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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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武:“快了,这天气太热了,耽搁不得。等会儿还会有人来买肉。爹和里正说好了,这些天大家忙前忙后也挺辛苦的,这肉卖给村里人就算便宜点。”  邵景易点点头:“打算卖多少?”  “二十文一斤。”  野猪一般会比家猪贵一些,家猪是三十文一斤,野猪能卖到三十五的样子,少的时候还能卖得更贵一些。  也不是说野猪肉更好吃,相反因为野猪更腥臊一些,需要更复杂的烹饪手段才能好吃。  但物以稀为贵,捕猎野猪风险大,不易得,有钱人吃的就是一个稀奇和独一份。  所以卖这个价钱确实算是很便宜了,基本相当于半卖半送。  毕竟严格说起来,这野猪是边栗独自猎杀的,上山救人的人情应该是周长胜他们家自己还,跟边栗他们可没什么关系。  就算是按照正常价格卖,也没什么可说道的。  虽然话是这么说,最后邵景易还是看着边猎户在分肉的时候,割了几块放在旁边了。然后又让边武给昨天跟着边栗一起上山救人、抬野猪下山的三家送过去了。  当然,这必定也少不了里正的。村里就是人情社会,跟里正打好关系的重要性,边猎户比邵景易他们这些年轻人了解得更清楚。  邵景易回灶房打开锅盖,里面是蔬菜粥,具体是什么蔬菜他没看出来,粥里面还卧着一个煮鸡蛋。  自从把欠的外债还完了,家里的伙食都要好些了,鸡蛋也没拿去卖了,不时还能吃上一个。  邵景易两口把鸡蛋吃完,又盛了碗粥,打算快点吃完出去帮忙,他已经看见有村里人过来了。  看来这二十文一斤的肉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邵景易还在吃早饭的功夫里,院子里就站了不少人了。  “这野猪可真够大的,得有一百多斤吧?”  “我看不止,应该有个两百斤。我待会儿可得排前面买点肥肉回去,家里好久没沾荤腥了。”  “哟,老邓头你也来了?”  “我怎么来不得,咱们村子里多少年才能出一个这么厉害的哥儿,我可不得来沾沾光,买点肉回去尝尝?”  “那是,不沾栗哥儿的光,咱上哪儿去买二十文一斤的野猪肉去?”  “边老哥,你这哥儿比你还厉害啊,我可听长林那小子说了,这么大的野猪,他一刀就解决了,还骑那野猪身上去了。”  “真的?还骑那野猪身上去了?”  邵景易听着边猎户回了几句,众人又说了些,听起来还有越聊越热闹的趋势了。然后邵景易就见边栗从外面进来了。  邵景易脸上带着几分笑意:“怎么进来了?不喜欢听他们说你?”  边栗在灶前的小板凳上坐下:“嗯。”  “那就在屋里坐会儿再出去,等开始卖的时候,他们就没空说话了。”  “中午想吃什么?今天食材丰富,应该可以有的选。”邵景易想着边栗喜欢甜的,便又问道:“糖醋排骨行吗?就是酸酸甜甜的肉。”  边栗抬起头看向邵景易,一时不知道这又酸又甜的肉是个什么味道,但他还是点点头:“好。”  邵景易见边猎户那边好像把肉分割完毕,开始卖了,便两口把粥喝完,和边栗一起出去帮忙去了。  院子里人还真不少,有来看热闹的,有来买肉的,到处都闹哄哄的。杨巧兰泡了一大壶的粗茶出来招待大家,都有点忙不过来。  边武刚刚出去送肉去了,放肉的长木板前只有边猎户一个人,前面还有排着队等着买肉的村民。  边栗帮着称重,邵景易便过去帮忙算账收钱。排在前面的都指着油水足的肉买,后面的人越看越着急,一个个脖子申得老长,生怕到自己就只剩下瘦巴巴的肉了。  边猎户虽然不是屠户,但割肉的手准也是相当不错,别人要多少,他一刀切下去最后基本就是这么多,少有再加减的。  邵景易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这靠手艺吃饭的人果然不一样。  “叔,我要半斤肉,要肥点的。”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前面传来,邵景易一抬头发现竟然是平哥儿。  这金婆子可没有把钱交给平哥儿买东西的习惯。看来这回确实是拉不下脸来了,但又想买点便宜肉,这才让平哥儿来了。  边猎户也没说什么,手起刀落就割了半斤的五花肉。这要是不卖给他,回去说不定又得讨一顿打。  邵景易接过平哥儿放到桌子上的十个铜板,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这个孩子更瘦了,也更沉默了。  