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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何胖子那儿打工的内容比较单一,端茶送酒打扫卫生,最基本的服务生的活儿;工作时间不长,白天生意清淡,热闹的都是晚上,偶尔作为场地承接几个个演和活动,或者包场给一些聚会的人,因此工作量大且集中,忙起来的时候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平常我都是夜里十点左右回家,路上就会饿得大啃便利店买来的打折饭团。
总的来说,这里的环境和氛围我都不讨厌,甚至还有一点点隐秘的向往。
经过我这些日子的观察,何胖子人缘儿不错,酒吧有不少老主顾,有些回头客一来二去也和他混熟了。在我看来菜单上那些价钱都是吓死人的,这些人也都消费得起,所以我才有那么高的工资。我不禁怀疑顾客们平时都做什么工作,让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金钱用来消遣,在别人劳碌奔波的时候,坐下来悠闲的喝一杯酒。
去打工的第一天我认识了那边的员工,一个调酒师,两个酒保,还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服务生。论年纪和辈分我是最小的,都得叫一声哥或者姐,听起来像是油嘴滑舌的小鬼乱献殷勤,起初我叫得总不那么顺口,毕竟我只这么称呼过那一个人。
当晚的员工聚会上何胖子搂着我的肩膀,正经八百的提醒那几个人,不要引诱未成年喝酒,不仅因为过量的酒精不利于青少年生长发育,更因为这地方比较特殊,喝醉了会很麻烦。
我说还有人会趁机劫色不成?就我这模样?
何胖子却不拿这话当玩笑,他用一种和自己的谐星形象全然不搭的严厉口吻说,当然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见过有些人渣好你这口儿的,平常看着西装革履人模狗样,背地里恶心着呢。记住了,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说,哦。等等,什么?
实际上,他提出的这些我也都考虑过。酒吧鱼龙混杂,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有,醉酒的场合也容易给人一种糜烂的印象,好像来这里的都是些“不正当”的人。夏皆听说我找了在酒吧的工作时更是当场暴跳如雷,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忽悠进了什么违法场所,即将从事什么见不得人的特殊职业。
她甚至跟我去酒吧看了一次,发现只是个普通的英式酒吧(单纯喝酒,与之相对的美式酒吧则倾向于夜店)之后便放下了心。我看得出她还是自责的,家里本来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法指望另一个收入来源,所以我愿意、也必须跟她分担这些。
当时何胖子也在场,礼节性的跟夏皆打了招呼,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街坊邻居(我家跟这地方隔了他妈的整整三条街)一定会多照料的、我跟他一见如故的忘年之交很乐意让我在这儿工作、诸如此类半真半假的客套话。最后我妈走的时候,何胖子的视线还遥遥的追随着她的背影,半晌才说,你妈好漂亮啊。
我捅了一下他海纳百川的肚子,怒道,你想干嘛!那是我养母!你丫怎么说话呢!
何胖子闻言,赶忙修正了一下自己不够尊重的语气,抑扬顿挫地说,夏息同志,你母亲真是一位迷人的女士。
我说你太猥琐了,何胖子,你是我活到现在见过最猥琐的人。
他同我辩解,说他有喜欢的人,是他早已经分手的女朋友,他曾想给她写十首歌,因为这姑娘的生日是十月十号,然而第九首还没写完,他俩这段曾击败过物质、距离和年少轻狂的纯洁爱情就撑不下去了,变成他闲置在酒吧角落里那堆寂寞的乐器。
我想我明白但我不该说破,一个人有做梦的权利,就像我也不切实际的幻想着我有一天能站在这个荒废的舞台上,跟台下的人、跟这个世界谈谈我的理想。
我问何胖子,你还会唱歌吗?
他垂下眼睛看着那堆乐器,像眷恋着已经离去的爱人,说,谁知道呢。
连他自己都不确信的事情,还要什么结果。
我知道工作日打烊的深夜,何胖子会独自坐在唯一没有熄灭的那盏灯下弹弹吉他,哼哼早就生疏的调子,唱两首老歌,他唱得最好的是摇滚和民谣。他唱歌时的声线和平时说话是不一样的,有一种被音符渲染出的悲伤和柔情——我本不想用柔情这类词来形容这个胖子,毕竟他因为我迟到了半小时扣过我工资,但他真的很了不起,我肯发自肺腑的赞美他,就越发不能接受他选择放弃的事实。
我说你知道说唱么,你知道西海岸的匪帮和痞子么,我想当Rapper,因为我还是个狗屁不通的小孩,因为我没钱,因为我跟那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所以我就没有资格么?
我不信,我偏要试试。
我说,何故,你教我唱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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