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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照临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明照临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明照临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明照临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明照临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明照临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明照临,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明照临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明照临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人活成他那样子,是不是很失败啊?
但是他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
他在手指痉挛的疼痛中闭上了眼,却又猛然站起身来,穿着睡衣跳下床,跪在地上开始用颤抖的那只左手在地上画画。
他要画点什么,他必须画!
——不然他脑子里面的那些怪物会冲出来将他撕碎。
没有画纸,他就在地上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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