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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到他在这个世界的互联网上收集到的资料来看……那个罗宾是迪克。
他笑着,身姿灵动地在月光和阴影之中跳跃,他的身手有很多花哨的炫技,但那并没有让他的灵活性下降,反而行动轨迹多了几分莫测。
在提姆的世界之中,他开始真正捧着相机追逐罗宾和蝙蝠侠的身影的时候,迪克已经长大了。
只有杰森才是那个他从头追到尾见证了职业生涯的罗宾。
他还没记录过十三四岁的迪克——
虽然这个世界之中的迪克,他的制服是黑红二色的短袖长裤,不是那样经典的绿色小短裤。
但这也很棒!
他也是长裤制服的罗宾,四舍五入他和迪克贴贴!
康还坐在长椅上,他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抬头看看眼神亮亮的提姆,又看看不远处正在战斗之中的罗宾。
“你看上去……”康中肯地评价:“像个变态你知道吗。”
康提醒他,你十六岁快十七岁了你还记得吗?那个罗宾看上去……有没有十三岁?不要用这种眼神盯着人家你真的好变态!变态到我想离你远点然后告诉每一个看过来的路人我不认识你这个人的程度。
“你在家的时候怎么没见你那么喜欢你大哥?”
康感到迷惑不解。他不是没见过提姆和迪克的相处,非要说的话康认定为在蝙蝠家几兄弟之间怪异的关系之中最为正常的一对兄弟关系。迪克性格很好,他几乎能和每一个人和平共处。
但只见过那样平和的相处的他是绝对不会想象得到提姆现在看着远处战斗的罗宾那样亮亮的眼神的。
他此刻的眼神就像是站在爱豆演唱会第一排VIP席位的脑残粉。
康不确定这是一个合适的形容,因为提姆的表情看上去表现得有之过而无之不及。
“走了走了。”康站起来拉着提姆的手往反方向走:“我们去给你买相机。”
他不想把提姆放在这丢人。
提姆走得一步三回头。
想要相机。但是也不想错过初代罗宾战斗的英姿。
康用了几分力气才拖走他。
再不走,他们在发现了那边有战斗后就立马跑走的哥谭人之中就显得太突兀了。哪怕他们用“是从大都会过来旅游的”这种借口也显得突兀的程度。
康身上的钱很显然是不够提姆购买一台符合他要求的相机的。
从小富到大的提姆根本看不上配置不够的那些相机,理由是它们和手机有什么区别?
而对康来说,不管是相机还是手机,拍出来的照片难道不都一个样子吗?照片就是照片,手机还能有滤镜功能呢,又不是说相机就能直接像是x光一样拍出人体骨骼了是吧。
但是提姆的赚钱能力也是让康难以理解地强。
他只是拿走了康的那些现金作为本金,然后在一番康完全看不懂发生了什么的操作之后他们忽然就有足够的钱购买一台提姆看得上的相机了。
“韦恩企业就是在这样赚钱的吗?”康挠了挠头。
“不。”提姆否认了:“大面积的那样操作是违法的。”
康觉得自己还是不问了比较好。
但是托提姆的福,康在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二十四小时内,又很快过上了不需要考虑钱的来源的被包养的生活。他从出生到现在,虽然经常出现在人生地不熟的平行世界,但是满打满算没过过一天自食其力的日子,康对此适应良好。
【作者有话说】
阳完之后真的很难集中精力……存稿在哗哗哗地消失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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