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多亏了东家之前的资助,他们都看得见的,实际上,我在的那几个码头,力工们钱比以前多得多,大家不是瞎子。”李俊点头说道。
这也是他愿意来这里拼命的原因。
高见,其实已经做了很多事情了,已经带来了很多成果,李俊觉得,这些事情买自己的命,够够的了。
所以,哪怕他心里清楚,之后那些工头的联合反扑很有可能让他死在这里,他也没有退缩,还是跟着高见来办这件事了。
而高见这边,他微微颌首:“那,下一家吧。”
于是李俊接着指路:“下一家是三岔河的西岔码头,那边有两个,是一个工头,叫韩盛……”
走龙快速赶到。
“下一个在铜人街,东边,叫张思齐。”
“下一个是外城郊区,那边有一段支流,旁边有几个私人
;货仓,是几个商会联手的自留地,领头的是惠源商行……”
李俊确实是个人才,虽然是个苦大力,但他和普通的力工不一样,不仅能够组织起力工们对工头进行反抗,对这些码头之间的大概形式也有了解。
一千来个码头,好几百个工头,他居然都记得住。
不过高见并不觉得有什么惊讶的。
很多人连几百个英雄池的每个技能都记得,几千张卡牌的效果都背的出来,用点心的话,这些事情并不算难,几百个工头并不算什么太大的记忆量。
可是……
世上之事,多就困在‘用心’两个字上。
一个苦大力,怎么就会用心记这些了?
这足以说明,就算没有高见,李俊靠自己也能做出一番事情来。
而有了高见,这事,将会更大!
三个时辰很快过去,已经来到了黄昏时分。
李俊已经口干舌燥。
而高见也有些累了。
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
今天一天,和太多人打了交道。
差不多一百多个码头的工头聊了聊,杀了一半左右,剩下的都很识相,要么识相的跑路,要么识相的交出码头的控制权。
因此,高见也收获了一大堆账目,文书。
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码头,他今天都跑了一遍。
“行了,今天就到这里,之后几天大概也是这么个行动情况,对了,你住哪儿?”高见问道。
李俊指了指自己:“我?我住码头啊,怎么了?”
“这几天,我和你一起住,免得他们找上门来,找错了人。”高见笑道。
“嗯,只是……东家,你住得惯吗?我那地方,环境可不是很好。”李俊皱眉。
“我在死人坑呆的时间也不少,破点有什么关系?带路吧,对了,要吃什么,我请客。”高见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就三岔河码头那边的肥肠好吃,价格也便宜,我们平时要干大活,要多点油水的时候,就去那边。”李俊说道。
“行,你把码头的兄弟们都喊上,那一圈我给你们包圆,敞开了吃。”高见笑道。
“那就多谢东家了!”李俊马上拱手。
说着,走龙已经到了三岔河码头。
李俊下马,大声吆喝道:“兄弟们!今天东家管饭!吃肥肠!”
东家管饭,在码头并不算稀奇,在李俊的吆喝下,大家都朝着李俊的方向赶来,然后齐刷刷给高见低头,还有些直接下来磕头。
高见则大声喊道:“俊哥儿说那边肥肠好吃,我看那边一排都是饭店,今天就那一排,所有人,敞开吃!管饱!”
“谢谢东家!”
“东家大气!”
力工们纷纷欢呼,一句接着一句的赞扬涌来,一群人,大概有一百多号,就涌去了那边专门做力工纤夫生意的饭店。
这两个职业都是要下苦力的,要下苦力,那就必须得吃饱,吃不饱下力,那就是在榨自己的骨髓油,磨骨头养肠子,干不了多久就会死的。
所以周围大多都是饭店,卖的便宜,不过东西自然也说不上好。
糙米,杂粮,野菜,下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拿来乱炖,而且看起来也不怎么干净。
一群人乌泱泱的过去,一边和店铺老板寒暄,一边跟周围的人吹嘘自家东家的阔气。
而李俊被一群人围着,其他人不断的传李俊的话,说今天做了什么。
只是,说着说着,喧闹的力工们就安静了下来。
因为李俊说的太离谱了。
什么鬼?俊哥儿和东家出去,一天收服了几百个码头,杀了几十个工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