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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眼神让她着实心惊胆战了一阵子,好在后来几年沈翊珩跟他们并无过多往来,她也就忘掉这回事。
沈翊珩高中状元进了翰林院后,大儿子沈值死活要将沈翊珩记在名下,沈佑也极力赞成。
永顺伯府这些年的确日渐衰落,子弟里没几个有能耐的,不过坐吃山空罢了。
全靠她名下的几个铺子,还不至于叫这些人去喝西北风。
她劝不动,只好由他们去。
不过这时锦欢已定下了跟沈衍的亲事,所以她也几乎忘了沈翊珩少年时那个眼神。
但是……她病了一场后,这两个人忽然就产生了这样重要的交集,她心里开始不安。
片刻后,她吩咐月娥:“拿纸笔来,我要往金陵写封信。”
永顺伯沈家百年基业,祖上在金陵起家,在金陵也有老宅和几个看守宅子的仆人,只是老太太上了年纪,轻易不回去了。
老太太已许久未写过信,再提笔手竟有些轻颤。
满满两页纸,写了小半个时辰。
写完后晾干,封入信封,对月娥道:“从库房里取一支上好的十年山参,跟这封信一起寄去金陵齐家。”
月娥不认得字,此时才知道老太太是在金陵的好友齐老太太寄信,想来是为苏姑娘的亲事。
果然,老太太接着便道:“?听闻齐家那个小子今年才中了秀才,前程大好,不知道有没有订下亲事。”
齐家虽不是大户人家,但胜在是书香门第,人口简单又知根知底,若能与之结亲,也算不错。
十几日过去,赏花宴终于到了。
一大早,苏锦欢便换了衣服,来辞老太太。
钱温陵正在满脸笑容地陪老太太说话。
她许久未出席过这样重大的场合,衣着鲜亮,还戴了一整套黄金头面,可谓是盛装。
见苏锦欢进来,钱温陵忍不住先“哎呦”一声,“锦欢这身衣服可真是好看,不愧是蜀锦,倒像水面反着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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