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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接地知道自己像个木偶,也直接地这样讨厌着像个木偶的自己。
……
所以,当这样的一张惨澹淡的白纸被泼上热辣厚重的油彩的时候,这张白纸的命运就已经昭然若揭了——
他这平淡的丶昏沉的丶无趣的丶煎熬的十八年,好像终於要结束了。
结束在一个十七岁女孩的手里。
并且,永永远远,生生世世,被烙上油彩的烙印。
她是黄颜色的。她是热烈仗义的。她是爱恨强烈的。她是活力生机的。
她喜欢吃油炸食品,喜欢吃高热量的东西,喜欢跑步,喜欢动脑子,喜欢笑,喜欢讲各种各样的笑话,喜欢在人群中成为永远的谈话焦点。
她喜欢大红大绿的颜色,喜欢夸张的配饰,喜欢幻想,喜欢身体接触,喜欢帮助别人,喜欢当学霸,喜欢当第一名,喜欢当不好惹的大姐头。
她喜欢曲折,喜欢波动,喜欢冲突。
她喜欢逞强,喜欢嘴硬,喜欢长得好看的皮囊,喜欢掩盖住自己脆弱的心。
……无数种喜欢。
……无数种「喜欢」。
他这麽多年都没有找到的东西,却被她轻而易举从出生就拥有,并且理所当然地使用着丶享受着丶共同寄生绑定着。
她可以为这种喜欢,付出到无所顾忌——或者说,她本来就没有任何顾忌。那一瞬间对喜欢的满足,就已经足够解决所有副作用和後果。
她为了自己活着,为了情感活着,为了欲望活着。
她是野草,她是树苗,她是太阳,她是光。
天黑了。
天又亮了吗?
黑暗消失了吗?
雾气消散了吗?
噩梦魔逃走了吗?
嗯。
——因为,太阳是万物之源。
太阳来了。
其他所有东西,都被打得落花流水了。
……
楚恒轻轻对自己说:
「再见。」
他看见那个自己讨厌的人,那个永远学不会喜欢的人,像一个鬼影,从他身体里钻出来,七窍生烟,丝丝缕缕,飘飘荡荡。
那鬼影从他身体里钻出来之後,终於慢慢慢慢又重新凝结成一个人形。
倏地一下,窗帘打开,那人瞬间暴露在太阳的光晕下,就像电影里的吸血鬼一样,燃起了青色的火焰。
烧吧。烧吧。一切都被烧得乾乾净净。
随後,万籁俱寂,五感封闭,世界好像又只剩他自己。
——哦,不对,还有一个太阳。
「再见。」
他说。
那个学不会喜欢的人,已经被太阳活活烧死了。
可是他没法去责怪太阳,因为现在的他,是一个学会了喜欢的人。
——他喜欢太阳。
「你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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