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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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宋晞蓝就急急忙忙去换衣服。

宋柏礼出差的时候从海城买回来的白色贴身羊绒毛衣,搭配今年新做的红黑格子背带长裙,白色长袜,黑色拌扣小皮鞋。

辫子拆了,头发披散下来,带着自然的卷曲弧度,耳侧夹了一个姑姑去国外交流学习买回来送她的水钻发卡,闪闪亮亮的,跟她现在充满了欣喜的目光一样璀璨。

出门的时候,再套上一件红色的羊毛大衣,更衬得肤若凝脂,好一朵人间富贵花。

谈爱枝把煮好的饺子装进饭盒,裹上厚厚的毛巾保温,再装进网兜里,给宋晞蓝拎着:「别玩太晚了,早点回来啊!」

宋晞蓝双颊白嫩中透着粉红的健康气息,整个人神采飞扬:「知道啦,爸丶妈,我走啦!」

笑着送闺女出门,一回头,夫妇俩互相对视着叹了口气。

谈爱枝:「这段时间,我瞧着咱们蓝蓝上赶着对人掏心掏肺,我这心里真不是滋味,你说这不成也就算了,她也好死了这条心,这突然又来招惹咱们蓝蓝,这是啥意思呢?」

宋柏礼:「你也别太担心,我让人去打听看看,是什麽让那小子突然改变了态度。」

宋晞蓝推着自行车,来到同一个大院另一户人家门口,喊了一声:「巧玲,走了。」

一个穿着蓝色灯芯绒外套和黑色裤子,梳着两条麻花辫,身形纤细的年轻姑娘跑出来:「来了来了!」

说着直接就跳上了宋晞蓝的自行车后座:「走吧!」

郑巧玲她妈抱着一件旧棉袄赶出来:「晚上回来冷,把棉袄穿上。」

郑巧玲有点不太乐意:「我不冷。」

可她妈不由分说硬是把棉袄塞进她的怀里:「什麽不冷,我还不知道你吗?死要面子活受罪。」

宋晞蓝笑着一蹬车子:「芳姨,我们走啦!」

郑巧玲自小跟宋晞蓝一块儿长大,两人还是同学。

郑巧玲爸妈都是食品厂车间工人,她高中毕业後,家里怕她找不着工作会被安排下乡,就把工作让给了她。

她底下还有两个弟弟,两个人的工资要养一家五口人,家里的条件自然是要比宋家差多了的。

她身上那件灯芯绒外套还是两年前做的,一直没怎麽舍得穿,偶尔重要的日子才拿出来穿一下,一回家立马就脱下收起来了,穿了两年还是簇新的。

亏得当初做得比较宽大,这两年她虽然长了点个子,但却没长肉,穿起来还算是合身。

只是这寒冬腊月的,里面一件线衣再加个灯芯绒外套,风一吹就冻得她瑟瑟发抖,饶是这样,她也硬是把旧棉袄抱在怀里,不肯穿上身。

这棉袄一穿,穿上身的灯芯绒外套可不就白瞎了嘛!

第3章单纯善良的好姑娘

这元旦联欢会的票,杨敬宇就是托郑巧玲带给宋晞蓝的,当初宋晞蓝能认识杨敬宇,也是因为郑巧玲的关系。

杨敬宇是郑巧玲她妈杨祖芳娘家那边的远房亲戚,远到八竿子都打不着那种。

但农村人就是这样,一旦你跳出农门到城里安家落户,那就是全村人的骄傲,不管亲疏远近,乡亲们进城都得到你家里落脚,你都得好生招呼。

不然的话,传回村里,你一个势利眼丶忘恩负义的名声就跑不掉了。

当初杨敬宇考上市歌舞团,她妈担心他一个人在城里无依无靠,千方百计打听到了远房表亲杨祖芳家里的地址,写了信来让她好生关照一下杨敬宇。

杨祖芳也热心,那杨敬宇刚到这边的时候,她还去给他收拾宿舍,添置了各种各样必要的生活用品,平常时不时的,还让郑巧玲给他送点吃的用的。

这股热心劲儿,放到哪里都要被人竖着大拇指夸的。

宋晞蓝之所以能认识杨敬宇,也是当初跟着郑巧玲一起去给他送东西的缘故。

杨敬宇给她们俩留的票位置很好,中间靠近前排的位置,前边不远处就是领导的贵宾席,台上的表演看得清清楚楚的。

宋晞蓝问别人借了张节目单看了一下,晚会一共十二个节目,杨敬宇有份参加的就有三个,对於一个才来了不长时间的新人来说,算是很不错了。

宋晞蓝有些与有荣焉。

很快就在台上看到了杨敬宇,宋晞蓝高兴地朝他招了招手,杨敬宇也看见她了,对她粲然一笑。

宋晞蓝一颗心顿时跳得飞快,脸颊飞上红晕,郑巧玲在一旁用手肘撞她,心照不宣地笑。

杨敬宇的节目都表演完之後,宋晞蓝有些坐不住了。

郑巧玲小声说:「要不你先去後台?」

宋晞蓝一脸正经:「不太好吧,我还是等晚会结束了跟你一起去吧!」

郑巧玲笑着推她:「算了吧,跟我还装什麽啊,赶紧去吧,待会我就不进去了,结束後我在礼堂门口等你。」

宋晞蓝顺势也就猫着腰站了起来,压低了嗓门:「那我去了啊!」

这後台她是第二次来,上次是跟着郑巧玲一起来的,郑巧玲喜欢他们团里的一个女歌唱演员,想要借着杨敬宇的名头,进来後台看看她,讨一个签名。

杨敬宇有点不太高兴,说是後台重地,怕她们不小心弄坏道具服装什麽的,不让她们乱走,签名也没讨成。

不过宋晞蓝也没生气,反而想着他一个新人,小心谨慎一些,是应该的。

这次她也小心翼翼的,避开乱糟糟的人群,尽量不碰到任何东西,正小心地张望着,就听到杨敬宇喊她:「蓝蓝,这儿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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