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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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翎东要解开他的手,男孩抱的死死的,紧紧的,好像永远不要分离。  齐铮说:“如果不救我,你是不是过得很好,比我优秀的人,你会跟他在一起。”  青年听了这句话,发狠地抠开齐铮的手,拖鞋都不穿了,赤着脚走回卧室。  也顾不上手上的疼,齐铮追上去,还是没追上,卧室门关上了。  齐铮急得想把门撞开,程翎东怕他真的把门撞坏了,其次是担心齐铮撞坏了,直接把门打开。  一个大大的抱,因为惯性的作用。  齐铮带着他扑上双人床。  怀里的人,泪淌在脸颊上,浅浅一道痕迹,让男孩手都有些发抖地给他擦掉。  齐铮吻他的额头。  男孩说:“可是我永远不会放手,哥,对不起,对不起……”  原谅我这么自私,这么讨厌。  如果我真的爱得无私,是不是就应该什么也不说,任由我的嫉妒独自随着风长,长满我的心脏,直到我死?  齐铮做不到,他快嫉妒死了。  以前是李纤,他居然敢碰程翎东,敢咬程翎东,妄想要留下印痕。  还有莫云生,哈哈,他还是通过看电视节目,才知道他叫什么的,而那个人却在见他的第一面,就把他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  齐铮看着他坐在程翎东的位置后面,看着他用那种眼神看他的恋人,锃亮的皮鞋去逗弄那条链子。  男孩快疯了,快疯掉。  只能用学习麻痹自己,只能读书,练习,好像把自己练成天下第一的鼓手,就能永远把程翎东留住。  谁来了也觉得荒谬。  区区一个鼓手,能对抗那种庞然大物吗。  程翎东说:“滚。”  你都不珍惜你的生命,为什么还来看我,说什么爱,说什么喜欢。  男孩才不滚,他紧紧压住程翎东,齐铮也哭了,他说:“哥,我觉得我的血里有你的血,我的蝴蝶是你的蝴蝶。”  你救了我,我们的关系早已经比朋友更真挚,比恋人更情深。  我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和爱人。  亲和爱缠在一起,把齐铮的心弄得像被永远钉死在程翎东身上,不允许拆分。  “我永远不离开,你骂死我,打死我,我也不离开。”  说到末尾,男孩的泪砸下来,砸在程翎东的衣领上,锁骨上。  不期而遇般的温度降落。  程翎东踹齐铮,还是没有用大的力气,以至于齐铮握住他的脚踝,红着眼睛笑着凑过来。  “谁跟我抢你,我就去杀了他对不对。”  程翎东觉得齐铮现在不正常。  其实从在机场接到男孩开始,就有点了。  程翎东看着他,心里轻轻叹口气。  “骨头,我告诉你,不管你后悔不后悔,我永远不后悔。”  还是不后悔救你,不后悔做乐队。  “齐铮,我会守好我们的爱,直到我死。”  男孩扑上来,兴奋又眼睛红红的,像大狗狗一样蹭他,然后满足地抱住他,惊喜地要得到他。  得到他的恋人的一切。  “齐铮,你再喊什么我不负责。”  “嗯。”  “公主殿下……现在我能问问那个礼物是什么了吗?”  难为这只大狗狗,现在居然能想起来礼物这个约定。  程翎东侧过脸,有些躲避的沉默。  这完全让齐铮更疯狂,男孩握住他的手腕,笑意盈盈地等待着。  那是他的礼物,总是属于他的。  男孩的反应很强烈,在程翎东身上,他完全展现了男大学生的精力充沛。  程翎东快要被自己煮熟了,脸红的不像话,锁骨都发粉。  青年还是选择去到床头柜的边上,他拉开抽屉。  是一个精致的黑色丝绒小盒。  里面躺着双白色蕾丝手套,精致至极的工艺,蕾丝又薄又软。  并不是艳俗的镂空花朵的形状,竖纹的编织在一起,看起来细腻又清丽,很适合程翎东。  男孩愣愣地看着。  程翎东把那双手套拿出来了,自己都脸红。  他想把它们放回去。  男孩上来抱住他,手按住那个盒子。  