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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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执念(第1页)

洪荒不记年,再次从青岩峰离开踏上征途的詹余并不知道,他这一走竟然走了十万年。

十万年斗转星移,足以使沧海変桑田,使深沟変高山,使两只爬行动物繁衍出一个种族。

若凡人百年一轮回,十万年足够经历千次轮回;若朝代八百年一更迭,也足够改朝换代一百二十余次!

十万年足够做很多事,如果玄奘还有真经要取,那么他能往返西天五千余次。

十万年也很短,可能修行路上一个坎便绊住了你十万年的光阴。

詹余一路南行,展翅高飞,他飞断了云翼,但心有执念,不到不周誓不停,继续南行。

作为修行者孤独不可怕,修为停滞才可怕,既然法力无法提升,那便强化体魄,于是他效仿夸父逐日,开始了徒步奔袭之路,那不周山便是他追逐的太阳。

一年一年奔跑,詹余终于明白,前世那夸父也是神话中的大能,怎么奔跑起来还会口渴,一口便饮尽了黄河、渭水里的水。

仙字旁边有个人,虽然他已经成就天仙,身体高强提高了,但奔跑起来的速度和频率也提高了,能量失衡自然需要进补。

于是渴了他就去喝那山泉之水,虽不像夸父那样一饮而尽江河水,但一次也需半亩方塘的量,饿了便山间猎取血食,他还在山间找到了一种草,食之不饿,吃饱喝足便再次奔跑。

一万年过去了,他开始负重而奔,负重逐渐增加,体魄也在一点点增强。

三万年过去了,他觉得自己体魄已经强如凶兽一般,意志被磨练的如钢铁一般,奔跑起来快如闪电。

六万年过去了,他的身体逐渐质变,金肌玉骨,五脏生辉,背负万斤依然能够身轻如燕,想起凶兽老祖留下的神通,自觉体魄已经够强,果然轻而易举便修成了凶兽変。

九万年过去了,他已经能够模糊看到那道接天连地的雄阔天柱之影,但无边的寂寞早已把他的心神封闭,他只凭着执念继续前行。

十万年过去了,他的身体早已发璞归真,不漏气机,而那不周山也终于在望!

……

这不周山不愧擎天玉柱之名,根系遍布洪荒中部,山体直入云端不见其顶,目之所及阴云密布,九天罡风四起,又有紫色神雷闪烁,端是神威浩瀚!

这一日不周山山脚的小丘上来了一个风尘仆仆的身影,说是山脚,其实离不周山还不知多少万里,这小丘也只是在不周山的周围才显着小巧罢了,换个地方也是一座巍峨雄浑的高山。

这个身影便是詹余,他神色麻木,双眼无神,十万年的苦行,十万年的寂寞,他的心神早已封闭起来,如磐石一般,不受外界干扰。

尽管如此,来到不周山脚下,他依然本能的沐浴更衣,穿上了避尘袍,盘起发髻,恭恭敬敬朝不周山一拜,这一拜如朝圣一般。

盘古大神,开天辟地,身化洪荒,造化万物,这偌大天地,亿万万生灵,追根溯源其祖先都是来自于盘古,詹余七星元蟾之体,小小妖仙,当然也不例外。

拜完之后,他才带上斗笠,移步前行,他需要找一处宝地,一处能够刺激体肤筋骨,撬开心门,释放心神的地方。

洪荒大地又经过十万余年的繁衍,已经有了一丝喧闹,到处都有三族活动的踪影,就说这不周山附近也时有锦旗飘过,那锦旗之上绣着麒麟之相。

话说龙、凤、麒麟三族早在凶兽之劫末期,就已经奠定了其先天神兽种族的权威,曾各率大军绞杀凶兽,一路自东南杀向西北,战功赫赫,威名传遍洪荒,得天地气运所钟!

在凶兽之皇神逆被洪荒大能击杀之后,大能们归山修道,这洪荒便成了无主之地。

而那三族首领祖龙、元凤、始麒麟在不断的征伐之中,早已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不忍心见洪荒天地继续混乱,于是便共同商议,决定由三族共同治理洪荒。

自此龙族领鳞甲之长,镇守东方;凤凰一族领飞禽之长,镇守南方;麒麟一族领走兽之长,镇守洪荒中部;至于洪荒西北,本就是相对苦寒之地,又是凶兽之劫决战的战场,导致灵气匮乏,成了边角之地,不是各大族群主要关注的地方。

很快三族各归其位,或在东、或在南、或在中,建立祖庭,休养生息的同时又不断向洪荒基层的生灵传法,稳固各族中的影响力,使天下英才俊杰皆入彀中。

后来便有了现在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洪荒世界!

如今三族的名望已经养成,所到之处一呼万应,三足鼎立之局显于洪荒,可谓凤鸣不死山,百禽回望;龙吟达江海,鳞甲归心;麒麟啸山林,万兽俯首!

好在洪荒足够大,三族势力虽然偶有交际,但也没有大的摩擦,小打小闹,三族高层也都听之任之,就当是锻炼培养小辈。

言归正传。

一地火窍穴之内,詹余浮于空中,身下是不断翻涌的金色岩浆,高温的炙烤下,他已经大汗淋漓,疼痛的感觉持续的刺激着他的心神,眼皮都在无意识的跳动。

“啊

;!”

已经麻木了十万年,心神紧锁的詹余,在这高温的持续刺激下,终于被激活,发出了一声怒吼!

这一吼,打破困顿;这一吼,激荡热血;这一吼,心神归窍!

“这该死的穿越者执念,差点害老子自闭,还好老子想办法走了出来!”眼神灵动,又有了光彩的詹余,此刻满是后怕。

虽成了妖,但毕竟还是人的思想,到底是群居的种族,长期与世隔绝,差点从自闭的状态走不出来。

毁灭自我的不是无知和弱小,而是傲慢!

虽说穿越之后的一段困境让他对洪荒世界的危险有了充分的认知,但内心之中先知先觉的优越性,并没有消失!

总觉得自己独一无二,知晓洪荒走势,好像是主角一般,这种傲慢要不得。

就像他知道名山大川之中藏有先天灵宝,那是以后诸多大能证道的关键,便想着来不周山碰碰运气,有可能的话收收先天灵宝,采采先天灵根,岂不快哉!

有哪个熟知大势的穿越者,没有这样的想法?

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想法,差点要了他的命,还好魔怔之前已经是天仙修为,若不然真就寿元耗尽,跑死在南行的路上了。

既然目的已经达成,詹余也就没有必要再受高温虐待,麻溜的出了地火窍穴,神清气爽向着不周山走去。

这不周山自开天辟地以来便立在天地之间,如此神山,自是万众瞩目之所,所以詹余倒也不着急,就这么一步一步走了过去,没有腾云驾雾,免得犯了忌讳,被人灰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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