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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被吊在半空的女人露出一个扭曲的笑,“你不能杀死我的……”
所谓夺舍,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一具身体里只能容纳一个灵魂,既然鸠占了鹊巢,那原本的鹊鸟便要流离失所,对于脆弱的生魂来说,流离失所的同义词便是魂飞魄散了。
而那占据了“巢”的“鸠”,便理所当然地享用了原主的一切,原主的福泽,原主的善报,可能原主几世功德积攒下的一切,最后都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虽然地府每百年就要重修一次法律条例,现在但凡是涉及夺舍换魂的,一律打下十八层地狱,刑期从三百年到千年不等,取消其中元寒食清明冬至等日子返回人间探亲的缓刑假,并且从此不得再入人道。
但即便刑罚一次比一次严厉,夺舍之事依旧是屡禁不止,一则很难有谁会对这般捷径保有着平常心,二则就像先前所说,但凡生前是个人的厉鬼便无法拒绝拥有一个光明正大的人类身份的诱惑。
拥有了人类的身份,就意味着不必再担心那些该死的道士和尚天师,就意味着青天白日也能出现在大太阳之下,就意味着能够和每个正常的人类一样生活。
早上起床,出门工作,晚上回家,喜怒哀乐,婚丧嫁娶,做了鬼之后才能知道,那些属于人类看起来庸俗又浑浑噩噩的日复一日,究竟是多么美好的东西。
一旦到了手,怎么可能舍得放弃。
巫琮不能对她下手,哪怕她的灵魂依旧是那个穷凶极恶害人无数的缢鬼,夺舍之后到这具身体死去之前,在天道之中她就是受到庇佑的普通人类,还是一个积攒了极多福报的普通人类,巫琮要是敢对她下手,那么等着他的就会是天道毫不留情地雷劫如雨。
缢鬼相信只要自己咬死了不开口,那么这个曾经把她囚禁千年的男人就对她束手无策。
她现在可是人类。
巫琮脸上露出一个温吞的微笑,他看起来真的非常没脾气,微微侧身靠在椅子上的样子有几分漫不经心的倦怠。
“我不想对你动手的,好歹也在一个墓里待了那么多年。”他垂眸理了理袖口,袖边绣着的白色花纹染了一点发黑的红,让他微微蹙起眉心。
大抵是刚刚打起来的时候没注意沾上的。
变成了人的确没办法下杀手了,但是叫一个人生不如死的办法,比起叫一个鬼生不如死的办法可是多得多,巫琮轻轻叹气,也不知是不是他面相生得太过慈和,才叫这些魑魅魍魉之流一个个的以为他很好欺负。
这间屋子里充满了黄皮子的气息,这是这么多年他难得抓到那只黄皮子的踪迹,怎么可能会放弃。
巫琮抬起手,他的手指修长莹白如玉,腕间的红绳如同鲜血凝集,下一秒就会滴下一滴艳红一般。
太过暴力血腥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场景让我们暂时先屏蔽一下,转个镜头去看看Hotch那边现在的状况。
丹砂喜滋滋地趴在Hotch的衣服里探出脑袋伸出信子左右晃悠着,后座上只有Hotch一个人,她也不必担心会被人看到,从上衣口袋爬到腰带上,兴致勃勃蹭着Hotch别在腰间的枪。
好帅气……
丹砂的小黑豆眼都快要变成星星眼了,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现代的杀伤性武器,虽说这种没经过任何改造的武器在杀伤力方面并不尽如人意,比如Hotch的这把除非能正中她的眼睛否则连她的鳞片都穿不透毫无威胁性,但是不得不承认近代工业制造出的武器在造型方面的确是帅气得不要不要的。
相比起来巫琮那支看起来就跟学校门口小卖部批发来的毛笔没什么两样的青竹符笔……
丹砂默默停止了脑子里的评比。
最讨厌阿郎这种审美糟糕的实用主义者了!
讲道理,即便是学校门口小卖部的批发毛笔,长得也是很好看的好不好。
离着还有十几分钟车程的小公寓里,正提着符笔画符的巫琮顿了一下,继而接着顺了下去。
大概丹砂又说他坏话了吧。
他这么一想,Hotch就看到趴在枪上的小红蛇往前震了一下像是打了个小喷嚏,然后盘在他手上可怜兮兮地蹭了蹭,小黑豆眼满是无辜。
Hotch点了点丹砂的小脑袋,轻声叮嘱她待会一定要乖乖待在他的口袋里,有危险就赶紧跑,保护自己最重要。
他说一句,丹砂就跟着点点脑袋摇摇尾巴,极其乖巧伶俐的样子。
一辆辆车从街上疾驰而过,闪烁的警灯和刺耳的警笛开辟出了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让他们能够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而巫琮已经快要得到他想要的消息了。
和他说过的一样,让一个人生不如死的方法可比让一个鬼生不如死的方法多得多,何况缢鬼又不是什么意志力强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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