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外观看起来依然是一个肩宽腰窄、肌肉发达的高个猛男。
傅靑海伸出手,按在了房间里的一根木头柱子上,用力一捏。
松开手,木柱子上出现了一个清晰的掌印凹陷。
还可以,自己的力量被压制得不多。
傅靑海坐回床边,想起了刚才轮回世界的提示音。
这回变成了轮回副本世界,和之前经历的轮回主世界有什么区别?
宇宙还是未知宇宙,不提前告诉你这是什么世界观?属于是开战争迷雾了?
傅靑海先打量了一下房间里的陈设风格。
不大的小房间里,光线有些昏暗,木制家具、木地板,布窗帘,白色的床铺应该是旅馆的风
;格,看天花板的斜顶应该是在顶层阁楼。
傅靑海走到窗子边,一把拉开窗帘。
窗子外,是一条陈旧的石板路,自己在二楼,看沿街店铺的建筑风格,有点老欧洲式的陈旧感。
天色阴沉,街上稀稀拉拉的行人,穿着打扮应该算偏复古的现代风格。
虽然是第一次经历未知宇宙,但是傅靑海很快思考出了第一步行动计划——
获取信息,先搞清楚这里是哪一种类型的世界观,魔法侧的?科幻侧的?还是魔法科幻都没有的现实侧的?
最好直接搞明白这是什么宇宙。
陈雪说过,在轮回世界中,科幻系的能力,包括异能、基因改造、变异之类的能力,一般遭受到的世界观压制最小,而魔法系的能力,包括修真仙侠玄幻这些,遭到的世界观压制就比较大。
傅靑海自己给这个结果找了个解释
或许是因为,现实的未来是科幻,两者有时间维度上的关联,现代人的生活如果放到古代去,对于古代人来说就等于是科幻,所以科幻侧宇宙能与现实侧宇宙一定程度兼容。
而现实的未来不是魔法,魔法依靠想象,与科技发展程度无关,现代社会可以幻想魔法,古代社会也可以幻想魔法,各个体系内的魔法和修真的设定基础都各不相同,所以魔法系能力受到的压制比较大。
以上是傅靑海自己对于轮回世界的理解,姑且称之为《傅靑海轮回世界说》。
没有在这里面继续纠结,傅靑海从床上起身,准备出去溜达一圈,搜集信息。
斐依的项链一直挂在脖子上,傅靑海拿起了静静放在床头柜上的把柄黑色长柄剑,穿上衬衫和长裤,遮盖住了自己身上的神经接口,一摸裤兜里还有几张纸币,穿上鞋,打开房门。
下到楼下,果然是一间小旅馆,但老板不在。
傅靑海来到街上,随意地溜达了起来,看发展规模应该是一个小镇子,就是沿街招牌上的文字自己居然看不懂。
不是已经载入英语精通了吗,自己怎么还看不懂……
路上偶尔走过的行人,对傅青海的样貌有些惊奇,有些不礼貌的还一直盯着傅靑海的脸看。
可能是个欧洲乡下的小镇,没见过几个黄种人吧。傅靑海心中暗暗揣测。
但是想想自己提着一把黑色的长柄剑走在路上,似乎也有点太奇怪了。
傅靑海回想这柄剑的原主人,碎心者艾丽西亚,是用黑色布匹缠绕直接包裹这把剑的,但是傅靑海觉得这样不好,这是一柄开了锋的剑,剑刃随时会把布匹割断,得缠绕好多圈。
要不,先找个皮具店做个剑鞘把瓦钢剑装起来?
欧洲人使用皮革制品比中国人更多更久,即便是乡下小镇,皮具店应该也不难找。
傅靑海站在一间门店的招牌下面,摸着下巴,仰头看着上面的文字。
唔……怎么有点像俄语字母。
就全世界范围来说,英语是通用语言,但就欧洲范围来说,英语反而是小众语言。
讲德语的国家都比讲英语的国家多,更不要说包括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在内的拉丁语族了。
但是看铁牌上面的鞍具+皮包的符号,应该是个皮具店吧……
傅靑海推开玻璃格门,走了进去,一进入门店内,就闻到一大股怪异刺鼻的化学药水味儿,柜台后摆满了皮衣和皮包,看起来是皮具店没错了。
“老板在吗?”傅靑海敲了敲柜台桌面,用英语喊道
“我要做一个皮革剑鞘。”
一个秃顶大胡子的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手上还戴着手套。
“我要做一个剑鞘,老板。”
傅靑海将手里的黑色瓦钢剑放到了柜台上,又重复了一遍。
挺着个油肚的大胡子男人斜眼瞅了傅靑海一眼,嘴里低声嘟囔了两句傅靑海听不懂的语言,用英语说道
“不做。”
“为什么?”傅靑海奇怪地问道,心想我又不是不给钱。
大胡子老板不耐烦地扬起了下巴,用口音浓重的英语说道“因为我不给黄皮猴子做,就这么简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