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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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况且,山脚光秃秃的,若是碰到下大雨,那也容易滑坡什麽的。

走的远,耗时就久,赵丰和安哥儿午饭後就走了,傍晚才能回来。

朱二红哦了一声,有些不满:「他是小哥儿,这种活儿交给他他办不好,你让他做些吃食,他灶上手艺不错的。」

总不让安哥儿碰凉粉,安哥儿什麽时候才能学会?

可又想到现在安哥儿与她离心,即便学会了也不教给她,她心中更添了几分火气。

赔钱货,讨债鬼!

秦劲笑了笑,没接话,而是问:「二婶,你找安哥儿有事儿?」

「我不是来找他的,我来找你的,说起来,你现在生意越做越大,只安哥儿一人帮忙,怕是忙不过来吧?要不要再雇个帮工?」

朱二红按下怒气,换上了笑脸。

「二婶这是有好的人选了?」秦劲问。

「还不是你书礼嫂,她整天在家闲着,不如让她过来帮帮忙。」朱二红说着便开始哭诉,什麽孙子大了,要读书,但家里实在是没银子,不得已才找到了秦劲。

秦劲耐心听完,有些为难:「二婶,我的确想再雇个帮工。」

看朱二红脸上出现喜色,他立马又道:「但这个帮工是时辰工。」

「啥?」朱二红有些茫然。

时辰工?

什麽东西?

「就是隔个几日来我家洗一下衣服被褥这些,干这些活儿费不了多长时间,所以我称之为时辰工。」

秦劲解释完,重重的叹了口气:「没办法,妙哥儿的手是拿来做针线的,这隆冬腊月的,我可不愿他为这些琐事冻伤了手。」

「书礼嫂子也干不得这种粗活,二婶,这次我是真帮不上忙了。」

屋子里,叶妙倒没有偷听的意思,可院子就这麽大,秦劲的声音也不小,他想装听不到都难。

他噗的乐出声来,赶紧捂住了嘴巴。

这个理由,怕是要把朱二红气得头顶冒烟。

秦书礼的岳父是一个老秀才,秦书礼的媳妇名叫岳珍,虽然岳家也在乡下,但岳家开了间小私塾,家境还可以,岳珍自觉岳家乃书香人家,一向自视甚高,嫁入五里沟多年,甚少与村里的小媳妇小夫郎来往。

在家里时也总是使唤安哥儿干活。

朱二红捧着秦书礼,也捧着岳珍,待岳珍比待安哥儿好多了,要不是为了他家的吃食方子,朱二红绝不会让岳珍来他家做帮工的。

岳珍自个儿也定然不肯。

岳珍一向看不上乡下的泥腿子。

可现在朱二红岳珍都自愿放下身段来当帮工了,他劲哥却是搬出了粗使婆子的活儿来,这对朱二红来说,绝对像是一口唾沫吐在她脸上。

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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