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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四十六丶无踪
也不知昏昏沉沉走了多久,天色暗暝下来,林子里只听得到细微的鸟鸣声。
初秋的夜晚温度下降得特别快,折腾了一天,毓华此刻已是又渴又累,双足也磨出了血泡,抱着常欢的手臂彻底僵住了。
她只能暂时放下常欢,自己也坐到林子里歇一会,让常欢靠在自己怀里。
眼下她忧喜交加,喜的是常欢的伤口貌似已经止住血,且老徐并没有追上来。
可忧心的则是,常欢陷入沉睡,怎麽唤她都醒不过来。
而更糟糕的是,毓华发现自己一坐下眼皮子就要打架,根本就没有力气张口。
她真的太累了,体力已经透支。她发现再要像刚才那样抱起常欢,已经泄了那股子劲了。
常欢的身体再一次如跌入寒窟,她只能紧紧地抱着常欢,伸手在常欢身上摩擦着,期盼这一点热量能勉强暖和常欢的身子,让她不至于失温。
在大量重复的动作中,毓华的眼前忽然不受控地浮现出自己和常欢相识以来的一幕幕情景,仿佛走马灯一样闪现在脑海中,这让毓华心中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可怖之情。
据说,人只有在死前才会这样回顾自己的一生,莫非她和常欢都要命丧此地?
若真如此,倒也好了,母女俩,不,姊妹俩,不,或许她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偶然相逢于这乱世,无意间生出了这一线情分。
不得同年同月同日生,只缘同年同月同日死……
她脑海中忽的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她还没出阁之前,跟着舅舅还有秋娟,坐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车,不知去往哪里。
中途在一条小巷停了下来,因为听到了一些喧闹声。
她摇下车窗,探头看见一个小叫花子被人泼了一头的水,还遭了一顿呵斥。她心里顿生了不平和怜悯,命秋娟拿些钱财给那小女孩。
在当时,这已经是她力所能做的事了。
为什麽会突然想起这麽久远的一件事,远得仿佛就像前世一样。
啊,是了。依稀记得常欢老是说她们第一次相遇并非是在雨天,说是她给自己买衣服的那日。
毓华总以为是常欢记岔了,以为她把买鞋和赐名的那天当成她们相遇的第一天。
可或许……
毓华端详着暮色中常欢紧闭双眼的面容,浑身一颤,那个小叫花子就是常欢!
是自己忘记了她们的初遇,可常欢一直记得。
以及她们在常德的再次见面,常欢一下子就赖上了她,也许一切并非偶然。
在之後她们相处的种种日常中,她是只将常欢当孩子,可常欢说的那些富有孩子气的话,“姊姊,你等着我,我长大後一定保护好你。”
“姊姊,我们去一个没人的地方。”
“姊姊,你不要再和老徐在一起,你们在一起不幸福的。”
原来,常欢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照顾她,保护她。
毓华想到这里,眼眶再一次湿润了,她紧紧抱着常欢一点点冷掉的身躯。
从来没有过的绝望深深攫住了毓华。
“常欢,你别睡了,你给我起来,把一切都说清楚!告诉我,你心里到底怎麽想的,你不是说要保护我,要我等你长大吗?还有,你说过等我们自由了,第一顿就要吃狼牙土豆!现在我们自由了,你快起来啊……我马上做给你吃,马上……”
可是常欢什麽声音都没有发出,依旧这样安静地躺靠在毓华的怀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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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熹微,毓华蓦地惊醒过来,耳边灌入的尽是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烦得老天爷都被吵醒了。
她来不及自责怎麽自己居然会睡着,连忙低头查看常欢,发现她面如金纸,那种苍白透着一种死气沉沉,身子也是又冷又僵,顿时,半边头皮开始发麻。
“常欢……”她颤着声,叫唤着常欢,拼命揉搓常欢的四肢,用冻得发抖的手抓着常欢的手不断哈气要给她取暖。
无济于事,常欢一直这样静静躺着,纹丝不动。
毓华不敢胡思乱想,仍旧集中精神抱着她,揉搓着她,恨不得将自己体内所有的温热都传导到她身上。
也不知是不是幻觉,毓华忽然听到常欢从喉咙里发出轻微的一声呓语。
“常欢,你醒了!”毓华惊喜地叫了出来,可之後常欢没有再发出任何声响。
“常欢,你别合上眼,再坚持一下,我……”毓华突然住口不说,随着天光微亮,她发现自己的一个致命疏忽。
常欢双唇干枯蜕皮,显然缺水多时。可这林子里不闻水声,附近农田亲眼所见也早已干涸,也不知最近的水源在哪里。
毓华转身四顾,猛然意识到,还有露水!
没错,只要林中还有草叶,一定能承载住露水。
于是,毓华小心翼翼擡起常欢的上半截身子,往旁侧挪开寸许,将她的头垫在一块石头上,柔声对她道:“常欢,你在这里略躺躺,姊姊去给你找些露水来润润喉。你乖乖地,不要睡过去,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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