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章(第1页)

他闻言一顿,诧异道:「乔家?御史大夫乔存毅?」

「是,乔御史在朝堂上和柳司空作对,司空大人顾全大局忍气吞声。现在他的儿女也跑来横插一脚咱们的事,可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郑丰南搁下笔,思忖片刻,没答幕僚,反而问道:「我记得乔家老大已入仕?」

「大公子乔慎之在大理寺任寺正。」

「大理寺——」郑丰南从桌上翻出一册案卷,眯着眼睛看了半晌,「大理寺忙着那桩命案,现下正焦头烂额,找他的麻烦也没什麽意思。」

「那乔家抢走您看上的人,就这麽算了?」

「当然不。」郑丰南後背靠进椅子里,笑了笑,「只是同小孩子计较未免有失风度。」

他想了想,道:「养不教,父之过。」

幕僚了然,这帐最後还是要算在乔御史身上。

他又道:「齐猛生了异心,连同那几个私下把人带走的都被刘管事处理乾净了。」

郑丰南神色淡淡,没将无关紧要的喽罗放在心上。

「乔家的事收敛些做,三爷离京这段时日,让底下的人也警醒些,莫要太张扬。悦泉楼的『生意』先停一停,宫里风声紧,莫在此时给二皇子——」郑丰南顿了顿,嗓音低下去,「还有贵妃娘娘添麻烦。」

幕僚应声,刚打算开口禀报另一事,便听主子「咦」了一声。

郑丰南好奇道:「那个小子呢?乔家的人买他,他就心甘情愿和他们走了?」

难不成他看错人了?

幕僚犹豫开口:「这正是属下要同您说的第二件事。」

他抬头,「暗卫来报,说那小子就在府外,已经站了两个时辰。他有些本事,不声不响的没惊动人,险些就被瞒过去了。」

郑丰南眼底略过兴味的光,他嘴角牵起笑容,「哦?」

幕僚问道:「可要把人带进来?」

站在门外一动不动,鬼鬼祟祟,邪门得很。

郑丰南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望向天空,喃喃自语:「两个时辰啊……」

一夜竟过得这样快,天都快亮了。

郑丰南静默良久,轻轻笑了一声。

**

吴氏医馆中,乔姝月站在内间门口,对着空空荡荡的诊室,神情哀伤。

他走了,他竟然走了。

「姑娘,不值当为着一个小奴如此伤神。」刘妈妈心里也有了气,亏了她昨日见那少年一身是伤还心疼来着,没想到是这麽个狼心狗肺的玩意儿,「姑娘病还未好利索,犯不着为个白眼狼气坏身子。」

乔姝月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她安静地望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慢慢走到床榻前。

直到此刻,乔姝月才意识到,她害怕的不是谢昭凌会离开她,而是害怕他离开後依旧孑然一身丶孤苦无依。

前世某次重病之时,她同他说起那些旧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