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才战术拉扯期间,牧元也通过几只飓风战隼、战隼将整个污秽之地的情况摸索清楚。
真正难缠的敌人,只有这仨。
三只职业级怪物其他新人领主面对或许会绝望,但牧大领主觉得也就这样?
不行,不能膨胀。
他不过是有上将哆莱,可斩这些大敌。
又有大将亡骨,亦可斩这些大敌。
依靠骨二骨三等精锐集中火力轰炸,也能轰死一二只大敌。
如此罢了。
在他的指挥下,哆莱引走了雷霆哥布林,也不急着坠杀,而是借助这哥布林的雷霆力量来进行磨炼,以增强自身的雷霆抗性,以及衍生出些许雷弧力量来。
这,当然是领主大人的命令。
不然哆莱早就一记从天而降掌法将这哥布林啪叽掉了。
其它怪物也在牧元的指挥、拉扯、分而歼之下迅速稀疏下来。
很快,大舞台前就只剩下两尊大敌。
亡骨缓缓往前走去。
哗啦——!
肩胛部位,银白的骨骼延伸开二三米,又于瞬间间张开一对苍白的骨翼。
骨翼是破烂的,有些漏风,其上却萦绕着森然的缕缕黑雾。这些黑雾自骨翼上面蔓延开来,萦绕着亡骨全身。
下一刻,骨翼未扇,亡骨已经悬空而起。
它双手抱胸,宛如一尊魔王,冷冷俯瞰着石像鬼和哥布林勇士。
“大的要来了!”
牧元期待望着,如今的亡骨有多强。
石像鬼飞扑而来。
哥布林勇士也在飞奔。
亡骨手持巨剑,并……将之置在一旁,它抬起了右手,手指骨森森裸露在外,下一刻,它的指骨砰砰断裂,在能量压缩和能量爆发的冲击下,宛如一枚枚白骨子弹迸射而出。
这仅仅是开始。
弹射出几枚骨弹后,森然指骨便继续生成,一枚又一枚骨刺如同连发的机枪子弹,哒哒哒哒哒地飞扫而出。
时代变了!
骨刺如雨幕,不断轰击在哥布林勇士和石像鬼身上。
这些由骸骨之殇制造出来的骨刺,本来就尖锐又坚硬,一下子就将哥布林勇士洞射得鲜血淋漓,在地面留下一个个孔洞。
石像鬼的防御力倒是要强横许多,砰砰弹飞了无数骨刺。
但,
亡骨这一招并不只运用了多种能量技巧,也不只涉及到骸骨之殇这一个技能,迸射出去的骨刺上还萦绕着淡淡的灰色光华,这是衰亡之殇的力量。
如雨点落下的骨刺砰砰击打着,也让石像鬼身上的皮肤变得愈发灰败。
从包含光泽的灰,沦为暗沉沉破旧的灰。
石像鬼还没扑到亡骨身前,就惊恐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躯体表面竟是龟裂出一道又一道裂纹。越来越多,越来越醒目。
它变得脆弱了!速度也迟缓了许多。
亡骨双手握剑,拉出数米长的黑色剑芒,对着这只飞扑到自己跟前的石像鬼,送上了稳健的一击。
砰——!
……
“这结束了啊。”
“不过倒也合理。”
‘区区’几只职业级怪物,还能费多少力气啊?
这边,哆莱已经在乐滋滋搜集战利品,拥有次元口袋技能后,它运输大队长的称号更名副其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