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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唐人街,奇物斋。从名字就知道,这家商铺做的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生意,店老板更是直白的在外面摆了副对联。由于对联太长,做成滚动字幕。接收:古董瓷器、文玩字画、金银珠宝、珍稀药材、奇物异物;主营:测字算命、念经超度、抓鬼驱魔、迁坟动土、疑难杂症;横批: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进入门店,左右看去,映入眼帘的既不是风光霁月的三清,也不是慈眉善目的菩萨,左边供奉的是鲁班,右边供奉的是后羿,却没有不伦不类,反而有种天人合一、浑然天成的美感。鲁班手持各种机巧物件,后羿则是拈弓搭箭,箭矢指向右侧屋檐。屋檐下挂着一个黑色的木匣,有些像是棺材,上面满是窟窿眼儿。古董店是明面招牌,黑色木匣是暗处招牌,懂行的知道该怎么做。不懂行的,请去别家店铺!按理来说,经营这种生意的,不说是六七十岁的老道士,至少是个四五十岁的武僧,奇物斋的老板却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这家店是雷林开的。雷林,二十三岁,性别男,无不良嗜好,喜欢厨艺、冒险、弓箭。从十岁到二十三岁这段时间,可以说是单调乏味的三点一线,也可以说是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是空白。没有人会在乎这些事,因为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危险,以及消弭这些危险的过程,都可以推给那个身高体壮,沉默寡言,胳膊比雷林大腿更粗,胸肌比美国队长更加发达的管家阿诺!除了做饭,阿诺近乎是万能的。雷林无聊的翻看着报纸,心说最近发生的怪事越来越多,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公司,怕是忍不住想搞事了。准确的说,他们一直都在搞事。只不过,以前搞出事端,他们能凭自身手段压下去,现在已经有了压不住的迹象,会一件件的爆发出来。无所谓!风浪越大,鱼越贵!搞事越多,生意越好!作为探险家的后代,雷林绝非安分守己的好孩子,若非不想错过美好的大学生活,雷林早就出门探险了。“滴~滴~”一辆豪车停在奇物斋门口,走下一个满脸写着“欠揍”的松鼠牙。“小子,雷大师呢?”松鼠牙嘚瑟的看着雷林,张大嘴巴叼着雪茄,炫耀他的两颗龅牙。一双眼睛滴溜溜四处乱看,嚣张跋扈中潜藏着几分阴险狡猾,让人越看越想给他一拳,把他的牙齿揍飞。雷林指了指自己:“我就是!”松鼠牙立刻换上一副笑脸:“没想到赫赫有名的唐人街抓鬼大师,竟然如此年轻俊俏,真是英雄出少年!”松鼠牙名叫陆国富,“七叔”伍志远的干儿子,看似狂妄鲁莽蠢笨,实则阴险毒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与雷林并无交情,也不信妖魔鬼神之说,之所以这么客气,因为雷林是他干爹伍志远点名要见的贵客。伍志远,唐人街黑道教父,北美洪门致公堂话事人,由于排行第七,道上尊称七叔,如今已是八旬老翁。混黑道的,最怕上年纪。伍志远年轻时雄心勃勃,争抢地盘时冲锋在前,智计百出,算无遗策,与四位顶尖高手并称为黑道五绝。怎奈,伍志远性格太过狂妄,得罪的势力太多,年轻时罩得住,如今他年老体衰,后辈儿孙各有想法,昔日仇家伺机报复,新兴势力跃跃欲试,哪怕他有三头六臂,终归是招架不住。后辈儿孙有的被暗杀,还有的被他秘密送走,唯一留在身边的,只有伍志远钦点的继承人,孙儿伍志豪。不巧的是,伍志豪“撞鬼”了。伍志豪一个月前打算乘飞机去巴黎谈生意,飞机起飞前有人大闹,表示飞机即将爆炸,伍志豪性格谨慎,选择离开飞机,飞机起飞后果然爆炸。幸存者们本以为自己是幸运儿,却不知他们成了死神的玩物,一个接一个的离奇逝去,全都是死于意外。伍志豪自幼经历腥风血雨,见识过诸多玄奇诡异,知道世上存在无数奇人异士,立刻把此事告诉伍志远。伍志远发出悬赏,无论是泼洒圣水的神父,还是念经的和尚,只要能驱除搞事的恶鬼,酬金五百万美刀。这几年,雷林在道上声名鹊起,显然有真本事,伍志远为表重视,让义子陆国富登门邀请,足见其诚意。陆国富谄媚笑道:“雷大师,您需要什么抓鬼工具?我这就去准备!”雷林穿好风衣,戴上帽子,提起一个双肩背包,里面是一条白毛黑脸,穿着西装,吐着大舌头的哈巴狗。“这是我的伙伴,弗兰克!”“这条狗会抓鬼?”“黑狗辟邪。”“这条狗似乎是白的。”“黑脸也是黑!”“好好好,您请上车!”陆国富笑容满脸的拉开车门。雷林的表现不像驱魔大师,更像是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中二少年。陆国富对此毫不在乎。伍志远的命令是邀请雷林。陆国富的任务是请回雷林。雷林有没有本事,是中二少年还是
;抓鬼大师,与陆国富无关,他巴不得雷林是混吃混喝骗财骗色的神棍。伍志远洗白的那些财产,全都转移到别的国家,黑道财产属于钦点继承人伍志豪,但如果伍志豪死了,陆国富就是唯一继承人,直接一步登天。因此,最想杀伍志豪的,到底是虚无缥缈的死神,还是精锐杀手?有比死神更方便的背锅侠吗?“意外”一定是“意外”吗?雷林一边给狗梳毛,一边看向陆国富的后脑,反骨快要突出来了。松鼠的身体,吕布的心肝!一路无事,安全到达七叔的豪宅。伍志远很重视雷林,却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笼子里,作为经历无数风雨的老江湖,伍志远非常明白,危险不仅来自于死神,还来自于精锐杀手。因此,除了神父、和尚、道士、驱魔师,伍志远还让手下严密布控,并花费高价请来最专业的安保团队。刚到门口,雷林便被人拦住。拦住雷林的是个贱兮兮的男人,安保团队的队长,嘴巴碎的要命。“先生,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迈克尔布莱斯,负责安保工作。先生,你的狗非常可爱。你是用狗抓鬼吗?我记得华夏的驱魔师都是光头,或者拿着一把木头切削成的宝剑。你会不会金钟罩铁布衫?我听说少林有七十二种……功夫!你一定会功夫吧?你会不会耍双截棍?”无数噪音疯狂冲击雷林的耳朵,雷林翻着白眼说道:“迈克先生,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华人有一种特殊职业名叫道士,能根据你的身形容貌,窥探到你的命运,推算出你的灾劫。”“这个……我……”“如果我没看错,你最近应该交了个女朋友,你们的感情非常好,你准备向她求婚,但你心中有些恐惧,因为你的腰很疼,某些时候力不从心!”“你……你……我……”向来能言善辩,满嘴垃圾话的迈克此刻竟被憋得说不出话,雷林把弗兰克放在地上,拍了拍迈克的肩膀。“迈克!节哀!人到中年,男人身上最硬的地方,一定是他的嘴巴!”“嗷~呜呜呜~”弗兰克轻轻呜咽几声。听起来只是寻常犬吠,但迈克却感觉到了嘲讽,似乎从这只哈巴狗身上看到自己的未来——无能的败犬!“我不会真的……不行了吧!”“不要啊!”“大师,救我!救我啊!”迈克觉得浑身冷嗖嗖的,好似有把看不见的镰刀,对准他的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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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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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