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孩子们结婚了以后,咱们就连夜跑路,也去看看这里的大好河山,好不好?”
棠雪一个激灵,酒醒了一半,这个主意好啊,虽然有点不厚道!
——————全文完——————
完结撒花,各位,感谢一路以来,有很多地默不作声的读者,丛十几万字开始陪伴,给韶华不懈的动力,如果没有你们,我坚持不到现在,写着写着,看着那些惨淡的数据我已经很佛系了,最终的目的已经不以赚钱为目的了,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还有对你们负责的,不想给你们不完整的故事,所以,感谢你们每个人地陪伴,结尾有些扯淡,大家凑合着看吧!(?˙▽˙?)
时慕薇是神女,因为她是主神的女儿,所以享受着公主般的待遇。
每个人看到她都很客气,她就像是一朵高岭之花一样,美丽,俏皮,活泼又乐观,特别招人喜欢。
她也算不到被迫去学会很多东西吧,那都是必须要学的,她自己也清楚,父母的压力很大,她不能独善其身,能做的就是帮忙分担,所以后来的学习,她没有什么怨言,反而越来越努力,因为她不希望自己以后什么忙都帮不上。
时昀早早的就跟在时煜身边,帮他处理很多地事情,在帮忙的同时也在学习,时煜是把他当成继承人在培养的,以后他的衣钵肯定是要传给时昀的。
好在,时昀很上进,学东西也快,性格沉稳,心思细腻,就注定他以后是吃这碗饭的人。
时慕薇步入青春期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对于哥哥时昀的一点不同寻常的心思。
她发现,自己在面对俊美无双的哥哥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心跳加速,脸红,然后脑子变笨,反应迟钝。
一开始,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她觉得这种行为特别羞耻。
时昀成年以后,褪去了稚嫩,一米八八的身高,俊美如神祇一般,如同高岭之花,只可远观,就连头发丝和手指头都是那么的完美。
小时候她不懂,只是觉得哥哥长得好看,所以就愿意黏着他,长大以后,这种美貌成为了扎进她心里的一把利器,让她深思之间,不得不觉得自己无比羞耻,神迷之间,只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让自己清醒一点。
她们可是兄妹,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以哥哥兄妹的身份相处了这么多年,她从穿纸尿裤的时候就是哥哥带大的,她现在居然想让他当老公。
这这这,也太枉顾伦常了吧?
要是被哥哥知道自己的心思,他该如何看待自己?
觉得自己无语,恶心?
不行,她不希望看到有这一天,所以她开始有意无意的躲着时昀。
十六岁的少女,有了心事,无法公诸于世,也没法宣之于口。
时昀一开始还真没有发现,这几年他忙的脚不离地,对于那个小丫头也就忽视了很多,和她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但他还是派人每天观察她的动向。
她每天干了什么,有没有好好吃饭,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但是他发现,那个小丫头已经连着半个月没来找自己了,换做平时,她恨不得每天看见自己,缠着自己都好,但是这半个月不露面,是不是也太反常了一些?
而他自己忙于工作,也就真的疏忽了,等到工作处理的差不多了以后,他才想起来这个事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