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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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她百思不得其解,也只能觉得因为这里有个巨大的狮群,也许就是狮子在这里镇守吧,所以才更加安全。

那这样的话,狮子们在旱季食物匮乏的时候,竟然也没有打鸵鸟的主意,反而去攻击更加庞大,更加难以捕猎的巨型动物。

她转头,看向了躺在树下面呼呼大睡的莱恩,莫非是因为莱恩吗?

或许,莱恩觉得这些鸵鸟是她的宠物?

咳咳,乔瑾念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太过想当然了,狮子哪里有那麽复杂的思想呢,大概就是懒得和鸵鸟打架吧,鸵鸟的脚趾头是真的厉害,还那麽多毛,肉也不多,所以他们才不想吃罢了。

小鸵鸟不用帮忙,都是自己一点点啄碎蛋壳,自己爬出来,小小一只的。

刚孵化的小鸵鸟,就可以和妈妈一起吃东西了,真是很好养活。

乔瑾念试探着去摸摸小鸵鸟,鸵鸟妈妈也不会啄她,这些小鸵鸟看起来就像小鸭子,但是比小鸭子大很多,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十分可爱。

乔瑾念觉得这里生活挺不错的,主要是她很喜欢这些邻居,看着一下子出生这麽多小夥伴,心情都会好很多。

上次她在太阳底下晒好的植物,已经被她闲来无事的时候,坐在河边,一点一点撕开,变成了细线,这个工程量并不大,可是,她力量和精力都有限,这个工作足足做了一个月才完成。

那麽,接下来,她就要开始用这些细线来织布了,可是,问题是怎麽织啊?

此时,她有些後悔,当时看那些视频的时候没有特意查过这些野外生存的技能。

第14章鳄鱼

◎乔瑾念苦着脸,很是委屈道:「啊吼呜——」◎

乔瑾念知道,她至少是个人类,虽然做了18年的人类,她就只是个生长在有钱人家,用现代医学吊着命的药罐子罢了,但人类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大脑特别发达。

不会做那就去试吧,一次不行,就下次接着做,也幸好这里只有她需要穿衣服,哪怕一年只能做一件衣服,够穿就行了呗。

每天,她除了吃饭,睡觉,看小鸵鸟外,剩下的时间便都花在了研究如何织布上了。

莱恩还是懒洋洋地趴在树下,天气炎热,他只能躺在树荫下,闭着眼睛养精蓄锐,这样才能更好地去捕猎。

而乔瑾念便靠在他肚子上,捡了两根树枝插在土里,先将一部分细线按照一定的间隔,把两端绑在树枝上,这样就有了纬度线条,那麽,她再找了一根比较细的树枝,就像根针似的,把一根细线绑在树枝针上,从上到下,一点点穿过这些纬度线条,没有织布机,就只能这麽一根一根地缝起来。

她人太小了,这样效率又特别低,一天下来,最多只能做一块巴掌大的布料,而且这所谓的布料摸上去还特别粗糙,根本就穿不到身上去。

狒狒们每日里在这里生活得很是愉快,他们最大的天敌和他们友好相处,这里是草原之王的领地,可以说,他们在这里生活,一点不用担心会被什麽其他的天敌攻击,只需要每天忙着吃东西就好了。

天渐渐暗了下去,乔瑾念终於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也不去碰插在地上的两根树枝,直接躺在莱恩怀里,抱着他壮硕的肚子,小声道:「莱恩,怎麽办,这衣服没有办法穿啊,太粗糙了,皮肤会被擦破的……」

明知道他听不懂她说话,乔瑾念也就是随意说说,哪怕不能穿,也可以做其他的东西啊,至少可以做个凉席什麽的吧。

已经躺了一下午的莱恩,嘴里发出『呼呼呼』的声音,无聊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见她说话,便凑过来,在她脸上和头发上舔了一大圈,舔得她满脸满身都是口水,还把巨大的前爪放在她的肚子上,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只能换个姿势,至少不要压在心脏上。

夜里的河边很安静,乔瑾念甚至都没有在这片河流见过鳄鱼上岸,但是她几个月前确实看见很多角马和瞪羚葬身在河里了,所以,那些鳄鱼大概就是因为知道这边有一头巨大的雄狮吧,上来就是一种对狮子的挑衅。

人真是不经念叨,鳄鱼也不经念叨,前一晚,乔瑾念还想着没看见这边有什麽鳄鱼出没,今晚她就亲眼看见鳄鱼了。

自从食草动物北上後,鳄鱼很是吃了好几天的饱饭,但是,随着河流水位线下降,动物减少,顶级猎食者们不得不开始扩大自己的食谱范围了。

比如,一直待在河里的鳄鱼们,在三更半夜的时候,竟然跑出来偷吃小鸵鸟了!

乔瑾念是被鸵鸟发出的『嗡嗡』声吵醒的,雌鸵鸟被偷了一只小鸵鸟,扇动着翅膀,试图拿脚趾头踢死鳄鱼,但这只鳄鱼速度特别快,偷了孩子,就倒退着往河里退回去了。

鸵鸟没有声带,但雄鸵鸟可以利用喉咙一张一合发出『嗡嗡嗡』的震动声,这种奇怪的声音把乔瑾念吵醒了。

醒来的时候,莱恩并不在身旁,他一般会在夜里活动,大白天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

但她知道莱恩一定就在附近。

亲眼见到小鸵鸟被鳄鱼吃到嘴里了,乔瑾念急得不行,但她没有办法,只能冲着远处树上的狒狒喊道:「大壮,鸵鸟宝宝被偷了!」

大壮是她给狒狒首领取的名字,因为他很壮实,比其他狒狒都要大,现在狒狒首领也知道自己是大壮。

听到叫声,大壮很快飞奔过来,也看到了眼前的一切,毕竟他们的感知力比她这个人类要强得多。<="<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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