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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旬假过去,凌夜回到了学院。
凌夜在勿老城的朝云书院习文。朝云书院,是勿老城唯一的书院。本来是大族子弟才可在此上学,但自从新城主来了后,他在大族吴家的支持下进行改革,原本充满金钱气息的书院也渐渐有了平民的身影。
初阳未觉,红霞满天。天蒙蒙亮,一群少年便开始了一天的学习。朗朗的书声从学院传到大街上每一个辛勤劳动的百姓耳中,他们手中的活计做的更加麻利迅。
现在,他们的孩子也能上学,有考上状元当官的可能,勤劳的生活也富足,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有期盼。
凌夜正经端坐着大声朗读,十分的认真,因为他知道这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二叔很辛苦劳作才能供他和姐姐读书。
他有一个理想,就是考取功名,像城主那样做个好官,为勿老城的百姓们带来幸福。
而与他一同偷盗郑钱百色果的吴志,正是勿老城的大族吴家家主吴武的儿子,此时正手撑着头,睡眼朦胧,打不起精神。
吴武本想让他这儿子去习武,考取武状元,迎娶公主的,好实现他年轻时未完成的梦想。
没想到这小子不思进取,好吃懒做,骗他老爹说好习文,吴武虽然对儿子有自己的期待,却也不想限制儿子的自己想法,便送他来到朝云书院习文。
来到朝云书院,可以自己选择几天不回一次家,老爹管不着,夫子不敢管,那可自由大了,睡觉,偷吃白色果,好不快活。
倒也别说,吴志虽然懒惰成性,但是学习却是非常聪慧,为了应付一下老爹,那些枯燥的繁文缛字他兴致来了就会随意看看。但就是这样,他却也是朝云书院的前几人。
朝云书院虽然在小城,可这前几人还是有分量的,极有可能考入大城的书院,然后参加天下文试,高中进士!
也因此,夫子与老爹也很容忍他的这些小作为。
不觉又到傍晚,天要黑了起来。学堂散学,少年们各回各家,街头热闹,洋溢着年轻的气息。
吴志选择睡在书院,书院里边,有他老爹为了让他好好休息学习而专门修建的一个后院。
凌家其实离书院很远,凌夜也可以和他睡在一起,但他选择回家。爷爷腿脚不便,叔叔婶婶们辛苦,他觉得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好好照顾爷爷。
凌夜没有立刻回家,反而先来到郑钱的店前安静等着。每当散学时,这里总会有个瞎眼老人带着琴演奏卖艺,琴声如珠,凌夜第一次听到,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便养成了这个习惯:散学后到郑钱店前的空地听瞎眼老人弹一曲子。
夕阳欲落,天色红火。郑钱的店前,一位蓝色旧衣袍的老人正经端坐,瘦弱的身形,白须留长。他面前是一台古琴,整体显的有些古旧,不知用了多少年份,却干净无尘,琴侧的徽位旁还镶有一颗微绿的翡翠,使得这原本简素的古琴飘着精致之气,甚至比那些名贵的瑶琴更加古素雅致。
可见,用琴人对它用心爱护的程度。
凌夜知道,这把琴瞎眼老爷爷不知用了多少年。凌夜听瞎眼爷爷说,从他学琴开始,这把琴就一直陪着他。
年少时,他存了很久的积蓄,才买了这架瑶琴。那是一眼相中,也是一生作陪。瞎眼爷爷刚刚开始学的时候,琴技很差,是这把琴一直陪着他。当他琴艺大成时,这把琴已经显得古旧,与他同辈的琴师都已将琴换成更好的,只有他没换。
用他的话来说,他的琴艺能登峰造极,全靠它,这时候丢掉它,它很伤心的。他也舍不得。
人群围在郑钱的小店前,静静地聆听着这悠扬动听的琴声,瞎眼老人的琴声,仿佛带有魔力般,总能把他们一天的疲惫,无声无息地散去。
郑钱手抚着眼眉,慵懒地坐在店门坎上,东瞅瞅,西望望,显得对瞎眼老人悦耳的琴声毫不在意。其实瞎眼老人在他门前卖艺,人群拥堵,那些想要买百色果的人进不来,已然影响了他的生意,可是他却也不管不顾,任由老人在店前演奏。
凌夜陶醉地听着,这悠悠琴声总能让他的耳朵雀跃起来,一丝一毫都不想错过。
听曲的时间过的很快,曲罢,瞎眼老人起身郑重拱手道:“多谢大家听赏。”
百姓们也很实在,纷纷笑着向面前的铁碗里投上几枚铜钱,叮叮当当地声响不绝于耳,人群也开始变得稀稀落落。
凌夜蹦着向前,自然地将盛满铜钱的铁碗放到瞎眼老人的琴台前。
“林爷爷。”凌夜欢快地喊着,这几年里,他早已和瞎眼老人熟络。老人姓林,年轻时为了梦想出去闯荡过,后来琴艺大成却回到了家乡,他总是会给凌夜讲很多他和琴的故事,十分有趣。
“呵呵。”林瞎子平和笑道,手中拿着一软布,细细地擦拭着琴面和琴弦,“小夜头啊。”
凌夜正要回话,只听“砰”的一声传来。
古琴其中一根琴弦忽然崩断了。
“唉。”林瞎子若有所知地叹了口气,这琴太老了,琴弦,终究还是撑不住这几十年的光阴。
凌夜看着林瞎子惋惜中带着些许难过的表情,他知道林爷爷很喜欢这把琴,可是琴都很老很老了,为什么不把它换了呢?
凌夜忍不住问:“林爷爷,静云的琴弦断了,为什么不重新买一把琴啊?林爷爷这么喜欢这把琴,把它珍藏起来多好。”
静云,林瞎子给琴取的名字。
闻言,林瞎子却是笑着摇头:“要是我不用它来弹曲,它可是会生气的。”
凌夜一脸不敢相信,道:“可是静云只是一个琴,不会说话。它怎么会生气呢?”
“万物有灵。”林瞎子看着凌夜稚嫩的脸,将断了的琴弦收起来,继续细致地擦着琴面。
“不懂诶。”夜头直挠头。那我能不能把木偶人变活呢,那肯定很好玩。
“小夜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琴坏了损了,不喜欢了,换了就好了。可是后来,现却不是这样。”
林瞎子耐心地解释着:“瞎子爷爷我你讲过,这把琴,是我从一开始就买的,那时候我就觉得它是天底下最好的一把琴了。它陪着我一直到琴艺登峰,可那时候,很多比它要好,要昂贵的琴出现了,那些琴就像小黑头喜欢吃的百色果一样,一直诱惑着爷爷。”
凌夜眼睛大大地好奇地看着林瞎子。
林瞎子继续道:“可是那些琴再好,爷爷却一点都不喜欢。它们啊,不过在原来的材质上加上了上好的翡翠宝石,才看起来那么光鲜亮丽。如果我把这些镶在静云上,静云是不是会更好看呢。”
林瞎子突然甜甜地笑了起来,好像想到什么非常开心的事,手指引导着凌夜的目光转向静云侧面的那颗翡翠。
他现在脸上涌起了骄傲之色:“静云根本没有它们差,甚至更好看,更有我喜欢的那份安静与雅致。”
“所以啊我终于明白,这把一直陪着我的琴,看着朴素简单的琴,它本来就值得这么好的翡翠,只是我最落魄的时候,它毫无顾忌的选择了我,而我最辉煌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它。它值得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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