,神态恰意,可见是休息好了。” 不用问也看得出来,宁老爷子的面色好的很。 相反的,反而是宁弈脸上还有一点困顿。 “是呢,睡得很好。”宁老爷子连连点头,推了一把左手边的大儿子,示意他起身。 宁清浅笑起身,与儿子同坐。 宁老爷子指了指空出来的位置,“程娘子请坐,一路上多亏了您的照看,侍卫兄弟们还受了伤;不知昨儿个他们请大夫没有?” 虽然伤口过去了十天,但是,诊治一番好安心。 “昨日于侍卫给他们请了大夫,已经没有大碍了。”没有破伤风,一切好说。 她的金疮药可不是摆设,而且,他们还用了酒精消毒;她做的金疮药也有消毒消炎的作用,只要伤口愈合了,没有并发症,那就是好了。 “他们没事就好。”宁老爷子笑意浓了几分,问道:“程娘子用膳没?没用的话一起用点,我让宁清再喊几个菜。” 明仪赶紧摆手拒了,“您几位吃,我在房里吃过了。” “那行,你随意,我们先用早膳。” 饥荒、天灾522 不想干看着他们用膳,明仪起身道:“老爷子,你先吃着,我去外头走走。” “于侍卫他们还没下来,您喊上于侍卫再出去。”宁老爷子不放心,一个小女娘在外行走,如何令人放心得下? 明仪道:“不必喊他们,我腿脚功夫还不错,这个小镇看上去倒是挺平静;我去外面街上走走,无妨的。” “那你小心点儿。” “知道,老爷子安心用膳,我先告辞。” 明仪迈步离去。 宁老爷子看着她走出酒楼的背影,心里平稳不下来,便道:“弈儿,你去找于侍卫,跟他说,程娘子出门去了。” “好,孙儿这便去。” 宁弈放下筷子,起身往酒楼二楼而去。 宁清和宁儒反而相当镇定,宁儒还给老爷子剥了一个鸡蛋,“爹别担心,程娘子有分寸,而且,她的功夫确实不弱。” 宁老爷子摇摇头,“终究是个女娘,该看护得看护着些。” 老爷子这般说了,他们也就不劝了。 宁弈走到于侍卫跟李侍卫的住的屋子,敲了敲门。 “叩叩叩。” “谁啊!?” “是我,宁弈。” 屋内的于侍卫和李侍卫面面相觑,对视一眼后,李侍卫走到门口拉开房门,见果真是宁弈,疑惑的问道。 “宁小公子来我们这里有何事?” 宁弈道:“李侍卫,程娘子刚刚出门去了。” “程出门去了?”下意识压低声音,李侍卫生怕惊动了旁边客房的人。 出门在外,主子的事情不能让旁人知晓,特别是陌生人。 “是的,刚刚出去,说是要上街走走。” 李侍卫一握拳,回头道:“于哥,小娘子出去了,我们得赶紧跟上去。” “走吧。” 于侍卫从屋内走来,手中拿着两柄大刀,一柄挂在腰间,一柄递给李侍卫。 李侍卫顺手接下,二人跟宁弈道谢后大步下楼,一阵风一样冲出酒楼。 宁老爷子看的摇头失笑,“程娘子到底年纪小,爱玩爱热闹。” “是啊!不过,程娘子在王府地位特殊,保护她的侍卫们个个是好手。”宁儒甚为赞同,“他们对程娘子十分敬服,可以说事事依从,程娘子在他们心里的地位与正经主子等同了吧。” 一路行来,见过他们的行事,那群侍卫把程明仪的命看得比他们所有人都重要。 从这一点来看,就能看出来程娘子绝非等闲。 能让一群侍卫真心敬服的女娘,能是简单女娘? “程娘子值得他们敬服。”宁老爷子一语下定论。 宁儒跟着点头,他也是敬服的。 学识渊博,言谈有物,为人处事进退有度,大气端正;身为女娘,却有一颗为国为民的心,所做之事连他们这些自翎男儿的人都多有不及。 “爹所言极是,程娘子确实值得;也难怪周王世子这般看重她,若是咱们家能出一个这般能耐的女郎,那可了不得了。”可惜,不是他们宁家的女郎,“不知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养出这般钟灵毓秀的女郎。” 宁老爷子深有同感,却不再谈论明仪;身为男子一直谈论一个女娘不合适,有失君子之教。 街上。 左右两边摊位稀少,一种吃食,或者一种小玩意只有一个摊位有,连个竞争对手都没有。 明仪一路看过去,没看到喜欢的东西;正打算拐个弯顺着街头巷尾往另一头走,却见在摊位最后面蹲着一个身穿粗布青衣的男子,他面前摆放着一些土疙瘩。 看着像是土豆。 土豆这东西,她在逃荒路上看到过,不过一路上吃完了;她空间里倒是有一些,却没个出处。 天助我也。 “先生,你这是卖的什么啊?”她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前,蹲在摊位前,佯作好奇的戳了戳边儿上的一个土疙瘩。 一戳掉了些许裹在表层的沙土下来。 男子连连摆手,老实巴交的说道:“我可不是什么先生,女娘切莫这般称呼;我这摊子上的东西是可以吃的,能填饱肚子,煮熟放点盐就能吃。” “是吗?”明仪拿起一个土疙瘩翻来覆去的看。 男子见她一身衣裳不似寻常人家出来的,不知道她问这个做什么,也没指望她能买;反正在这里坐了一个时辰没见有人来问一问,跟她扯闲篇也不错。 “煮着吃挺好吃的,烤着吃或者烧着吃也可以。” “我倒是想尝尝。” 明仪正想问问价格,不想,一声惊呼传来,被迫停下了接下来的步骤;循声看去,竟是于侍卫和李侍卫。 “程娘子,属下们可算追上您了,您出门怎么不喊上属下呢;您要是有个闪失,属下们怎么跟世主子交代啊!”李侍卫气儿没喘匀,强忍着一口气说完,赶紧转头换气。 于侍卫好一点,在李侍卫说话的时候,他喘匀了气息,这会儿正好接上李侍卫的话头。 “程娘子,您拿着个土疙瘩做什么?”于侍卫目露疑惑,又看了看摊位上的土疙瘩;再看摊主,一个老实巴交的农家汉子,“小娘子,你想要这些土疙瘩?” “我听说这东西能吃,正好,带回去尝尝;我还没吃过呢,不知道味道咋样。” 明仪话音刚落,于侍卫抿了抿嘴,觉得她被忽悠了。可是,碍于是主子,他不能把话说的太明显。 “小娘子,不然,咱们买两个尝尝鲜?”全部买就算了,一麻袋得有五十斤,得吃到啥时候去了? “全部买下,咱们带走。” 她执拗上头的样子,于侍卫觉得很奇怪;她不是个执拗人,不过,她这么坚持,于侍卫硬着头皮问价格。 “老哥,你这个真能吃?” “能的,我们全家都吃过,能吃,味道还可以。”男子连连点头,看到了卖出去的希望,眼神变得殷切起来。 倒不是特意如此,而是知道这东西不好卖;这会儿有人全要,可不就不可抑制的激动了。 “你家种的?”于侍卫没见过这东西,不过,他觉得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瞟见过。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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