齐铮轻轻问他:“说好的送给我,不准耍赖。”  程翎东还是打开了那个盒子。  两只白的蕾丝手套,被拿起来。  青年实在是不好意思,他垂眸,声音很小,要不是齐铮凑在他的鬓边,是根本听不到的。  “你的礼物,你帮我戴。”  男孩抵上去,笑着说:“哥哥耍赖。”  齐铮的手已经不老实,却还是不愿意帮他戴上手套。  程翎东只能自己戴上去。  一点也没有难度,只是心理作用让他有微微发抖。  齐铮觉得世界上最好看的一双手,就这样戴上了世界上最好的礼物。  男孩的眼睛发红,但不是之前的原因了。  他握住程翎东的手腕,隔着蕾丝手套的薄软细腻,齐铮看到那双漂亮的手微微透出来的肉色和近乎玉的质感。  齐铮克制不住,他握着青年的手腕,眼睛紧紧看着他的哥哥。  他在亲自拆开他的礼物。  皱巴巴的蕾丝手套被放在床头柜,断了几根蕾丝线。  在男孩怀里的人醒过来,看着小男友睡得沉的样,无奈笑一笑,想坐起来。  被齐铮抱得很紧,男孩搂住他,声音哑得厉害:“几点了。”  “十一点。”  “还早……再睡会儿。”  通告在下午,可程翎东提前就要准备。  他看了看手机,说:“再睡半个小时。”  “嗯。”  男孩答应一声,还迷迷糊糊给他一个早安吻。  齐铮感觉到爱人躺进他怀里,安心地笑了下,凑得更近了。  程翎东闭着眼睛说:“要不你别和我一起去了。”  反正只是探班的神秘嘉宾而已,最多半个小时就录好了。  男孩摇头,不满地微微睁开眼,捏住他哥的下巴。  “我要去。”  他要去,还必须得和程翎东一起去,为什么?  因为他要好好会一会莫云生。  程翎东是他的恋人,是他的所有爱的总和。  他不相信莫云生能懂得感情,能懂得爱。  更不觉得莫云生是个会平等对待程翎东的人。  那个人只是想要宠物,却盯上了他的爱人。  就算他不能把莫云生怎么着,总有办法好好整一整那个人。  就算是示威也好。  又窝在一起睡了半个小时,程翎东摸摸男孩的脸颊,齐铮握住他的手,眼睛还没睁开,先亲了亲青年的指尖。  程翎东坐起来,齐铮爬起来,跟屁虫似的,非要贴着他哥走。  把衣服穿好以后。  青年想先把凌乱的卧室打扫打扫,床头柜上的那双白色手套。  他抿着唇要把它扔了,齐铮不让。  男孩把它从程翎东手里拿下,带着点邪的帅气脸孔,看一眼已经很害羞的青年:“还能用。”  不想说这个话题,程翎东拿着扫把走到另一边去了。  齐铮也穿好了。  今天时间紧张点,不做大餐吃,两个人一人一个面包,配热牛奶,吃了就开始收拾收拾自己。  洗漱间的镜子前,程翎东稍微检查了下自己,没什么大问题就出门。  齐铮抱住他的腰,手捏上内搭的那件黑色绒衣,男孩说:“太薄了。”  程翎东以为他怕自己冷来着:“保暖,棚里也暖和,放心吧。”  绒衣被捏出个褶皱来,一道痕迹,两道痕迹,末尾叠在一起。  但因为是黑色的,并不明显,只是在青年的纤细腰部处积累成微微突起的弧度。  原来没有什么的。  齐铮这样,反而要让看见程翎东的人脸红了。  青年拍他一巴掌,垂眸把黑色的衣服整理好。  大男孩笑得顽劣,好像那一巴掌是蜜糖似的。  齐铮的形象已经很好收拾了,头发清爽,衣服用最简单的黑白灰搭配就足以符合男孩的痞气酷帅。  而程翎东比他还好收拾。  天生丽质的清艳如画。  齐铮一度觉得他哥穿乞丐装也一样会被人误会成时装什么的。  青年把头发简单梳了下,戴上冷帽就可以出发。  那顶冷帽不算出众,挺平常的一个款式,还是发旧的灰灰的深色,结果齐铮拿着,往程翎东头上一戴。  什么发旧,那叫复古。  配上一点点毛边在边缘,和青年白皙的肤色衬托了。  齐铮好想咬他一口。  虎视眈眈的目光被青年注意到了,程翎东看他一眼。  齐铮就安生出去换鞋子。  因为雪暂时小了点,路况算是可以,公司的车没有延迟,很快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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