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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詹妮弗做的第一件事是安装登山杖。
登山杖对大部分户外运动者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神器,它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帮助人减轻行走时的负担,配合沙托丶雪托等专用附件,达到在任何地形行走自如的效果。除此之外,登山杖常常被用来探路丶牵拉队友丶击退蛇类丶支撑帐篷,如果在杖尖部分加一些自制的小部件,还可以用来当鱼叉丶果杆和木矛。
盘腿坐在包上,她边把沙托扣紧,边在心里盘算接下来该往哪边走。
这会儿太阳挂的位置还不算太高,而且工作人员特地说明了还没有完全起来的气温,怎麽看怎麽像一种暗示。选手们从直播现场出来的时间大概在六点三十分左右,满打满算到现在不会超过三四个小时,按照一般直升机的时速,从马拉喀什到这个降落点的距离应该在1000千米上下浮动。马拉喀什到山脉还有一段距离,只要掉头朝来处也就是西北方走,用不了几天就能看到阿特拉斯山麓。
然而,要是两轮比赛下来,詹妮弗从这个变态节目里学到了什麽,那就是永远不要相信制作组的节操。
弄得这样刻意,反而证明其中有鬼。
第一轮海洋环境回程时她曾经观察过後勤直升机,这些设备都是莱克斯工业设计的最新款,应用了斯塔克提供的能源核心,不仅飞得很稳,而且时速表盘上限很高。要是每小时只能飞300公里,现在她应该在阿尔及利亚西部大沙漠;可要是每小时飞的多出来那麽一半,现在她可能就在更东南侧的舍什沙漠了。
舍什沙漠是整个撒哈拉大沙漠中最干热的地区之一,虽然有许多水系分布,但这里同样有世界上最高的蒸发率。北部是西部大沙漠,再往北走可到达阿特拉斯山脉;西部是阿德拉尔高原,再往西走可到达海岸线;南部是阿瓦纳沙漠,再往南走可到达尼日尔河流域;东部是阿哈加尔高原,再往东走可到达阿尔及利亚铺设的南北贯穿的公路。
把选手们都投放于此,在确保挑战难度的同时也确保了公平性,否则一个被投放到沙漠中心,一个被投放到高原脚跟下,一个被投放到游牧民族聚居地边上,观衆不把“《荒野挑战》有黑幕刷上”热词才怪。现在大家都一样了,纯拼硬实力和运气,直播才会更加好看。
如果挑战者什麽都不懂,在这个地方寸步难行;如果挑战者真的深谙沙漠求生的技巧,随便往哪个方向走,最後都能逃出生天。只不过,东南的资源点其实比西北的资源点近,如果选手被“信息”干扰无脑回程的话......
这是什麽魔鬼节目策划?
詹妮弗摇摇头,用两根登山杖把自己撑起来,眯着眼睛思索片刻。
没等她决定好具体朝哪个方向走,四台摄像机便飞到一起,打出了今日的赛况播报——【Day1:幸存者人数200。】几秒钟之後,这个“200”在屏幕上跳了一下,慢慢地变成了“199”,然後是“198”。
詹妮弗:“......”
她苦中作乐地想,看来也不必太着急找不到动物这回事,光是沙漠环境就能淘汰一大半人了。
现在还没到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地表温度100℉(37.8℃),身经百战的求生者不至于刚落地没多久就被烤晕。他们两个估计是运气真的差,碰到了毒虫毒蛇的致命袭击,被生命环宣布丧失资格。反正总不可能是飞机出问题。
这麽想着,詹妮弗把头巾下拉到眼睛上,用刀在上面扎出几个小孔,防止暴晒灼伤视网膜。
四号机巴迪顶着那一身看着就凉快的天蓝色涂装在她面前晃来晃去,那惬意自在的小模样真是让人恼火极了。不过想想它的另一头是几百万观衆,最近刚刚被唤醒事业心的詹妮弗就没那麽不平衡了。
她把登山杖朝前指了指。
“现在的气温暂时还能忍受,我得抓紧时间爬上那座沙丘去看看前方有没有树荫。必须在中午之前找到避难所,否则就要面对高温中暑的危险。现在是七月,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沙漠的温度可以到达令人恐惧的122℉(50℃),地表最高温度甚至可以达到158℉(70℃)。”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接下来的几天我将减少说话的次数......如果这次能活着回去,下次你们说不定会在社会版看到我的新闻。”
