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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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我摸着腕上的红绳,对着皇城的方向遥遥一拜。

如此,就当我们成过亲了吧。

短暂的相聚後,我离开灵溪,去了陇原。

师父说,边关时常有战乱,不太平。

我再一次忤逆了他老人家的话。

在嘉峪关的边境,我捡到了一个襁褓婴儿,看样子一个多月大。周围遍布尸体,只有他哭声嘹亮,活了下来。

婴孩身上并无其他特殊印记,唯有脖颈带着一个桃木剑挂坠,背面刻着一个秦字。

想来他父母也是希望他好好长大,无灾无难吧。

我将他带在身边,教他读书写字,取名为秦剑。

秦剑八岁那年,偷看别人家的小郎君学功夫,将我留给他的课业完成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动手打了他,他却没有掉一滴眼泪。

我在房间里坐到天明,才发现,其实我根本不了解他,他不喜欢读书,是我将没有完成科举的遗憾强加在他身上。

第二天,秦剑拿着全新的课业向我请罪,我只是坦然笑笑,摸了摸他的头。

「去吧,义父不再拦你。」

秦剑去参军,成了年纪最小的兵。

听闻洛阳牡丹最为出名,我离开陇原,前往下一个游历之处。

一个梳着双髻的小娘子见我腿脚不便,主动为我带路,到了洛阳当地一家最有名的一家客栈。

小娘子不过七八岁的年纪,说起话来却出口成章,显然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

我笑着摸摸她的头,就见几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将她一把拽走。

小娘子拉着我的衣襟哭喊问我,能不能带她去长安找她父亲兄长,还未等我回答,她就被那些人塞上了马车。

多年後当我再见到她时,她已经是明王妃了。

那双澄澈的眼睛令我难忘,第一眼就认出她来,她却早已不记得我。

说来也是巧,阿鸳留下的唯一骨肉,成了我义子参军的主帅。

难怪有故人之姿,原来是故人之子。

我瞧着那孩子的眉眼,拼命找寻一丝阿鸳的痕迹,像是回到了二十年前。

真是像啊。

天不遂人愿,明王死於万箭穿心之下。

听闻我懂得一些秘术,王妃眼眶红肿,哭着让秦剑带她来找我。

可是王妃,我骗了你,这世上根本没有什麽可以回到过去的药。

有的只是人心里的爱与执念。

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明王妃殉情了。

我既不解她的甘愿牺牲,又感叹她的敢爱敢恨,将他们二人的故事记录下来。

大越亡国,我背上行囊四处游荡,却再也找不回过去的欢愉。

我回到了灵溪,在我父母的排位下喝了许多酒,醉倒在二老坟前。

当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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