自从金婆子同意给他娘买药之后,隔壁简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平哥儿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人,还有些是听到消息的隔壁村人。  边猎户给他们讲明了,不是本村的要二十七文钱,还是有不少人买了。毕竟正常猪肉也得三十文一斤呢,这可是野猪肉,正常卖还不止三十文。  村里人看到别村的那么贵,心里更高兴了,简直跟捡了便宜一样。有些阿婶夫郎高兴得拉着杨巧兰就夸起边栗来。  一直到快晌午了,过来的人才少了。肉卖了一半,下水则是几乎都卖完了。  虽然肉的价钱相对来说便宜了些,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舍得买来吃的。即便野猪肉的下水更加腥臊难处理,但是架不住它便宜啊。  饿起来草根树皮都能吃,更何况是下水,这可是肉呢!  邵景易让边猎户砍了一些带着肉的肋排骨,然后便进厨房做菜去了。  杨巧兰正和那些阿婶夫郎们火热交谈,边栗也就跟去灶房帮着烧火去了。  边猎户刀工好,都不用再改刀。邵景易直接把这些排骨冷水下锅,又加了点姜片焯水。  等排骨焯好水,捞出备用后,又开始炒糖色,家里没有冰糖,但是有饴糖。排骨倒入锅里后,每一根都裹上了焦糖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排骨翻炒均匀后,邵景易又加了点醋、酱油和酒之类的调料,最后加水焖煮两刻钟,就可以出锅了。  边栗眼尖地发现了华点:“你又拿爹的酒。”  这酒确实是从边猎户那薅来的。  上次家里把最后的欠款还完了,边猎户一高兴,便把酒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喝了点。  邵景易不喝酒,边栗和杨巧兰也不喝,最后只有边武和边猎户爷俩喝了点。  可后面每次做菜需要料酒的时候,邵景易都去问边猎户要。搞得做菜用的,比边猎户自己喝的还多。  边猎户一向沉默寡言,非必要不发表意见。前几天突然发现自己的爱酒少了那么多,脸上都罕见地出现了肉疼表情。  一听边栗提起这事,邵景易又想起来了刚刚跟边猎户说要用酒时他的表情,简直不要太好笑,邵景易还真的很少能从边猎户脸上看到如此生动的表情。  邵景易最后还是没忍住乐出声:“那酒不好喝,用完了给他买更好的。”  边栗也微微勾了勾唇角,笑意浅淡到不注意都看不出来。  但邵景易却看得一时失了神。  希望他的阿栗,永远都能这么开心。  私会  在小河村进村口的大路边,吴修远正蹲在被一片灌木丛遮掩的树林边,静静看着村口进进出出的村民们。  他从下午就一直在这里蹲着,看着太阳从正当顶,到现在像个蛋黄一样斜挂在山顶上。  天色渐晚,村民们都已经陆陆续续往家里赶去了,村口也从喧闹到现在逐渐归于寂静。  “嘶!”吴修远扔掉刚刚拔起来的杂草,立马站了起来,然后对着微弱的光线查看起手上传来剧痛的地方。他这才发现手上爬了好几只蚂蚁,被咬的地方已经起了一个小包。  吴修远把手上的蚂蚁拍掉,踢了踢面前已经被他拔的所剩无几的杂草,又站了好一会儿。  到底回还是不回?  选择的天平逐渐倾斜,最终他还是理了理被弄皱的长袍,迈步朝村子里走去。  这个时候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着烟,在准备晚饭了。吴修远借着昏暗的光线掩映,低着头急匆匆往家里赶去。  他推开篱笆门,面前低矮的泥巴茅草房里连油灯都还没点亮,里面的人正借着残余的日光和灶里燃烧的火光,准备做饭。  听着外面的动静,里面的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又往外走了几步,想看看是谁。  “娘。”  “修远?”中年妇人脸上浮现一丝惊喜的神色,把脸上深重的皱纹都撑开了,显得年轻了些,“你怎么回来了?”  “你不在学堂里好好读书,回来干什么?”一道严肃的男声从堂屋里传来,“你这样三天两头往家里跑,有什么出息?何时才能当上举人老爷,光耀我吴家的门楣?”  “孩子想家了,回来看看怎么了?”那妇人嗔怪一句。  “慈母多败儿!”  吴修远一声不吭,吴母把他拉进屋子:“回来的正好,我正担心这肉等不到你休沐就坏掉了,你回来了咱今天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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