言下之意是要去谋杀节目组,观衆们不禁会心一笑。
詹妮弗顶着大太阳深一脚浅一脚地朝高处爬。
许多人只在海岸和儿童玩具池接触过沙子,躺在柔软的沙滩上,埋在细腻的沙子里,对他们来说是种无与伦比的体验——这麽热爱的沙子的大多是没在沙漠中行走过的人,尤其是没爬过沙丘的人。
沙地是徒步者最讨厌的地形,沙地马拉松更是能让长跑运动员听了脑壳一痛。
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科学研究表明整个地区其实只有五分之一完全由沙子构成,其他地方则属于半荒漠,被岩石和砂砾覆盖。在後者的硬地上攀爬是件容易事,但在前者,别说一些能达到五十层摩天大楼那麽高的沙山,哪怕是一座小沙包,想爬到顶上都得费九牛二虎之力。
詹妮弗在四周的沙丘中特意选择了这座迎风面,它和松垮的背风面不同,被吹刮的狂风压的很实,用带沙托的登山杖能较省力地朝上爬。登山杖为双腿至少分担了四分之一的作用力,尽管如此她还是爬一步退半步,费劲千辛万苦才登上山顶。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前方的大片土地一览无馀。
近处有一些小丛小丛的杂草,看着像是梭梭草,被太阳烤的蔫蔫巴巴,几乎看不出什麽绿色;再远处的缓坡上倒有一些零零散散分布的树,同样长势不佳,在这个距离看不出是什麽种类,端看树冠有点像金合欢。可惜金合欢属的根扎得很深,即使此处有地下水的存在,她也没办法通过挖掘得到淡水。
不过地下水没有就没有了,有地方歇息总比在大太阳下直接烤成人干强。
许多被沙漠击垮的探险家都倒在热射病上,起先是头疼和晕眩,然後是全身无力,呕吐,休克,脏器衰竭,这种感觉就像把一个人从里到外烤熟,一旦核心体温到达危险临界,死亡率极高。
詹妮弗在心底感谢自然之神,三步做两步跑下山,抓紧时间朝大树的方向跋涉。
走过一处堆着小石头的缓坡时,她忽然停住脚步,有了些许发现。
只见在几块石头中间的地面上忽然溅起了一片小小的沙子,仿佛有什麽东西受到惊吓正在匆忙逃窜。它的速度很快,在沙地里像泳池里一样来去自如,可惜沙子终究不是水面,不会自动弥合痕迹,使得这只小动物留下了一道长长的明显的“脚印”。
登山杖飞快地朝它游动的方向一挑,整个沙面被掀开,露出了底下的身影——一条小型蜥蜴。
它通体呈流线型,肚皮发白,背皮橘黄,上面还有一道道黑色的斑纹。被打翻在地後,这条蜥蜴灵巧地在原地一扭,全身拱动,又想钻到地底下去,结果再次遭到人类无情的蹂躏。
詹妮弗敏捷地朝前飞扑,双手深深插入地面,自下而上地捧起一大把沙子。蜥蜴在她掌心疯狂挣扎,却丝毫不得法,没有任何逃脱的退路。等它挣扎的劲道稍歇後,詹妮弗才松开指缝抖干净沙子,展示给近景四号机看。
是条石龙子。
这种蜥蜴遍布世界各地,并且根据环境不同衍生出了无数个形态各异的种类。她手上的这种叫沙石龙子,又叫雷鱼游蜥,名字听起来挺酷,实际上也很酷。它们生活在干旱的沙地中,平常居住在自己挖的洞穴里,以昆虫为食,能忍受高温,甚至喜欢晒太阳。
沙石龙子和同为石龙子的其他亲戚不同,很少在地表爬行,而是在沙子内部游动。因为它们逃窜的速度很快,以往在沙漠中除了部分食肉猛禽和蛇类,几乎没有太多天敌,可惜这一只就栽在了人类手上。
詹妮弗两只手指捏着它,啧啧称奇。
这可真是位可亲可敬的“老朋友”。
在荒岛上时她就吃过数不胜数的石龙子,那会儿有条件的时候都是烤熟了吃,现在最好也这麽办。大沙漠甚至都不需要火堆,只要等到日上三竿,往沙面上丢个鸡蛋,不出几分钟就能煎成真正的“太阳蛋”。要是把一条抽肠扒皮的蜥蜴摊铺在沙地里,做个天然BBQ也只是时间问题。
加热有加热的好处,可以很大程度地杀死一些讨厌的细菌和寄生虫;但也有坏处,沙漠中本来就缺水,蚊子再小也是肉。
权衡利弊,詹妮弗最终还是决定晒熟再吃。
她的确很缺水,但在高温持续威胁体内环境的时候,她最不需要其他因素打破这种平衡。
于是当屏幕前的观衆们开始进行灵魂发问——能吃吗?好吃吗?怎麽吃?——的时候,詹妮弗抽出户外刀,把这条挣扎不休的小型蜥蜴按在地上,手起刀落,干净利索,一下子就切掉了它的脑袋。旋即用力地从尾巴尖到脖子一撸,把内脏通通挤了出来,单独放置。
提着这顿午餐,顶着越发猛烈的日晒,詹妮弗继续朝树荫地走去,全然不知前方有什麽危机在等待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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