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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建国对这声音无比熟悉。
他当初刚把收音机买回来时,几乎每天调试,抱着又大又沉的收音机牵着线满屋子转悠试图找到能接收信号的位置,可惜每次收音机都只有“滋滋滋滋”的声音。
就如同眼前的集成电路组发出的声音。
季建国瞪大眼看着那堆集成电路组,满脸震惊:“这是……收音机?”
季椽点头:“在市里的话可以收到电台,我试过了。”
“怎么可能……”季建国将手伸出集成电路组,又怕把线碰坏了,收回手,只是瞧着这小小的集成电路组,不可思议的问:“这、这么小的集成电路,怎么就成了收音机?”
收音机不应该是又大又重,像大水泥砖头的这种吗?
“收音机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元器件。”季椽既然要将迷你收音机教给爸爸,自然要让他明白原理,继续道:“收音机原理就是把从天线接收到的高频信号经检波还原成音频信号,送到扩音器进行音波化。所以真正有作用的不过是高频放大器,变频器,选频回路削去调频波的幅度变化,经功率放大推动喇叭……”
“等等等等。”季建国摆手制止他:“你这么说我记不住,还是写给我吧!”他又指着桌上的迷你收音机道:“这个电路组,你再做一次给我看。”
季建国以前也是一名高级技工,虽然已经多年没做过技工活,但对电子方面的理解能力不差,季椽将收音机原理写出后,又画了张线路图,他就完全看懂了。甚至不用季椽指导,他自己就能重新组装一个收音机的集成电路组。
建厂是不可能的,虽然季家现在有钱,但没有建厂的资格,个体户倒是没问题。第二天季建国就开始跑市里租办公楼办营业执照。这些季椽帮不上忙,只能在家里帮季建国画了几个比较有时尚感的收音机外型设计图。考虑到现在还没有专利保护,几乎可以想见一上市立即被模仿的场景,季椽又画了个充满时尚感的飞鹰型Logo,到时只能期待人们认牌子了。
在季建国拿到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时候,季椽也到了即将开学的日子。
季建国特意赶回来送他,可能是太紧张,他居然从市里买回大包小包各种东西想让季椽带到学校,被李书兰好一顿数落。
季家生活朴素,但为了季椽,他们还是大大花费了一笔。给季椽从衣服到鞋子到手套袜子全部买了新的,而且全部在市里的百货商场买的最新款,唯恐季椽到大城市后被人嘲笑土气。
季椽本来就长得好看,一身时尚的新衣服捯饬下来,人更精神时尚,整个人看着就像大城市里来的小公子哥。
好不容易试穿完衣服,见爸妈和爷爷还在商量他的行李箱该带什么东西,季椽便跑回小宋哥家。
因为邻居长辈的纠缠,他现在大部份时候都住在小宋哥家。
一路走来,季椽崭新时尚的衣着吸引不少邻里的目光,长辈们纷纷笑着唤他:“哟,缘缘,穿新衣服啦?”
“季椽,你这身真好看,像个城里人。”
季椽只能呵呵傻笑,这时候的时尚服装他一点都不觉得好看,要不是爸妈提前买了,他根本不会穿,他还是更喜欢普普通通的白衬衫。
走过主干道后,再经过一条小路就到小宋哥家了。季椽刚拐弯,耳后便听一阵风响,似乎有什么袭来。不及多想,季椽闪身,反扣住对方,狠狠一个过肩摔,十字锁,对方惨叫一声在地上挣扎。
季椽反扣他的胳膊问:“抢劫?”
“啊啊,放开偶……”对方话音不清,又用力挣动,季椽看不清他的脸,怕他跑了,反手抓住他还在踢动的脚一拧,咔的一声,脚腕脱臼,这下想跑也跑不掉了。
不管对方的嚎叫,对抢劫犯季椽是不会手软的,他按住对方肩膀,再次一拧,把两只胳膊都卸了,这才将他翻过来。
疑似劫匪的人看着有点惨,因为他刚才放翻对方时用力过猛,似乎脸磕到地上了,流了一鼻子血,门牙也掉了一颗,满嘴的血。季椽觉得他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他比季椽高壮不少,但看起来顶多只是个中学生。
“说吧,你为什么攻击我,不回答我就叫派出所了。”
镇上向来风气淳朴,很少有事件发生,他今天刚穿了一身看着像城里人的衣服,出门就被攻击,第一反应当然只能想到打劫。
“一全……我无会法过你……”
少年鼻子歪了,嘴巴漏风,躺在地上满眼含泪的瞪着季椽,讲话不清不楚,季椽听了一会,才明白他是在说:“季椽,我不会放过你。”
“咦?我认识你吗?”季椽对着他被血糊了的脸左看右看,都只觉得眼熟,实在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你是想抢劫还是想怎样?不说我就按抢劫报警了。”
少年眼中闪过一丝惧色,抢劫是重罪,即使他想恐吓季椽也不敢认下。瞪着季椽,见他一脸认真,只得放软声音道:“我是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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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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