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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和氏璧(第2页)

说日语的当然是天行者,他们同样也在找和氏璧。

没姐姐的指令,弟弟当然不敢胡乱动手,他现在也就是1级,杀杀npc还行,在99%的天行者面前都有可能被吊打。

紫萝选了几样看上去很名贵的东西放进登载舱,然后用毒匕寒月刃一通胡砍,也没能找到一件神佚物。

神佚物不可损毁,能砍烂的一定不是神佚物。

公子嘉逃到了代城,邯郸到代城将近5oo公里,去不去呢?

“当然要去,藤原氏在找的东西一定是神佚物,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关键道具。”大姐大斩钉截铁地说。

“相距千里诶,姐姐,马车每小时的度是2o公里,不吃不喝不睡也要走25个小时。”

“大不了让你和苏友鹏轮流赶车……”

“如果姐姐愿意让他给你当枕头,我没意见。”张哲翰两手一摊。

紫萝一听,打了个冷战。

-

代城也是一座王城,历史不比邯郸短。

它最初曾经是代国的都城,代国是个小国,是商周两代的诸侯国之一。

灭代国的并不是赵国,而是春秋末期的晋国,那时候赵王们的祖先还是晋国的大臣,出手灭代的正是赵国的奠基人赵襄子。

赵襄子的姐姐是代王的夫人,公元前475年,赵襄子邀请姐夫到夏屋山赴宴观景,小舅子请喝酒,代王毫无戒备。他没想到的是,在酒宴上,这位小舅子早已安排下了陷阱,斟酒的刺客在倒酒的时候趁机用斟酒用的铜勺刺杀了代王和随从。赵襄子的姐姐泣而呼天,拔下笄自杀了。代王一死,赵军随即兴兵伐代,一举占领了代国,并入赵氏版图。

故事很悲惨,却很真实,历史就是这样,鲜血淋漓,成王败寇。

代王城并不是一座小城市,东西宽两公里,南北长三公里,城墙周长将近1o公里,城垣两道,分外城与宫城两层。外城有九个城门,宫殿、官邸区位于西南隅高高隆起的缓坡台地上。

三辕马车到代城的时候已是半夜子时,被大姐大逼着赶了两天的路,苏友鹏彻底累趴下了,一到代城就躲进客房卧床不起。

大姐大的行径让张哲翰想起了中学课本里的“拿摩温”,考虑到之前苏友鹏对大姐大的算计,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你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忙着找和氏璧吗?”去王宫的路上,紫萝又在给弟弟出考题。

这种题目当然难不住历史系高材生,不过必须给大姐大留出嘚瑟的余地:“我还真不知道。”

“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就是用和氏璧刻的,也就是说,和氏璧和整个副本剧情息息相关,可能是个关键道具。”

“哦,原来如此。”张哲翰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紫萝脸上一脸“我很聪明吧”的表情,张哲翰很配合地搂着她的细腰,低下头“仰视”小个子大姐大。张哲翰1.78,大姐大再怎么“大”也只有一米六,“仰视”只能用表情显示。

此时的公子嘉已经在赵国贵族们的拥戴下成为代王,就住在王宫里。

王宫的宫墙虽然没有邯郸王宫高,却也有二十多米,六七层楼那么高。宫墙上戒备森严,紫萝不担心进不去,只要腰上一紧,就一定会出现在王宫里面。

与和氏璧有关的着名典故“怀璧其罪”、“完璧归赵”可谓是家喻户晓。

“怀璧其罪”讲的是楚国人卞和在荆山砍柴时现一块玉,回去献给国王,结果两代楚王都说是块石头,卞和因此被各种迫害折腾,直到楚文王让人打开玉石,现里边果然是块稀世宝玉,才用卞和的名字命名为“和氏璧”。后来楚国向赵国求婚,和氏璧才到了赵国,成为赵国国宝。

“完璧归赵”讲述了赵国名相蔺相如如何大智大勇从秦国夺回和氏璧的故事。和氏璧被秦始皇制作成了传国玉玺,传国玉玺在后唐失传了,所以古往今来,真正的和氏璧究竟长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楚。

这一次大姐大很睿智地没再去找国库,这么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在国库,而是在代王周围,又或者安排了特殊的保护。

能制作成玉玺的玉肯定不向那些脑残的史学家猜测的那样是一块可以随身佩戴的玉佩,形制规模一定不会小,所以只能是摆放或藏匿在某个地方。

国王在王宫里的什么位置根本就不用抓舌头拷问,有王的地方人一定最多,灯火一定最亮,虽然子时已过,代王忧心战事,一定还没睡,国王没睡就一定有人伺候,只要跟着宫女朝最亮的地方走就一定能找到。

邯郸保卫战是代王带着军民打的,父亲投降了他却拼死抵抗,张哲翰对这位年轻的代王印象不错,没准备杀他。

就在宫女进门的一刹那,代王和宫女同时感到了一阵微风,张哲翰已经抱着紫萝藏到了帷幔后面的角落里,瞬移的度只有零点几秒。

他们的计划是等代王去睡觉了再慢慢翻箱倒柜,雌雄大盗的基本素养就是耐心。

这里应该是王宫的书房,就像紫禁城里的昭仁殿,是国王读书的地方。几乎所有的皇宫都会有这样一个巨大的书房。

年轻的国王精力实在是太好了,紫萝在弟弟怀里睡了一觉他也没困,还在地图前面走来走去。

终于,在紫萝睡醒第二觉的时候,代王睡着了,麻烦的是,他并没有去寝宫,而是趴在条案上睡着了。

紫萝抬起头,大眼睛亮晶晶看着弟弟,意思是“怎么办”。弟弟在她腰上的手紧了一下,意思是“别着急”。

宫女没再打扰,只有一个太监进来给代王披了件貂裘,吹灭了灯,就出去了。

紫萝突然从弟弟怀里坐直了身体,转身俯腰,现出小弩,平端瞄准。

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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