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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知天命,晓变化
清晨,路边走在狭长的山径上,道路两旁的草木上托着一滴滴的露珠,快步从旁边路过,露水将路边的裤脚打湿。山间长满了野生的黄菊,路边一大早过来在树林间找着能吃的野生菌。
天边微微亮,路边就起床进了山。
叫他睡醒起床练功的话,他得睡懒觉到自然醒。若是叫他睡醒上山捡菌,他可以天不亮的就从床上爬起来。
大理国的人似乎还没有吃野生菌的习惯,他们通常都不怎么进山,于是漫山遍野的野生菌都便宜了路边。
捡菌这种事情,路边在穿越前也体验过五六次的,他的外婆是滇省人,路边他就有着滇人的基因,而辨识野生菌的能力也是从家里长辈们传下来的。此时居住在大宋年间的大理国,路边童年时曾经在滇省外婆家生活过的记忆便被唤醒了过来。
太阳东升,路边捡了满满一背篓的菌子,他往家里走去。
住在郊野,甚少与人结交往来。只有在附近村镇赶集的日子,路边才会从山里去到人多的地方交易一些生活用品。
这样悠闲的生活,让路边不禁想吟诗一:
“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
“泛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
“一觞虽独尽,杯尽壶自倾。”
“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
“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这是陶渊明的诗,诗歌鉴赏在高中时已做了足够多的题了,他觉得应景,随口便念了出来。
终极无量,将其练到二十重天的境界路边的思维和记忆就无比的清晰,曾经还给老师的知识又被找回来了。
他在这时代也能冒充半个文化人。
文人……路边他认为自己是个武人。
看到远处有根树枝,路边兴致勃勃的将树枝捡起来。
又直又长,是根好树枝。
将多余的枝条折去,路边将手里的树枝升级成了木棍。
“棍打双狗!”
脚边的草木尽断。
抬手,路边就演练起他还在构形中的“打狗棒法”。
路边他想到一个问题,好像自己穿越以来,唯独和犬科动物不对付。
刚穿越第一次遭遇的危机就是两条野狼带来的,而自己双手大半年残废是被哮天犬给咬的。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走四方。
遇到野狗任何时候都要打,不打不行。
打狗棒法必须得创,不创不行。
“唉,来了。”路边眼中亮一道光。
山里是有狼的,而且还是成群结队的。这就是这个时代没人一个人上山捡菌的原因。
这狼也是狗,狗也是狼。
反正都是犬科。
“吔!”
“棒打狗头!!”
路边捏着木棍冲向群狼,以迅猛之势敲击狼头。
群狼快的分散开,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
每一次都是群狼大败而逃。
狼群是记仇的,路边和山里的这群狼的仇已是无法化解的程度。
“拨狗朝天!!”
路边一棍伸到了一只野狼的身下,猛的将野狼翻了个身,让它肚皮朝上。
还未成形的打狗棒法灵动异常,变化奇妙,对着狡诈的野狼们先一步的预测它们的行动,在将变未变时痛击野狼。
绊、劈、挑、引、戳……
山里传来了阵阵惨叫声,蔓延悠长,空谷传响……
群狼每条狼都被路边好好的招待了一番,屎尿齐流后夹着尾巴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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