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第2页)

凌星禁不住挑眉,「你有点危险。」

凌月莫名地望过去。

「这麽漂亮,做事又深得你心。」凌星勾起唇角,她敏锐地嗅到了一丝异样,脸上浮现出八卦之色,「性格好像也刚好是你觉得舒服的那款。」

「她是我下属。」凌月不以为意,觉得凌星想多了,「而且我们都认识好几年了。」

言下之意是:如果是他喜欢的款,早就喜欢上了。

凌星却不置可否,「你也不是一见锺情的人啊,再说我和陈子岸还从小就认识了呢,喜欢上他不也是一瞬间的事?」

她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後传来笑声。

凌星顿时脸都黑了。

陈子岸抱着粥粥,满脸愉悦,「这麽巧,刚下楼就听到有人在跟我告白。」

凌星:「……我在跟狗告白。」

陈子岸:「呵呵。」

周美西离开了别墅区,并不打算立即回家。

她去了小镇,在市场选了一些海鲜拿去附近的饭店加工,先美美吃上了一顿。

新鲜的海产品并不需要复杂的烹饪手法,周美西更喜欢白灼蘸酱料,格外鲜甜。

吃到一半看到凌月发来的三倍工资红包,嘴里的海鲜更甜了。

收假回来的第一天,新人来就职了。

很漂亮一个女生,她一来周美西就知道人事为什麽会招她进来了,不一定是後台的原因。对方朝气蓬勃,干劲满满,这就是毫无保留丶清澈见底的刚毕业的大学生。

但是所有人都会喜欢这种同事,至少她不会推诿工作。

一到办公室她就靠夸赞小宋的香水迅速和他拉近了距离,小宋自告奋勇要带她去参观公司各部门露个面。两个社牛走街串巷,一时间热闹非凡,时不时的传来起哄声和笑声。

中午周美西请小宋和锺琪下楼吃法餐,算是他们这个部门的最後一次聚餐,大家祝她升职加薪,也祝锺琪顺利调岗。

用餐的过程中小宋忍不住感慨:「看到小言就好像看到了刚入职的你。」

小言就是那个新人。

「有吗?」周美西往嘴里塞了一块樱桃鹅肝,含糊地问,「我刚入职也这么元气满满?」

她自己都不记得了。

小宋说:「是啊,嘴又甜,眼里有活,还细心,主要是都这麽漂亮。我记得那一年你每天上班都带妆的,衣服也从来不重样,当时我真的感觉每天你都在和我打擂台。」

周美西顿时就笑了,「意思我现在不漂亮了?不干活了?」

「不是啊,就是已经变成尸体了,没有元气了。你自己想想看你一周才化几次妆?」小宋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现在天天绕着凌总转也不晓得收拾一下自己。」

周美西莞尔,「我觉得我没什麽问题,你不也一直说我素颜比化妆好看麽?『你到底每天都在你那张漂亮的脸上折腾什麽?』这不是你经常说的话吗?」

周美西以前虽然上班都带妆,但她化妆技术实在是不怎麽样。

「而且穿带绒卫衣卫裤超舒服的好吗。」周美西说,刚入职大冬天也穿丝袜呢子大衣的她才是笨蛋呢。

小宋闻言嗤之以鼻,「你化妆技术确实很烂,但你至少打个唇膏描个眉吧?」<="<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