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章(第1页)

*

胜蓝手里拿着面果,感觉有一丝神奇。

身边这个小子居然会主动接近她,还离她很近很近,几乎并排立着,能互相感觉到对方身上传来热度的程度。

这不应该吧。

正常难道不是十分厌恶她吗?

就算她内芯换了一个,瞧见这张脸,也不好受吧。

胜蓝朝他那边看去,半大的小子,还保持着刚进来时的姿势,一手端着盘,一手拿着果,侧着头,盯着洗手台下水看。

洗手间的灯换过之後很亮,平白将他脸上的斑和肤色都削弱几分。

再加上遮住大半额头的胎记在另一边,从她这个角度看几乎就是白玉无瑕的状态。

本身五官立体,容貌俊秀,不可能因为一点斑和半块胎记还有肤色就变得很差。

记得原文里有写,有时候太阳很好,他在充满阳光的厨房做饭,原主坐在沙发上,不经意间抬头,瞧见的就是被照到几乎透明丶乾净无瑕的面容。

偶尔晚上灯光昏暗,一样削弱他脸上的斑斑点点,上厕所或者洗衣服碰到,原主也会惊艳一把。

再加上这小子身材很好,有时候洗完澡也不穿衣服,直接围着条浴巾就出来。宽肩窄腰丶手脚修长丶腹臀紧实,被原主撞见过几次,虽然每次这小子抬头或者回头,露出整张脸来,瞧见的还是那副煞风景的面容,但原主还是起了心思。

某次俩人又在客厅撞见,原主问他,脸上的胎记能治好吗?

这小子闻言像吞了苍蝇一样,脸色那叫一个难看,以前看原主的眼神是厌恶,後来是看变态丶神经的神色。

原主也是从小被宠到大的,独生女,从她的名字就能看得出来,父母对她寄予厚望,哪里受到过这种待遇,自尊心作祟,叫她恼凶成怒,对这小子越发不满,也再没提过这回事。

不过私底下对他多少多了几分关注,当初看到这里的读者都很担心,他的容貌暴露被原主发现,然後对他来强或者下黑手。

也有一部分读者想让原主知道,然後尝尝那种喜欢美色,到处去讨好别人,结果发现真正的珠宝就在她屋檐下,她错失珍宝的感觉。

反正每次她夸别人,看看别人多好看多好看,他多难看的时候,文下评论都很微妙。

胜蓝在想,如果现在就是一本书的话,读者们应该也担心他容貌暴露被她盯上吧。

她这个人就不爱凑热闹,正好师傅还要好久回来,本来打算回屋避避的,没想到这小子过来的时候正好堵在了门口,她出不去,最後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胜蓝感觉有人又轻轻地碰了她一下,这次在裤兜位置,她低头看去,对方不知道什麽时候离她更近了,俩人的身子几乎挨着。

这小子手里拿着一把枪,枪头朝下,趁着别人都没注意,半藏在背後,要递给她,「枪还给你,里面还有几颗子弹,你应该还用得……」

「你收着吧。」

江野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他噎了一下,後面的话也都咽了回去,惊异朝她瞥去。

给他收着?

「你确定?」他小声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