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10120(第21页)

他们身下那匹温驯的骏马骤然嘶吼一声,随即狂奔起来,这剧烈的颠簸幅度以及极快的速度在瞬间击倒温之皎的理智。她尖叫了一声,身体紧贴江远丞的胸膛,江远丞的头也紧贴在她肩膀,话音在飞驰的空气逸散,“俯下身,不要往后仰。”

“不行,我怕,我——”

“我在,不要怕。”

“不行,快停——啊——救命——”

“注视前方,俯身,保持平衡。”

“啊啊啊啊有障碍,有——”

“没事。跳过去。”

江远丞仿佛恶魔一般,驰马的速度越来越快。温之皎大脑一片空白,身体在他怀里摇摇晃晃,颠簸之中心脏几乎提到嗓子眼。可他就是不放慢速度,她便只能大脑空白地,全然依偎着他,在绝望中记住了大部分知识点。

下了马之后,温之皎一边哭,一边挠了江远丞一脸。即便她感觉自己似乎在这骤然的惊吓中,似乎有些会骑马了,但还是因耿耿于怀再也不想学骑马了。

回想起来,那是江远丞第一次用那么激烈的方式带她体验新的事物,那也是第一次,她感觉他身上暴露出一种危险而偏执的气质。那次骑行,那匹马越过无数高高的阻碍,两侧风景全都化作模糊的东西,他没有减速过一分。

事后,他哄她许久,她才好。

当她问他为什么不减速,他说,没有控制住。

他说,心情很差,很焦虑,所以停不下来。

她又说,有危险怎么办?

他说,没关系,他们在一匹马上,他会保护好她的。

那只是一个梦,他就变得这么不安?

温之皎那时直觉不对,可他后来又再没有过那种危险的情绪表露,于是她放下心来。然后,他这样不由分说的情绪又反复出现,最后变成无尽的质问与怀疑,不安。她后来惊觉,原来骑马那一天,是一种极为危险的预兆。而她的直觉是对的,她却未曾听从。

太糟糕了。

她对骑马回忆的厌恶又上一层楼。

哒哒的马蹄声又响起。

陆京择道:“不想骑么?”

温之皎凝视几秒那些高大温驯的马,好几秒,她道:“我怕。”

陆京择笑了下,手从她的发丝摸到耳垂。

他道:“我给你牵着,真出什么事,我先被踩到。”

温之皎:“……那不是更可怕了吗!”

“你只是害怕,”陆京择眼里有了点调侃,“我可是会丢命。”

他道:“怎么样,还怕吗?”

温之皎:“……”

她想了下,道:“好吧。”

她又强调,道:“不许,不许突然上马!”

“没钱租第二匹马。”

陆京择淡淡道。

温之皎笑出声来,打他肩膀,“怎么老这么穷酸啊!不是说已经变得很有权有势了吗!”

“怎么,还非得显露出来啊?”陆京择只是笑,握她的手,“走吧。”

到了马场,陆京择果然照做。

他站在马下,牵着缰绳,慢悠悠地带着她和马逛草场。马迈着小碎步,哒哒声细碎,阳光落在温之皎身上,也落在棕色的骏马上。马仰起头,晃了晃脑袋,鬓毛也跟着晃动。

温之皎越看,越觉得可爱,俯身抱着马蹭了蹭。

陆京择望见,咳嗽了几声,她立刻直起身,一副子俯瞰的姿态,像女王看侍卫似的,很威严。她道:“跟谁使眼色呢。”

“没有,只是嗓子有点干。”

陆京择笑着,老老实实回答。

温之皎这才满意。

夕阳的余晖落在他们身上,远远望去,这并不大的马场,都因为这马慢吞吞的行走而显得空旷无比了。不远处,几个人都忍不住驻足下来,遥遥地看着他们。

顾也最先收回视线,道:“咱们这会议结束得巧,正好看见这你侬我侬的一幕。”

谢观鹤笑了下,没说话。

顾也道:“还真没吵架啊。”

“是。”谢观鹤应了声,道:“我赢了。”

顾也笑起来,“不还剩一个赌注么?”

他道:“陆京择是真的着急,听说江远丞昨晚针剂推错,人还在急救室。”

“江远丞的八字硬得很。”谢观鹤又道:“不信八字,也得信江家的财力,人肯定救得回来,有没有后遗症就不知道了。”

顾也挑眉,“哥们都这样,你就说这种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